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天,媽媽帶著五歲八個月的晨晨去逛商場。在兒童玩具櫃台前,晨晨被一輛卡丁玩具模型車吸引住了。“媽媽,這輛汽車和動畫片裏的一模一樣!”晨晨興奮地把他的新發現在第一時間告訴了媽媽。“媽媽,這輛小汽車可好玩了,它會變出許多種形狀。遇到雷聲的時候,還會這樣……”晨晨一邊說,一邊舉起一條手臂,示範給媽媽看。見晨晨這麼喜歡,媽媽給晨晨買了一輛。晨晨一路抱著心愛的小汽車,看呀、說呀,可真開心!
可是不到兩天,小汽車就壞了。原來晨晨模仿動畫片裏的情節,把這輛卡丁玩具車拆了裝,裝了拆,說是讓車子變形。結果拆來拆去,好多小零件都沒有了。
晨晨對媽媽說:“媽媽,再買一輛給我吧。”媽媽對晨晨說:“再買也可以,可你要好好愛惜玩具,不能再弄壞了。不然我以後什麼都不給你買了。”晨晨爽快地點頭答應了。
但是,這回剛買的玩具小汽車也隻堅持了五、六天就又壞了。媽媽狠狠地罵了晨晨:“好好的玩具都被你拆壞了。你這麼不愛惜玩具,下回什麼也不給你買了。”晨晨抱著一堆自己不會組合的汽車零件難過地哭了起來。
焦點掃描
美國心理學家哈特普研究發現:孩子的生理因素與環境因素,比如孩子與生俱來的性格、電視傳媒的影響或者當時的活動空間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響著他們破壞性行為的發生。同時我們也必須注意到,此年齡段的孩子充滿了好奇、探究的心理傾向,喜歡動手摸摸、拆拆、玩玩’因為孩子經驗不足、能力有限,常常會表現出破壞性行為,這需要成人有意識地關注,給予有益的、積極的引導。在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孩子對此玩具的喜愛源於動畫片中的情節’當媽媽滿足了孩子購買玩具的願望後,忽略了和孩子一起玩的過程,僅僅口頭提醒孩子要愛惜玩具。小汽車引起了晨晨自主探究的活動。他想模仿動畫片裏的樣子讓小汽車變形,是無可厚非的,但由於對汽車構造的不理解以及自身能力有限,因此連續弄壞了兩次。而媽媽隻是憑自己的主觀判斷,認為晨晨是有意破壞玩具,就以批評、指責,甚至“以後再也不買玩具”的威脅,企圖讓孩子明白要愛惜玩具。最終,晨晨還是不明白自己哪裏做錯了,感到非常委屈。
教你一招
1.父母要進行環境控製,比如讓孩子無法拿到拆卸玩具的工具等。
2.父母要準確洞悉孩子的興趣和需要,及時了解孩子的想法,鼓勵、支持孩子進行有益的探究活動。必要時,可以帶著孩子一起“玩”,滿足孩子的好奇心。當孩子出現“破壞性”的探究活動時,家長可有意識轉移孩子的注意力。
3.父母要習慣和孩子講道理。六歲左右的孩子己具有了初步的是非辨別能力,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該做。但孩子畢竟隻有六歲,他的自控能力、判斷能力都剛剛開始發展,需要父母經常提醒,不斷鞏固。同時,父母不能認為孩子小,不需要明白道理,隻要按自己的要求去做就行,對孩子的強行要求隻會更早地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
情景回放
星期天一大早,奶奶帶著五歲十個月大的莎莎和剛剛四歲的莉莉去買菜’在路旁的小賣部,莎莎買了一大張貼畫,莉莉買了她最愛吃的糖葫蘆。回到家,莉莉開始吵著要貼畫玩。莎莎氣呼呼地說:“是你自己要糖葫蘆,不要貼畫的嘛!這個貼畫是我的,你想要可以讓奶奶再給你買!”莉莉不由分說地哭了起來。奶奶趕緊跑了過來對莎莎說:“妹妹看到你在玩,她什麼也沒有,心裏就難過了。你是姐姐,就給她玩一張吧!”莎莎不高興地扭過頭去,嘟囔著說:“不好。”
奶奶走到莎莎身邊,說:“上次在幼兒園裏,你不是得了一顆關心弟弟妹妹的五角星嘛?在幼兒園裏你能關心弟弟妹妹,在家裏就更應該做好榜樣了呀!妹妹不高興,你玩得也不會高興,對吧?”聽奶奶這麼一說,莎莎就給了莉莉幾張貼畫,莉莉開心地說:“謝謝姐姐。”莎莎也開心地笑著說:“不用謝,我教你怎麼貼吧!”
晚上,奶奶把這件事說給了孩子的爸爸媽媽聽,大家都誇莎莎是個懂事的乖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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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分享意識和行為一直都是幼兒學前期德性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有關研究表明:三至六歲的孩子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分享行為,且分享的技能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而加強。
在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孩子的分享行為不是與生俱來的開始莎莎認為各人都得到了想要的東西,貼畫是自己想要的,不願意把自己的貼畫分給妹妹玩。而奶奶恰恰是一位懂得“以理服人,以情動人”的長者。她做的最突出、也是最具教育效果的地方就在於,她沒有利用自己是家長的這一身份對孩子之間的分享矛盾進行簡單的強行處理,而是在啟發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了分享行為的利他性,讓孩子自覺、主動、完全自願地進行分享活動。同時奶奶還及時把莎莎的表現告訴了孩子的爸爸媽媽,通過父母的表揚給予莎莎一定的精神慰藉和行為肯定,強化了莎莎的分享意識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