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針對中國遊客的特點對飯店的設施要進行特別介紹
中國遊客許多是第一次出國,對國外飯店的一些設備並不熟悉。即使是出國多次的遊客,入住不同的飯店,也需要了解飯店的各項情況。領隊在發鑰匙給遊客之前,要對飯店的一些中國遊客可能不熟悉的特殊地方進行詳細介紹。
(1)付費服務
如收費電視問題、電話通知服務生送熱水要付小費問題等,都需要一一介紹。國外有些飯店的衛生間中,除了毛巾和小香皂外,其他物品都需要向服務生要並付出另外的費用。領隊及導遊一定要向飯店了解清楚並向遊客說明。
(2)可能發生的問題
對中國遊客可能出現的一些問題,要進行有針對性的提醒。如遊客使用熱水杯注意不能燙了房間桌麵;不能用房間台燈烘烤洗過的衣物;不能用房間內的熱水器煮方便麵;歐洲飯店浴室多沒有地漏,洗衣、洗澡不能將水流淌出來濕了地毯等。
3. 把自己的聯絡方式、房間號碼告訴所有遊客
領隊在分發鑰匙之前,應當首先宣布自己的房號。在全部鑰匙分發之後,再重複告訴大家自己的房間號碼。一定要讓全體遊客記住領隊的房間,這樣雙方心裏都會感到踏實。
4. 將飯店的卡片發給遊客每人一張
領隊可以從飯店的前台拿到飯店的卡片,把它們發給每一位遊客,以便遊客自由活動離開飯店後可以安全返回。領隊要告訴遊客,乘坐出租車時可將此卡片交給司機看;如果迷路,可將卡片拿出來以尋求他人幫助。
(二)遊客就餐時的服務
1. 遊客就餐時領隊的服務要求
旅遊團就餐時的領隊的服務,《旅行社出境旅遊服務質量》援引的《導遊服務質量》包含了如下內容:
a) 簡單介紹餐館及其菜肴的特色;
b) 引導旅遊者到餐廳入座,並介紹餐館的有關設施;
c) 向旅遊者說明酒水的類別;
d) 解答旅遊者在用餐過程中的提問,解決出現的問題。
遊客用餐當中,領隊應當隨時走動,看遊客是否需要添飯、菜量是否夠。遊客如要購買啤酒、飲料,領隊應提供語言翻譯上的幫助。
中國旅遊團隊通常吃飯速度較快,領隊應適應這種快節奏。領隊通常會安排與導遊一起用餐,在照顧完遊客後,要加快吃飯速度,以免遊客吃完飯後走散。
2. 對遊客用餐的提醒
領隊應當將國外的一些用餐規矩告訴遊客。如在吃自助餐的時候,一次不要拿太多,拿的食物一定要吃完;餐廳中的食品飲料不能帶走;開放有冷氣空調的房間,一般不允許吸煙。注意用餐文明,用餐時不能大聲喧嘩,避免影響餐廳中的其他客人。
歐式早餐較簡單,而美式早餐較豐盛,但中國遊客多數對歐式早餐和美式早餐沒有印象,因而往往會因此而引發爭議。以往的中國旅遊團在歐洲旅遊期間用歐式早餐,曾多有與餐廳發生爭吵的先例,因而如果旅行社為遊客預訂的是歐式早餐,一定要提前給遊客打好招呼。
(三)離開下榻飯店
旅遊團離開下榻飯店趕赴下一段旅程,領隊應提前將一些注意事項告訴遊客。在旅遊團離站的前一天,領隊應與導遊磋商並確定第二天的離店時間,將移交行李和出發集合時間等通知遊客。
1. 提醒遊客與飯店結賬
遊客在飯店的打電話、看付費電視、飲用冰箱內的飲料、洗衣、使用房間內的付費物品等個人消費,應當提前與飯店結清。最好避開團隊要匆忙趕路之前和早餐後的遊客結賬高峰時間。領隊應負責催促辦理並協助遊客完成結賬。
國外飯店多實行“誠信式結賬”,即由房客自報使用過或消費過房間內物品,飯店一般不會安排服務生當時查房而讓遊客在櫃台前久等。
2. 提醒遊客帶齊全部私人物品並清點遊客托運行李
每次離開飯店,領隊都要提醒遊客檢查私人物品是否有遺漏,尤其是遊客眼鏡、假牙、頭飾等頭天晚上睡覺時摘下來放到床頭或抽屜裏麵的物品。
在離開飯店趕赴機場時,還應當對遊客擬托運的行李數量進行清點。
三、購物及觀看演出
(一)完成計劃行程中的購物安排
中國遊客多數會很喜歡購物,這是世界上許多接待中國遊客的商店共同認識到的一個特點。據有關報道,中國遊客在德國的日平均購物消費為110美元,在瑞士日均消費為400瑞郎,約合313美元,分別位於外國人在當地消費的前列。
購物作為出境旅遊中的一項重要活動,國內的組團旅行社的團隊旅遊正常行程當中一般都會著重安排。因而,順利完成購物,也是旅遊行程中的約定之一。領隊在完成這項工作時,應努力使遊客在購物活動中得到滿足和愉悅。
1. 購物期間領隊的服務
《旅行社出境旅遊服務質量》援引的《導遊服務質量》,旅遊團(者)購物時,領隊和導遊應為遊客提供的服務包括:
● 向遊客介紹本地商品的特色。
● 向遊客講清購物停留時間。
● 向遊客介紹購物的有關注意事項。
● 隨時向遊客提供在購物過程中所需要的服務,如語言翻譯、介紹托運手續等。
領隊在購物場所往往也需要自行購物,一些女性領隊對購物也十分鍾情,但需要注意的是,領隊應當將為遊客提供購物的幫助放在首位,不能僅顧自己購物而疏遠了團內遊客。
2. 告訴遊客購物退稅的規定
領隊應當了解歐洲等一些國家的退稅規定,提前向遊客介紹。在遊客到商店購物時,要提醒遊客別忘要發票。
歐洲退稅的簡單要求是:在有退稅標誌的商店購物,購物要超過一定的限額,開具退稅專用發票,蓋有海關章。
3. 盡量使遊客買到心滿意足的商品
遊客出國往往會需要購買許多禮物帶回,領隊應充分考慮到遊客的心情,盡可能地在時間上予以保證,並在遊客挑選時予以幫助。對商店不按質論價、拋售偽劣商品、不提供標準服務時,領隊應出麵與商店交涉,以維護遊客的利益不受侵害。
遊客尤其是女性遊客在買到可心的商品後,往往愉悅的心情會持續很多天。遊客的這種愉悅心情的出現和保持,對領隊帶團會十分有益,因而需要努力製造和著意延長。
如果遊客不滿意買到的商品,需要退還,領隊及導遊應幫助遊客進行辦理,但事先需向遊客講清注意事項。如中國香港的商店“百分百退款保證”規定:旅客在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中消費後感到不滿可先通過導遊處理,或於購貨日起計14天內將完全未經使用的貨品連同包裝完整退回,即可辦理全數退款手續。但必須保留好購物單據。
遊客如在街頭遇到小販強拉強賣商品時,領隊有責任提醒遊客不要上當受騙,而不能不聞不問、放任不管。
4. 保持對購物安排的警戒
領隊應監督導遊將安排購物的次數限定在行程中規定的範圍之內。如導遊擬增加購物次數,事先需與領隊商量,並且必須征得遊客的同意。
購物場所的環境應當是良好、舒適、安全的,如果導遊帶領遊客到反鎖大門的商店購物,領隊應以遊客安全為由立即向導遊提出質疑。
(二)觀看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