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在家庭生活中最易犯的錯誤(2)(2 / 3)

為了培養孩子的愛心,學校、社會經常舉行為希望工程、為身邊不幸的同齡人獻愛心的活動,父母應積極支持孩子參加。

14、自己能做的事不做,老是讓父母代勞

孩子雖然年齡小,但自己能做的事一定要由他自己做,如果凡事自己懶得動手,由家長代勞,這樣不但不利於孩子獨立性和責任感的培養,重要的是,孩子一旦形成依靠父母的習慣,長大後想改變是很困難的。

【引以為戒】

芝芝是家裏的獨生女,是爸媽的“掌上明珠”,在家裏什麼事也不用做,可謂“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現在,她都上小學三年級了,還是什麼事都讓父母幫忙做,即使是自己能做的事也要爸媽代勞。

一天,飛飛和媽媽一起到阿姨家裏去做客,阿姨家的芝芝十分高興,拿出了自己剛買的畫筆和飛飛一起玩。他們一會兒畫樹葉,一會兒畫太陽,一會兒又畫一片無邊無際的海洋……

兩個孩子玩得十分高興,吃完飯後又玩到了一起。這時,媽媽有事要帶飛飛走了。飛飛隻好芝芝和再見了,在臨走前飛飛說:“媽媽,你先等一等。”然後去收拾散了滿地的畫筆。

芝芝把飛飛拉起來,對飛飛說,“你別管這些畫筆了,讓我媽媽來收拾吧!”

“這是我們弄亂的,我還是把它們整理好再走吧!”飛飛看著芝芝認真地說。

“不用了,我平常從來不收拾的,都是媽媽幫我的。”芝芝得意地說。

飛飛聽了芝芝的話,沒有收拾畫筆就和媽媽一起回家了。

【專家點評】

孩子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不做,常常依賴父母來做,形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於父母。有的父母認為孩子小,什麼都幹不了;有的嫌孩子做事太慢,不如自己快;有的認為孩子隻要好好讀書,其他什麼事都別做;還有的家長怕孩子弄壞東西等,於是家長們就大包大攬,越俎代庖。久而久之,孩子就懶得自己動手做事了,即便是自己能做的事也會依靠父母。這樣不僅使孩子得不到動手實踐的機會,體驗不到成功的快樂,喪失了最基本的生存能力的培養,更重要的是不利孩子責任感的培養。

因此,孩子自己的事自己做,那麼各年齡段的孩子,究竟做哪些事更為合適?結合發達國家和我國一些成功家長的做法,有專家提出各年齡段孩子能做的事的內容。

2-3歲,在家長的幫助下,自己刷牙;擰開水龍頭,往杯子裏倒水;離開房間時,自動關燈;把玩具拾起來放在正確的位置上;把書和雜誌擺在書架上;把餐具擺放在桌子上;清理吃剩的食物;擦幹淨不小心弄髒的物品;把洗好的衣服和襪子折疊好;自己選擇自己要穿的衣服,並能自己穿上。

4歲:自己洗手並把手擦幹淨;擺放桌子,並擺好碗筷;把雜物倒掉;大人買東西時幫助拿些小物件;整理床鋪,收拾房間;擦洗器具;準備簡單的餐後水果給大家吃;和大人一起洗水果、青菜。

5歲:給自己倒喝的飲料;把各種食物盛入碗中;擦洗水槽、浴盆;擦幹淨鏡子和窗子;接電話,並能自己撥電話;倒垃圾。

6-8歲:給花澆水;削水果皮;用微波爐熱食物或做簡單食物;把自己的衣服掛在壁櫥裏;清理幹淨櫥櫃。

9-10歲:換床單;會操作洗衣機;會做比較簡單的飯菜;去郵局取郵品,能獨自回信;能招待客人;自己籌劃生日會或其他聚會;做鄰裏間的公務勞動;做些手工編織。

10-11歲:自己待在家裏,支配一定數目的錢,一般不超過20元;自己乘公共汽車。

11-12歲:自己出門辦事(短程);幫父母打掃房間;清理廚房;幫家裏人去辦一些外麵的事。

【教子有方】

父母有責任幫孩子養成自己的事自己做的習慣,千萬不要讓孩子過於依賴大人,不要大包大攬孩子能做的事。作為家長,要從小就培養自己的動手能力,讓自己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1.從小事著手培養孩子自己的事自己做

對孩子動手能力的培養應該從小處著手,從孩子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開始,比如孩子做完作業後讓他自己整理書桌,吃完飯後幫著收拾一下碗筷,家裏的地麵髒了拿拖把去給擦幹淨,所謂“勿以善小而不為”,孩子這些事情做的多了,他自覺做事的習慣自然就培養起來了。

2.在讓孩子做事時允許他出錯

孩子畢竟是孩子,他的手或許很笨,他的動作或許很不麻利,他做事情時或許會經常出錯,這些都是很正常的,要不然他就不是孩子了。家長在讓孩子做事的時候,一定要沉得住氣,一定要學會等待,一定要能夠容忍孩子的不完美,決不能因為孩子床鋪疊得不整齊、收拾書桌不夠利落、襪子沒有洗幹淨、清掃地麵丟三落四而越俎代庖,或埋怨指責,這一方麵會打擊孩子的積極性,另一方麵也會給孩子留下逃避責任的可乘之機,因為有的孩子一旦發現自己事情做得不夠快不夠好的時候,家長會及時出手,他就會故意表現得能力不足,以此來逃避本來自己能做的事。

另外,為了使孩子能夠更好地堅持把一件事做完,家長可以給孩子選擇一些比較容易的任務,如果一下子就把孩子給嚇倒了,他就不會再有信心去努力了。交給孩子的任務可以經常換換花樣,要給孩子一定的新鮮感,不要老讓孩子總是重複地去做一件事,那樣孩子遲早會失去興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