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1章 史搢臣《願體集》(1 / 3)

【撰主簡介】

史搢臣,名典,江蘇揚州人。生平事跡不詳。

戒驕傲之性

【原文】

婦人女子,明“三從四德”者[1],十無一二。在父母膝下,性情自任,於歸之後[2],便見賢愚。貧家婦女,紡績炊爨[3],井臼農莊[4],事姑哺兒,勤勞終日。獨是富貴女子,在室受雙親之庇,出嫁享夫家之安。高堂大廈,飲食多美味時鮮,穿插皆綾羅珠翠。兒女有乳媼抱領,針線有婢妾應承,家務從不經心,釀成驕傲之性,惟知妝飾一身。求全責備,竟不知米從稻出,絲自繭抽。視錢財如糞土,以物命為草芥。那管夫家經商者,有操心籌算;作宦者,有仕途艱難。若性質淳良者,尚聽公姑之訓,丈夫之言。有一等驕悍婦人,不知理法,不信果報,公姑丈夫,開口便傷;侍妾婢女,終朝打罵,及至逼出事端。為丈夫者,顧惜體麵,焉肯令妻出乖露醜?到底仍是丈夫抵擋,竭力彌縫過去。及至事後,見兒女滿前,姻親羅列,出遣不可,警戒不從,若以大義數責,彼反輕生恐嚇,又怕多事,惟有忍耐而已。愚謂經史女箴[5],勸必不聽,惟有令人講解律例,並詞訟招詳[6],某官審某事,某人犯某罪,使知婦女亦有罪條,王法不盡男子。而善惡報應之事,時時陳說,庶乎稍生畏懼[7],或可挽於萬一也。

【注釋】

[1]三從四德:中國封建社會歧視和壓迫婦女的封建禮教,三從指“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指“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2]於歸:舊時稱女子出嫁。

[3]爨(cu伽n):燒火煮飯。

[4]井臼:打水臼米,指家務勞動。

[5]愚:我。箴:規戲告誡。

[6]詞訟:訴訟。

[7]庶:庶幾;也許。

【譯文】

婦人女子懂得“三從四德”的,十個中間沒有一兩個。在父母身邊,她們性情放任,出嫁之後,就可看出賢慧和愚昧來。窮人家的婦女,紡紗績麻、燒火做飯、操持家務、管理農事、服侍公婆、養育兒女,每天從早到晚辛勤勞作。隻是那些富貴人家的女子,在家裏得到父母親的庇護,出嫁後享受丈夫家的安樂。住的是高堂大廈,吃的大多是美味佳肴、時鮮菜蔬,穿的戴的都是綾羅綢緞、珠寶翠玉。自己的兒女有奶媽照看,針線活有奴婢侍妾去做,家務活從不放在心上,養成驕傲的脾性,隻知道妝飾打扮自己。她們對別人、對事物挑剔求全,居然不懂得大米是從稻穀裏打出來的,綢絲是從蠶繭中抽出來的。把錢財看作糞土一樣,隨意揮霍;把人命看作草芥一般,恣意踐踏。她們哪裏管丈夫家是經商的還有操心籌算,是當官的還有做官道路上的艱難。如果是屬於秉性淳樸優良的這一種,還會聽信公婆的訓導,尊重丈夫的言語。另有一種驕傲潑悍的女人,不懂得情理和法律,不相信因果報應,對公婆和丈夫一開口便傷害,對侍妾和婢女整天打罵,及至逼出事端來。做丈夫的顧惜體麵,怎麼肯讓自己的妻子出乖露醜呢?最後還是由丈夫來擔當,竭力掩飾過去。等到事後,做丈夫的看到兒女站滿眼前,女方的親人們成排成隊,休棄妻子已不能夠,警告勸戒妻子又不聽從,如果用大道理來責備,她反而用輕生來恐嚇,又怕多事,隻有忍耐而已。我以為用經、史、女箴去規勸必然不會聽,隻有讓人講解法律條文,並把訴訟的事講清楚,某官審理某件事,某人犯了什麼罪,讓她們知道婦女也有犯罪的條款,王法不都是針對男子的。而有關善惡因果報應的事,應時時予以陳述講解,也許能夠稍微使她們產生一點畏懼,或許可以挽救這樣的潑婦於萬一。

【評析】

此篇在勸勉警告婦女不要“性情自任”,不要養成“驕傲之情”,不要好逸惡勞,不要隻圖打扮,要懂得律例等等方麵,似有可取之處。文中對富家女易生的缺點,卻剖析得頗有道理。對蠻橫無理的女人曉之以法紀卻也是一種開導的辦法,不無可取之處。然而用“三從四德”來束縛婦女,用因果報應來教育婦女,則是封建社會歧視、愚弄、壓迫婦女的反映,也是作者階級的和曆史的局限性的表現。

婚嫁誇奢鬥靡有何益

【原文】

世人於嫁女一事,必誇奢鬥靡,苦費經營,往往有因一嫁一娶,而大傷元氣者,事後追憶所費,其實正用處少,浮用處多。如富盛之家,必欲從厚。與其金珠溢篋,幣帛盈箱,彩轎幾筵[1],極一時之盛。何如佐以資本[2],代置莊田,為彼後日之恒產乎?曾見有詩雲:“婚姻幾見鬥奢華,金屋銀屏眾口誇。轉眼十年人事變,妝奩賣與別人家。”殊有深味。

又有不足之家,拘牽禮節,男女俱已長成,或因賠贈無資,不肯允嫁,或因繁文無措,不敢親迎,坐使婚嫁愆期,寧做曠夫怨女者。不思男女之情,室家之願,原以婚嫁及時為幸,與其以儀文未備而待時,何如以遷就團圓而成事。況青春已屆,年忽一年,時事變遷,又焉保將來之果如吾意耶?又有產僅中人,效顰富家[3],惟知六禮必周[4],不計家資厚薄,或稱貨以備釵環,或廢產以供花燭,迨至入門之後[5],向之繁文縟節,轉眼皆空。今之典借花銷,俱成實累。夫男女畢姻,原欲其續祖妣而大門閭[6],若以一婚嫁之故,而累債耗家,雖有佳男佳婦,已苦於門戶無可支持,始悔前此浪費,則亦何益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