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的家境不好,穿的衣服當然也都是地攤貨了,但他從來沒有覺得穿地攤貨就低人一等,這個家夥說自己鄉巴佬沒有關係,但卻說自己猥瑣,這是絕對不能容忍的,他冷冷的盯著張皓冷笑了一聲道;“是嗎?我倒想看看你有什麼本事讓我死得很慘,你現在可以動手了。”
張皓一見這個小白臉沒有被自己嚇住,不由的楞了一下,但他知道在校園裏跟人打架是不理智的,一旦動手,林珊不喜歡自己的事就會弄得眾人皆知了,那自己多沒有麵子?一見秦歌沒有被自己嚇住就冷哼了一聲道;“好,你小子有種,我今天就不跟你一般見識了,但下次就不會這樣輕易的放過你了。說完以後又看著林珊道;過兩天我還會來找你的,到時你就是想躲也躲不了。說完就上了車,對林珊揮了揮手就走了。
秦歌在學校裏打架是出了名的,而且沒有碰到過一個對手,不過秦歌自己從來不多事,他打的那幾次架都是為別人抱不平,在學校裏還得了一個小孟嚐的稱號。林珊也是知道秦歌肯定會幫自己才去找他的,她見張皓走了就鬆開了抱著秦歌的手道;“秦歌,謝謝你幫我打發了這隻蒼蠅,今天我請客,我們一起去吃晚飯好嗎?”林珊認為自己請秦歌吃飯,已經給了秦歌天大的麵子,說來也是,想請她吃飯的人都擠破了頭,還得看她有沒有心情去赴約,更別說她請男生了。秦歌聽到自己請他吃飯,肯定是會受寵若驚的答應的。但讓她大出意料之外的是,秦歌突然轉過身來,雙手捧著她的俏臉道;“你是我女朋友,怎麼可以要你請我?我們先來點實惠的好了,放學以後你如果還是把我當做你的男朋友,我再請你吃飯。”說完就快速地吻上了林珊的唇。
林珊沒有想到秦歌會這樣大膽,竟然敢當著這麼多的人吻自己!她想掙脫秦歌的熱吻,再給他一個耳光,但卻怎麼也掙不脫,隻覺全身酥軟無力,自己的力氣都不知道跑到什麼地方去了。林珊感到很是悲哀,自己保留了十八年的初吻就這樣被他得去了!而且還是在大庭廣眾之下被他強行奪去的!
秦歌吻了好一會才鬆了口,然後舔了舔嘴唇道;“味道不錯,歡迎你下次再讓我做你的男朋友,我很喜歡這種感覺。”說完旁若無人的往教室走去。林珊還真有點啼笑皆非,這個家夥奪去了自己的初吻不說,還要這樣奚落自己。她一邊追趕秦歌一邊罵道;“秦歌,你混蛋,你怎麼可以在這樣的地方吻我?”
秦歌轉過身來笑著道;“你在大庭廣眾之下說你是我女朋友,而且還接受了我的鮮花,我也得有點表示是不是?你是不是還沒有過癮?還都追上來了,那我就再做一次你的男朋友好了。”說完就張開雙臂就作勢欲抱。林珊一邊轉身跑開一邊罵道;“你這個混蛋,一點紳士風度也沒有,在這樣的地方就亂來。你把我的初吻得去了,得負責把張皓擺平,不然的話你得陪我的初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