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教授的外快門道
往事
作者:廖保平
民國教授薪水高,曆來為人們津津樂道。但是,民國教授薪金雖高,拖欠之事常有,且一拖半年之久,則未必有多少人知曉。
顧頡剛在北大擔任助教,法定月薪100元。按當時的物價水平,即一個四五口人的勞動家庭,每月11元就可以維持,顧助教的收入是相當不錯的。但據他在1925年的日記記載:1月薪金,拖欠半年後分三次領取,到6月17日取22元,6月25日取70元,7月16日取8元;2月薪金,拖欠4個月,到6月24日取100元;3月薪金,拖欠將近半年後分三次領取;4月薪金,拖欠將近半年後分兩次領取。長時拖欠薪水,讓顧頡剛難以維持生計,隻好向別人借錢。
拖欠也就罷了,更讓人無奈的是經常不能足額拿到,其時任北大教授的李宗侗後來回憶說:“我在這四年中(1924至1927年)薪金是每月220銀元,但是事實上,我每月隻領到110元,恰好是半薪。”
到了抗戰時期,軍費開支龐大,政府財政拮據,教師薪水減少了兩三成,加之物價飛漲,教授們生活十分困窘。
為了生存,或是為了開拓更寬的財源,民國教授經常在外麵賺外快。
賺稿費和版稅,是教授們賺外快的一大途徑。當時的稿費和版稅標準可不低,在官辦報刊發表文章,稿酬每千字4~5元;民辦刊物一般為每千字1~3元。田漢在1935年到1936年間在《新民報》上發表劇本、評論、詩歌、散文共40萬字,共得稿酬1200元,基本上是千字3元。魯迅的文章是千字3到5元,胡適是千字5元,甚至更高。
另外,民國時,版稅的標準一般在10% ~ 20%之間,胡適在新月社自訂的版稅標準是:初版15%,再版20%。這個標準絕不遜於現在。
正因為稿費、版稅收入可觀,魯迅到上海後,幹脆辭掉一切公職,做一個純粹的自由撰稿人,依靠版稅、稿酬為生,每月收入700多元,相當於現在的2萬多元人民幣。
胡適更是稿費、版稅收入大戶。據《胡適書信集》可知, 1928年12月,亞東圖書館送來一張賬單,上麵寫明胡適幾種書籍的版稅和稿酬,綜合加起來,共計3萬元,合今人民幣約120萬元。
兼職社會職務也是民國教授們賺外快的重要途徑。20世紀20年代末魯迅應邀擔任民國政府中央大學院的特約撰述員直到1931年年底,該職月薪300元。
較為普遍的還有兼職上課。20年代的授課費是每小時3至5元。李宗侗說:“彼時北平的教育界,皆因欠薪而難維持生活,於是兼課之風大作。”即便按規定“兼課每星期鍾點不得過四小時”,一個教授在外兼課每月最少也有幾十元收入。像陶希聖是北大教授,在外麵五所大學輪流講課,每月可得100元。
另外,教授們開講座、做演講,即我們現在俗稱的“走穴”更是撈外快的辦法。學者劉超說,“20世紀30年代的陳垣、胡適等學界名人月薪有五六百元,另有大量稿費、演講費等,平均月人達1500元以上。”
其他教授也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譬如聞一多,他在西南聯大除了到中學兼職做教員,還給別人刻印章賺錢。
民國教授兼職多,收入多,實乃知識處於“賣方市場”,且質量上乘,故求者眾,價錢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