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嗬嗬的笑著道;“隻要你承認你是我女朋友,你的事也就是我的事了,我剛才隻不過是權宜之計,因為我擔心你過一會就會說不是我的女朋友了,那我不是白做了你一次男朋友?我如果不抓緊時間就會痛失良機,當然得抓緊一點才行,哥哥我可不是那麼好胡弄的。至於那個欺軟怕硬的家夥你就不要擔心了,你隻要說是我的女朋友他就不敢來找你了”。說完就轉身進了教室。
劉婷這時也追了過來,一見林珊在呆愣愣的看著秦歌的背影就咯咯的笑著道;“他的吻有那麼讓你迷醉嗎?都跟一個傻子一樣了,你呆呆的站在這裏是不是還有點意猶未盡的感覺?那就追上去啊,在教室裏接吻會更刺激的。我還真有點佩服這個家夥,要是一般的男人被張皓一嚇就會抱頭鼠竄了,而這個家夥卻還若無其事的我行我素。”
林珊紅著臉點了點頭道;“我就喜歡他這種不畏強暴,我行我素的性格,別的男人碰都不敢碰我一下,隻有這個家夥敢對我亂來,而且選擇的時機使得我連發脾氣的餘地都沒有。就要上課了,我們走吧。”
秦歌放學以後在那個小吃店的門口等了一個多小時都沒有等到那個小姑娘,心裏隱隱的有點失落感,連這個小姑娘都不相信自己會醫術,別的人隻怕更加不會相信了。自己在夜市擺了兩個晚上的地攤都沒有人來問一下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看來得改變一下自己的形象才行了,最好是把自己化裝成一個五六十歲的老頭,當下就去一個地攤買了一些實用的東西,他已經做了決定,如果今天晚上還是沒有人來問,就隻有去勞務市場先找一個工作做做了,不然的話就連飯都沒有吃了。
吃了晚飯以後,秦歌就拿著買來的東西出了學校,然後找了一個沒有人的地方法打扮起來,他現在已經是學校裏的文藝骨幹,唱歌、跳舞、化妝樣樣都會,他化好裝以後就去了夜市,坐在那裏等起生意來。隻不過他坐了好幾個小時但還是沒有一個人來問,他正準備收攤,這時,遠處一個男人跟兩個女人的對話引起了他的注意。雖然隔得有十幾米遠,但他依然聽得清清楚楚。
但聽那個男人道;“肖芸,我知道你是為伯母的病著急,但那些大醫院都沒有辦法治好,你來這樣的地方有什麼用?這裏聚集的都是一些賣狗皮膏藥的人,全是騙人的玩意,這些看相算命的也是這樣,就不要給伯母算什麼八字了,我已經聯係了美國一家腦科醫院,那家醫院很有名,我們將伯母轉移到美國去治療吧,就不要再在國內耽誤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