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聞一多文藝思想的階段性分析(1 / 2)

聞一多文藝思想的階段性分析

文學評論

作者:魏存禮

摘 要:本文通過闡述聞一多文藝思想的階段性變化,進一步探討社會存在和社會形態對社會意識的影響作用。

關鍵詞:聞一多;文藝思想;階段性

作者簡介:魏存禮(1970-),男,商丘市人,本科,商丘職業技術學院講師。研究方向:大學語文。

[中圖分類號]:I2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139(2012)-23-0-02

聞一多先生是偉大的愛國主義知識分子,堅定的民主戰士,同時也是中國民主同盟會的早期領導人和新月派的代表詩人。聞一多一生中的幾個重要階段如1912年考入北京清華學校、1922年赴美留學、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1943年參與爭取民主的鬥爭等人生經曆不僅對他的生活產生巨大影響,也使他的文藝思想發生了轉變。聞一多的文藝思想主要表現為四個階段,既早期為藝術而藝術階段、受到濟慈影響誓做藝術的忠臣階段、提倡將詩歌與勞動人民結合的藝術為人生階段、為民主事業而奮鬥的藝術為人民階段。

一、“為藝術而藝術”與“藝術的忠臣”

聞一多先生在藝術創作前期是一個為藝術而藝術的詩人和文藝理論家,他在1922年10月10日給梁實秋先生的信中就提出了自身為藝術而藝術,即藝術為藝術的詩歌創作主張,也提及了“以美為藝術之核心”的詩歌創作觀點;在1922年11月26日給梁實秋的信中再次表明他主張的是純藝術中的藝術,相信的也是純藝術主義。在1926年4月15日給熊佛西和梁實秋的信中又談及“納詩於藝術之軌”,並說明了“軌”既是詩歌創作的形式,形式最重要的部分是詩歌的音節。

在聞一多先生與朋友的通信中,我們不難看出他前期的文藝思想和藝術主張,同時為藝術而藝術也是聞一多在清華求學期間確定的詩歌創作追求。在1921年清華文學社成立伊始,聞一多就積極參與詩歌和其他文學作品的創作,並經常和同學探討文學創作和現實的關係。在1922年12月於清華文學社舉辦的一次辯論中,聞一多的辯題就是“藝術為藝術呢,還是為人生”,在辯論過程中,他充分表明了自己的藝術觀點和藝術主張,指出“藝術為藝術而非為人生”。在1926年5月13日《晨報副刊》中發表的《詩的格律》中完整的闡述了詩歌格律的“三美”這一文藝思想;在1926年6月10日發表的《先拉飛主義》也反複強調了唐代詩人王維的“詩中有畫,畫中有詩”是詩歌創作的最高境界;在1931年發表的《論〈悔與回〉》中提出他是受過繪畫訓練的詩人,強調詩歌創作應該注重“詩的外表形式”。

在為藝術而藝術的文學創作階段,聞一多先生將文學創作視為自己的畢生事業和遠大理想,不僅與國內文壇積極交換創作意見,而且還把領袖文學潮流或派別定為自己文學創作和發展的目標。在這一時期聞一多所倡導的文藝思想是極端唯美主義思想,藝術精神是他的唯一追求。在《冬夜評論》一文中他批評了胡適在《嚐試集》再版自序中所陳述的詩歌創作觀點,而且認為俞伯平在《詩的進化還原論》和《冬夜 自序》中將詩歌還原為平民化藝術的文藝思想抹殺了文學創作的藝術性。

聞一多之所以強調文學創作的唯美主義論斷,是因為受到濟慈“藝術純美”創作思想的影響。在1922年11月26日給梁實秋的信中寫到“我想我們以美為藝術核心者定不能不崇拜東方之義山,西方之濟慈”。聞一多對於濟慈追求藝術的執著精神尤為欽佩,在他的詩歌創作中也極力讚揚濟慈是藝術的忠臣,他不僅十分認同濟慈的文藝創作理念,還在許多詩作中追隨濟慈的文藝思想,如《劍匣》、《秋色》、《憶菊》等作品與濟慈的《希臘古翁頌》、《秋頌》、《夜鶯頌》的創作風格十分相似,此外聞一多在早期創作的敘事長詩《李白之死》與濟慈《安狄米恩》在思想內容、創作風格及藝術形式上都很相似,在《李白之死》中聞一多將李白刻畫的飄逸欲仙,也正是他極端唯美主義文藝思想的體現。

在此時期聞一多的文學作品創作注重藝術與精神的結合,主張“純藝術的藝術”,堅持和相信的也是“純藝術主義”,是一個執著的“藝術至上”主義者。他說“歐戰以後,世界的潮流趨重於精神方麵,非物質方麵”,並且認為中國社會的形態需要藝術來改變和挽救。提出“藝術既是改造世界的急務,又能替個人的生計保險”,完全置身於文學藝術的象牙塔之中。

二、“藝術為人生”和“藝術為人民”

在抗日戰爭勝利前後,經曆了國家真正以及社會的變革,聞一多逐漸認識到極端唯美藝術主義不能改變社會形態和人民群眾淒涼的生活。在1943年所創作的《時代的鼓手》詩論中寫到“這裏沒有弦外之音。沒有餘音繞梁的詩韻,有的隻是一句句質樸、幹脆、真誠的話”,而且指出“田間多一顆糧食,就多一顆消滅敵人的子彈”。在《人民底舞》中也毫不避諱的寫出“他們底仇恨的力,他們底仇恨的血,他們底仇恨的歌,握在手裏”以及“聳起的筋骨,凸出的皮肉”“挑負者——種族的瘋狂”和“種族的咆哮”等詩句,一改之前唯美主義的文學創作風格,提出田間是文學創作的成就點和詩歌創作的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