不必言論的自由
專欄
作者:蔣方舟
前兩天我接到一個電話,電話那頭是一個記者,問我如何看待新的魯迅文學獎詩歌獎的得主周嘯天?我說沒讀過他的詩歌。電話另一頭的人說:“沒關係,我給你念一首,炎黃子孫奔八億,不蒸饅頭爭口氣。羅布泊中放炮仗,要陪美蘇玩博戲。念完了,現在,你怎麼看?”
我囁嚅半天,說:“僅憑一首詩,我不知道該怎麼看?”電話另一頭的人沉默了,大概覺得我無能又不配合,悶悶不樂地草草掛了電話。
掛上電話之後,自責與惴惴不安了許久:為何競敢失語了呢?
我自己也是記者,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伸出話筒或者錄音筆,殷切而深情地注視著對方,脫口而出:請問,您怎麼看?問句之前,埋藏著各種得體或失禮、真誠或粗暴的話語:某某得獎或者走紅,您怎麼看?別人都說你抄襲/江郎才盡,請問,您怎麼看?
幾乎所有人,都硬著頭皮,咽兩口唾沫艱難地表態。很少人有勇氣說:我沒看法。當然,即使是沒有看法,媒體也不缺新聞標題:某對某事件無言以對。
用福柯的話概括,就是一一話語即權利。
這話沒錯,沉默往往代表了無知、怯懦、罪惡的共謀,因此,要說話,要大聲說話,這些不夠,還要“爭奪話語權”,人人都是麥霸,似乎聲音小了一點,就放棄了權利。
在某些時候,驅使人們發言的,除了欲火焚身的表達熱情,還有不得不表態的無形壓力。
社交網絡滋生的自戀情結,是癌症一樣的絕症,隻有擴散,沒有治愈的可能性。“我該說點兒什麼”的焦慮感,發生在每次事件與新聞之後。尤其是災難、事故、悲劇之後,人們總是迫不及待地發言,憤怒、同情、詰問、指手畫腳、“你看我早就說了吧”。表達的好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足夠快和具有感染性。大量自相矛盾的論題,標書混亂的詰問,贏得辯論的訣竅如同大專辯論會,重在表演性。
曾經人們隻是反目,現在是全民“爭吵”。人們在社交媒體上,總是希望短時間內數個回合戰勝意見不合的人,於是音量越提越高,而忽略了兩個最基本的事實:第一,一個人很難一一或者說幾乎無法說服另外一個人;第二,喧囂並不是得到答案的最佳方式。
喧囂與沉默的共同點,就是都無法改變人們遺忘的速度——當一個事件塵埃落定或水落石出時,依然關注的人恐怕不到最開始的千分之一。然而沉默讓我們警醒,喧囂讓我們忘形。
“當我沉默的時候,我覺得充實;我將開口,同時感到空虛。”能言善道的魯迅也這樣說。他是也感到言論的艱難了嗎?
而在“不必言論的自由”裏,人們最需要獲得的,是不必聲討自己的自由。
幾個月前,金華市委常委召開民主生活會,市長自我批評:“給同誌們講杭州話過多,而講金華話講得比較少。”
這個場景太過熟悉,我從小開班會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批評與自我批評,每個人輪流上講台,優等生可以糊弄過關:“我交代:我成績太好不利於團結同學。”而成績差的同學,不僅要交代問題,還要深入分析;不僅要承認自己錯了,還要說出自己錯在哪裏,情到深處,老師往往還要號召大家“幫他一起分析分析”,“差生”低頭站在講台,必須對每個針對自身的意見反饋和反思,並且表示要痛改前非。
記得有一次,班裏同學因為起哄女老師和男老師的親密,而全班都被罰寫“我是男盜女娼”這句話,寫完一整頁紙才能夠走人。這是我第一次接收到這個詞,懵懂不明其意卻也感到其中隱隱的羞辱。
看名人在電視上痛哭流涕地懺悔、承認錯誤,每一個表情被截圖、放大100倍看是否真誠,甚至做成表情包經久流傳。在幸災樂禍之後,也不免有些兔死狐悲的害怕。
這才是公開聲討自己的目的,是讓觀者覺得恐懼,而與真正的悔改往往沒太大關係。
捍衛不必言論的自由,才不會被迫地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