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霄會作詩,李之賢不奇怪,大家都是讀書人,誰還不會舞文弄墨一下。陸霄會作好詩,還得到了茅山書院山長等八位文壇宗師的一致好評,李之賢忽然間發現自己的這個好友有些陌生了。
“那首詩真的是你做的?”
“第一十二遍。”
陸霄當然不會承認那首詩是自己作的,他是什麼水平,李之賢很清楚,他的同窗好友都知道,沒必要去撒謊。反正這個世界上又找不到一個名叫杜甫的詩聖,告訴你們也無妨,那找不到就是你的問題了。
“唉,不管了,反正就當是你作的好了,要是從我這裏流傳出去你盜用別人詩詞的謠言,你名聲受損是小,周明禮和我絕交也不是什麼大事,但是我怕他殺了我。”
陸霄拍了拍李之賢的肩膀,權當是安慰他一下。周明禮和詩樂姑娘的關係不一般,今天晚上他被詩樂姑娘請去了金鳳閣,做了入幕之賓,想必會風流快活一夜。
“周郎,這個陸霄是誰,你的朋友嗎?”
金鳳閣裏,詩樂姑娘身著絲衣,去除了發簪首飾,青絲如烏雲一般,臉蛋清白幹淨,渾然不似一個風塵女子。今天她得到了六首詩詞,奪得了花魁。除去她的情郎周明禮之外,其餘四人也都是她的追求者,但是唯有這最後一人,她卻從未聽說過。
周明禮現在很感激陸霄,原本以為和李之賢混的人,才學也就那樣,沒想到最後竟然是他的一首詩,徹底改變了局麵。
“他是我今天新認識的,或許是上天賜給我的貴人,要不是他,我們也不會有現在的機會。詩樂,我會幫你贖身,我會娶你的!”
詩樂展露笑顏,朱唇在周明禮額上輕點,“我等你!”
紗帳落下,男人抱起女人,走入屏風之後,正所謂:雲鬢花顏金步搖,芙蓉帳暖度春宵。
回到東坡齋已經很晚了,但這些日子以來每日都是早睡晚起,精神養的很足,要不是每天還堅持一定量的運動,恐怕現在都發福了。陸霄一貫堅持一個原則,在找到漂亮的嬌妻之前,身材一定要保持好。等結了婚之後,就看心情吧。反正都娶到手了,胖就胖點,還能就因為這個跟我離婚,你當是過家家呢。來到這個時代也有幾個月了,還沒聽說過女人踹掉男人的。
陸霄上了二樓,春芽也跟著上來了。
“你不去睡覺,跟著我幹什麼?”
“少爺,你能不能也為我寫一首詩?”春芽低著頭,羞答答的說出了這句話,聲音低若蚊蠅,兩隻小手背在後麵,交纏在一起,繡花鞋不安分的前後搓著木板。
看著害羞的春芽,陸霄不忍心拒絕,隻能仰天在心中長歎,讓你手賤,好端端的管什麼周明禮的情人,自己的藏貨本來就不多,一下子出去兩首,以後還怎麼用詩詞吸引小娘子,還還怎麼強行裝13,強行打臉呢?
春芽的要求還是得滿足啊,拿出文房四寶,耐心的研墨。春芽隻會照顧人,穿衣打水還行,研墨就差了點,上次讓她研磨,墨汁撒了整張書桌,書籍也汙了不少。
小山重疊金明滅,鬢雲欲度香腮雪。懶起畫蛾眉,弄妝梳洗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