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4章 陸圻景撰《新婦譜》(1)(1 / 3)

【撰主簡介】

陸圻景,生平事跡待考。

須曲得公婆歡心

【原文】

新婦之倚以為天者[1],公姑丈夫三人而已[2]。故待三人,必須曲得其歡心,不可纖毫觸惱。若公姑不喜,丈夫不悅,則鄉黨謂之不賢[3],而奴婢者皆得而欺淩我矣。從此說話沒人聽矣,凡事行不去矣。故婦之善事公姑丈夫也,非止為賢與孝也,以遠辱也。

——節錄自《香豔叢書》第三卷

【注釋】

[1]倚:靠;仗恃。

[2]公姑:指丈夫的父母。

[3]鄉黨:鄉裏的人。

【譯文】

新媳婦所依靠的最重要的東西,是公公婆婆和丈夫這三個人的力量而已。所以對待這三個人,必須婉轉求得他們的歡心,不可對他們的言行絲毫有所觸犯惱怒。如果公公婆婆對她的言行不感到高興,丈夫對她的言行很討厭,那麼鄉裏麵的人就會說她是不賢惠的人,而那些下等的家人都會欺淩她、看不起她。從此以後她說話就會沒有人聽,做什麼事情也會行不通,所以新媳婦之所以妥善侍奉公公婆婆和丈夫,不僅僅是一個賢惠和孝順的問題,而是為了遠避侮辱的問題。

【評析】

這裏說的是剛剛做兒媳婦的人,從一開始就應當約束自己的言行,取得公公婆婆和丈夫對她的好感,也就是說必須從一開始就樹立一個良好的形象。篇中盡管體現了三從四德這種封建的禮教色彩,但與家人和睦相處這一點卻是很重要的。

須善待賓客

【原文】

凡親友一到,即起身親理茶盞,拭碗拭盤,撮茶葉,點茶果,俱宜輕快,勿使外聞,並不可一委之群婢。蓋新婦之職[1],原須必躬必親,不宜叉手高坐,且恐群婢不稱姑意[2],姑或懊惱,而見卑幼不起代勞,是娶一阿婆也。記之。

凡阿翁及丈夫[3],要留客酒飯,或豐或儉,即須請命於姑,用菜幾器,酒果小碟多少,一一親自動手,至精潔敏妙,則須自心裏做出。不潔,則客疑主人不能烹;不速,則客餒而主人有愧色[4],大不可也。又須再囑奴仆等,於座後用心看視。若有續到賓客,再添杯箸[5];若菜垂盡,須早增益。俱不必待外廂催討。

凡留客不留客,自有阿翁丈夫作主,新婦隻宜隨順做去,不須措意也[6]。如阿姑而上親,可請教於姑,新婦該見否。如該見,急出萬福。遲則親去,而姑不悅矣。萬一阿姑不留酒食,不妨讚成留膳。若留阿姑而上親,姑雲率薄,不妨從厚。如新婦母家親戚,一到即請教阿姑,應見否。如見,一茶之後,新婦自先立起,不必久談。蓋久坐恐阿姑要治飲饌[7],深為煩擾耳。若阿姑雲,何不留之,新婦必謝雲,彼有事,不能強留。蓋新婦統於所尊,未經分析,誰則責之?又況人有倉卒不便,銀錢匱乏時[8],即姑難以語婦者,而新婦主席,阿姑治具,亦使此心不安。故凡涉母家親戚,槩不宜留[9]。

凡阿翁丈夫,有親友倉卒忽到,要留酒食,而銀錢偶乏;及要慶吊諸儀,而資財偶竭,新婦知之,即宜脫簪珥[10],典衣服,不待公姑開言,方為先意承誌。新婦或係貧家之女,奩無可廢[11],然常存此心,即布衣可質[12],發髲可截也[13]。至一二贈嫁器皿,即當公用,不問全毀。若小有愛惜之語,即屬吝嗇[14],即傷公姑之心,即為下人姍笑[15]。以故公姑有寧貸鄰家,而不敢問新婦者。彼塵封不用,又保無水火盜賊之虞乎。

常見人家羅列請客,或費一金二金,又兼舉家辛苦,無非為奉客計也。乃客歡飲而忽報酒完,忽雲燭盡,又見蠟炬瘦短數滅,屏間碗盞玎璫,此俱欲客速行之意,最惹客怒,殊為可恨。況既費一番經營,反取一番不快,此愚之甚也。請客時,酒須多蓄,未完先買添。燭須粗大,多買幾枝,不失古抱燋之意[16]。飯須用湯,可令客飽。……新婦未當家者,不論;若姑出處,及有倦時,代為料理。必須識此[17]。

——節錄自《香豔叢書》第三卷

【注釋】

[1]蓋:承上文說明理由或原因。

[2]姑:丈夫的母親。

[3]翁:丈夫的父親。

[4]餒:饑餓。

[5]箸(zh俅):筷子。

[6]措意:留意;用心。

[7]飲饌(zhu伽n):飲食。

[8]匱之:缺乏。

[9]槩(g伽1):同“概”。

[10]簪珥(z佟n侑r):簪子耳環。

[11]奩(1i佗n):古代婦女梳妝用的鏡匣。

[12]質:抵押。

[13]髲(b佻):假發。

[14]吝嗇(l佻n s侉):過分愛惜自己的財物,當用不用。

[15]姍(sh佟n)笑:嘲笑。

[16]燋(ji佟o):沒有點燃的引火物。

[17識:記;認識。

【譯文】

隻要是親戚朋友一來到家裏,新媳婦就應立即起身親自料理茶碗杯盞,擦碗擦盤,撮茶葉,擺好茶果,做這些事的時候都應輕便迅速,不要使外邊坐著的客人聽到有響聲,並且這些事不可一概委托家中那些女仆去做。原因是新媳婦的職責,本來就必須親自動手招待客人,不應當叉著兩隻手坐在一邊,況且這些招待客人的事如果委托女仆去做,有可能不稱婆婆的意願。婆婆或許會懊惱,看到做晚輩的不起身代她招待客人,就會使她感到是娶了一個老太婆到家裏來了,這一點做新媳婦的人應當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