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孩子間的“不正當交易”
近幾天來,小浩的媽媽發現小浩學習越來越用功了,吃完晚飯就回到自己的小房間寫作業,甚至連電視也很少看了。媽媽覺得很奇怪。
終於有一天晚上小浩又在寫作業時,媽媽發現了其中的秘密,原來小浩不是在寫自己的作業,而是在“幫助”同學寫作業。一經媽媽仔細“審問”,小浩說出了實情:自己是在通過幫助同學寫作業“掙錢”。
原來,小浩在班裏學習很好。前幾天,一位平時不愛學習的男同學央求小浩:“你幫我把數學作業寫一下吧?我不會虧待你的。”說著塞到小浩兜裏一點東西,把作業本留下就跑了。
小浩把東西掏出來一看,竟然是兩元錢。小浩一想,這可比自己做家務活掙錢又快又容易。於是,小浩接下了這筆“生意”。
此後的幾天,那位同學幹脆一有作業就讓小浩“代勞”,當然,“報酬”是少不了的。難怪小浩比以前“用功”了許多。
知道事情原委後,媽媽又心疼又生氣,立即製止了小浩的這種行為,並且告訴小浩,寫作業是一個學生應盡的義務,請人寫作業和替人寫作業本身都是不對的,以此作為一種有償的交易就更是錯上加錯了。
案例二有償服務與無償幫忙
一個周末的下午,小海正和爸爸媽媽在家裏看電視,這時鄰居周大爺來敲門。原來,周大爺要騎自行車出去一下,不巧自行車沒氣了,而他自家的打氣筒也壞了,於是就向小海家來借打氣筒。
小海自告奮勇很快找到打氣筒並交給了周大爺,周大爺笑著道謝後就拿著打氣筒出去了。
很快,周大爺打完氣後把打氣筒送了回來。可當周大爺轉身要出門時,小海卻對周大爺說:“您還沒給錢呢,打一次氣是3毛錢!”
小海的話讓爸爸媽媽大吃一驚,周大爺更是尷尬得不知如何是好。
原來,小海今年剛剛上小學,爸爸每天都要騎自行車送他去上學,有的時候自行車在半路上沒氣了,爸爸就在路邊用修車攤的氣筒打氣,每打一次是3毛錢。爸爸告訴小海,攤主為大家提供了服務,所以就要收費。爸爸甚至還以攤主為例,告訴小海大人們掙錢不容易。
時間一長,小海便記住了用一次打氣筒要付3角錢,也知道了這是攤主掙錢的一種方法,可爸爸沒想到,小海竟然把這種掙錢的方法用在了鄰裏之間。
事後,爸爸告訴小海:攤主人為路人提供打氣筒是一種經營行為,或者說是通過向人們提供服務來掙錢,所以攤主的收費是正當的,也是應該的;而我們家為周大爺提供打氣筒是一種鄰裏間的幫助,不存在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是不應該“收費”的。
小海很快明白了其中的道理,甚至有很長一段時間不好意思見到周大爺呢!
案例三家長自述:兩元錢的爭論
星期二的傍晚,上小學三年級的兒子一回家就興高采烈地告訴我:“爸爸,我也會賺錢了,今天就賺了兩元錢。”我問兒子是怎麼賺的,他說一位同學托他買光碟,給了他10元錢,但講講價,隻用8元就買到了,剩下兩元,就歸自己了。
我一聽就感覺不對勁,告訴兒子這剩下的兩元應該退還給同學。可兒子說:“反正他不知道價錢,我說正好是10元,他也就相信了。”我說:“這分明是說假話嘛,我們不能欺騙別人啊!”我堅持要兒子明天把錢退給人家。
妻子見兒子被我說得窘迫無奈的樣子,心疼兒子,就替兒子解圍說:“兒子為買這張光碟,跑了購書中心,又跑電器城,大熱天那麼辛苦,兩元錢就當是買水喝了,有什麼要緊?”
我對妻子和兒子說:“買東西辛苦是事實,但這屬於對同學的幫助,不能以辛苦為借口放任自己。”
於是妻子憤憤不平地說我小題大做。她說:“現在是市場經濟,啥都要講報酬,我們應該從小培養兒子的掙錢意識。”
我說,市場經濟是對生產經營者說的。兒子如果是生產經營者,那麼在這件事上就應該考慮費用、報酬;但現在兒子是學生,要培養正直、與人互助的品質。另外,賺錢也要光明正大,如果同學事先說好給兩元,那麼這錢就可以要。可是事先沒有約定,事後就這樣偷偷著來,買少報多,是不老實的。這樣的錢,多少都不能掙。
第二天,兒子放學回來就告訴我,他已經把兩元錢退給同學了。
兒子雖然沒有掙到這兩元錢,但我相信兒子的收獲遠遠不能用錢來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