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主簡介】
溫母,明朝末年溫璜的母親陸氏,烏程(今浙江省吳興縣境內)人。其子溫璜死於抗清事業,有遺集十二卷,最後一部分記述了母親陸氏的家訓,亦即後人通稱的“溫氏母訓”。
《溫氏母訓》內容非常豐富,對後世影響頗大,其中許多內容耐人尋思,發人深省,時至今日仍有一定的啟迪和借鑒意義。今特從《教女遺規》(中華書局聚珍仿宋版本)卷下所載全文中,節選一部分加以詮證詮釋介紹給讀者。所節選的文字,不再一一注明出處。
教兒宜多用說服教育
【原文】
窮秀才譴責下人[1],至鞭樸而極矣[2]。暫行知警[3],常用則翫[4]。教兒子亦然。
【注釋】
[1]下人:指婢仆。
[2]鞭樸:樸,同“撲”。鞭與樸皆為刑具名,屬刑之比較輕者,後來引申體罰。
[3]知警:懂得警醒,知道戒備。
[4]翫(w佟n):輕忽;戲狎;無所謂。
【譯文】
窮秀才譴責婢仆,使用鞭撲體罰可以說是到了最大的限度了。然而偶爾行使體罰,婢仆們還知道警醒和戒備;如果經常使用,那麼婢仆們就會變得輕忽和無所謂了。教育自己的孩子的道理也應該是這樣。
【評析】
婢仆有過錯,用鞭撲體罰是不對的。然而,溫母提出無論譴責婢仆,或者教育兒子,都應該少用體罰,多用說服教育,這些時至今日仍有一定的道理。
應多行幾分厚道
【原文】
凡人同堂[1]、同室[2]、同窗[3]多年者,情誼深長。其中不無敗類之人[4],是非自有公論,在我當存厚道[5]。
【注釋】
[1]同堂:同居一家。指同祖兄弟而言。
[2]同室:同居一室之人。指一家人。
[3]同窗:舊時稱同學為同窗。
[4]敗類:敗壞同類。後指品行惡劣之人。
[5]厚道:忠厚之道。
【譯文】
大凡同居一家,同居一室和同學多年的人,感情與友誼必定深厚長久。然而這中間也不是沒有品行不好的人,是與非自然會有公論,就我自己來說當行忠厚之道。
【評析】
是非問題全靠公論,撇開是非去講忠厚之道,當然是不可取的。但是,為人處世,同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特別是和同堂、同室、同窗多年的人打交道,多幾分厚道是完全應該的。溫母陸氏的話,如果能從後麵這點得到一點啟示,還是挺有益的。
應量力周旋親友
【原文】
周旋親友[1],隻看自家力量,隨緣答應[2]。窮親窮眷,放他便宜一兩處[3],才得消讒[4]免謗。
【注釋】
[1]周旋:應酬;關照;打交道。
[2]隨緣:隨其機緣,不加勉強。
[3]放:發放;給予。便宜:利益;好處。
[4]讒(ch佗n):說別人的壞話。
【譯文】
應酬和關照親友,要看看自家力量,適時適量加以應對。那些窮親戚窮眷屬,要給予他們一點好處,這樣才可以消除讒言免去謗語。
【評析】
為了消讒免謗而給予窮親窮眷一點好處,這是不可取的。然而“周旋親友,隻看自家力量,隨緣答應”,至今仍可以提倡。
家庭糾紛長輩要承認一半過失
【原文】
凡父子姑媳[1],積成嫌隙[2],畢竟上人要認一半過失[3]。其胸中橫豎道,卑幼奈我不得。
【注釋】
[1]姑媳:婆婆和媳婦。
[2]嫌隙:由猜疑而形成的仇怨。
[3]上人:指長輩,也即指上述的父親和婆婆。
【譯文】
大凡父與子、婆與媳之間,長期以來由於猜疑而形成仇怨,終究做父親、做婆婆的應該承認一半過失。但他們胸中自顧想著,這些晚輩們也奈何不了我。
【評析】
父親與兒子、婆婆與媳婦有矛盾,如果長輩抱著“卑幼奈我不得”的態度,那是要不得的。長輩姿態應高一些,應對晚輩多關心、多幫助一些,承認一半過失,那才是化解矛盾的正確態度。
貧人貴在自立
【原文】
貧人未能發跡[1],先求自立[2]。隻看幾人在坐,偶失物件,必指貧者為盜藪[3];幾人在坐,群然作弄,必持貧者為話柄[4]。人若不能自立,這些光景[5],受也要你受,不受也要你受。
【注釋】
[1]發跡:立功揚名。多指由卑微、貧寒而逐漸富貴。
[2]自立:用自力有所建樹。不依賴別人,靠自己的勞動而生活。
[3]藪(s儂u):比喻人或物聚集的地方。
[4]話柄:談話資料。
[5]光景:景象;情況。
【譯文】
貧苦的人們在沒有能夠由貧寒走向富貴之前,應該立定誌向不依賴別人而靠自己的勞動生活。隻要看一看幾個人坐在一起,偶然丟失物件,必然會指貧苦的人為盜賊,出自賊窩;幾個人坐在一起,大家開玩笑,必然會拿貧苦的人作為談話資料。因此,一個人如果不能自立,這些情況,你願意接受也要你接受,你不願接受也要你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