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流星花園,幫女孩跨越青春期障礙(3)(1 / 3)

在我們驚歎世上竟有如此癡迷之人的同時,也要警惕這樣的事不要發生在我們的周圍。

20世紀末,隨著港台風刮進大陸,“追星族”現象開始受到人們的關注。我們經常看到電視上有這樣的鏡頭:女孩因為見到心中的偶像而激動地掉下眼淚。雖然追星有其合理性,但有些女孩自控力差,追星追到失去理智,變得偏執、瘋狂。這樣觸目驚心的例子屢見不鮮。

2002年,浙江溫州一名17歲的初中女生因沒錢親眼見到偶像趙薇而服毒自盡。

2003年6月21日,大連一位16歲的少女自殺,起因是母親沒給她買偶像張國榮的CD碟。

四川一位13歲的女孩在連看8遍《流星花園》後,獨自離家出走,下落不明。

追星行為本質上是青少年自我意識、自我理想發展的高級階段。在孩童時代,一般把父母作為認同的楷模,時時處處以父母為榜樣。隨著生活領域的擴大,青少年逐漸把學校的師長、同伴中的強者去認同去學習,最後綜合多方麵的經驗,進一步為自己勾畫出一個理想的輪廓,希望做一個怎樣的人。

由於媒體的大肆宣傳炒作,眾多明星往往就成了青少年的楷模或偶像,被作為個人追求的目標。然而閱曆膚淺的青少年對明星尚缺乏本質的認識,憑著一腔狂熱盲目崇拜,並刻意追隨和外表的模仿,不惜丟下功課、忘掉學業。甚至有的會像楊某一樣,連累了親人。

麵對追星的女孩,我們應該怎麼做?

其實,追星也不是完全不好,青少年之所以把明星設為偶像,是明星他們身上有孩子值得借鑒的方麵,如果將他們身上一些值得學習的品質用在學習上,這也未嚐不是一件好事。

所以,孩子追星不可怕,重要的是她們以什麼樣的態度去追星。這裏,父母的作用就凸顯了。

首先,我們不要全盤否決女孩的“偶像”。一位15歲的女孩在網上訴說對母親的不滿:我喜歡一位新加坡男歌星,他的歌聲特別美,讓我忘掉了所有的煩惱。可是,媽媽卻不理解,甚至嘲笑我:“喜歡個唱歌的真沒出息,還喜歡個男的,真肮髒!”媽媽的話讓我難受極了。我隻是喜歡聽他唱歌,看他純淨的笑容,怎麼就肮髒了?媽媽為什麼這麼侮辱我,還侮辱我心中的偶像?

從這段話中,我們可以看到對於追星,兩代人在觀念上的差異。香港城市大學的嶽曉東博士對青少年追星有專門的研究。嶽博士認為,偶像崇拜是青少年時期的過渡性需求和標誌性行為。

青春期的女孩的心理狀況往往非常複雜,一方麵渴望得到同伴的認可,另一方麵需要形成自我確認,而追星恰恰能滿足女孩這兩方麵的心理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追星對於女孩的成長是有意義的,我們要給予理解,沒必要把追星當成“十惡不赦”的壞事嚴加禁止。

其次,父母要清楚,狂熱追星不宜放任。雖然追星追到瘋狂的例子隻是少數,但是我們仍不能忽視沉迷於追星給女孩帶來的負麵影響。有的女孩為了見到喜歡的明星,不惜曠課、離家出走、騙取父母的錢財。如此追星可能會造成女孩情緒失控、違反紀律、弄虛作假,久而久之發展成為問題學生。

最後,父母要引導女孩理智行事。青春期的女孩需要引導,在追星方麵尤其如此。

小桐正在上初中,特別迷戀周筆暢,還在學校裏組織“筆迷”團,支持心中的偶像。回到家,小桐還鼓動爸爸媽媽為周筆暢投票。

看著小桐如此瘋狂,媽媽有些不解:這麼狂熱地喜歡明星,是不是有點兒過頭了?雖然有很多疑惑,但媽媽並沒有對小桐發難。

一天晚上,小桐在看超女比賽,電視裏周筆暢正深情地演唱,小桐看得目不轉睛。媽媽悄悄地坐到小桐身邊,說:“我也來看看,我女兒這麼喜歡的歌手一定有她的過人之處。”

小桐馬上興奮起來:“筆筆的歌唱得一級棒,有一次她唱的歌把評委都感動得哭了。她的粉絲團叫‘筆迷’,我是超級筆迷……”

聽著小桐滔滔不絕地說,媽媽知道了周筆暢在小桐心中的位置。於是,媽媽認真地聽了周筆暢的歌,發現她的唱功很好,感情也很真摯,媽媽也對這個女孩萌發了好感。

周筆暢成了媽媽和小桐經常談論的話題。她們了解到周筆暢不僅歌唱得好,而且還精通鋼琴、架子鼓、小提琴,字寫得也非常漂亮。更讓人佩服的是,她高考時的成績是681分,廣東省第二名,大三就過了英語六級,是個全方位的才女。

漸漸地,小桐從最初迷戀周筆暢的歌聲深入到欽佩周筆暢的多才多藝,而且媽媽發現小桐學習比以前認真了。媽媽還看見小桐常常練習書法,說既然自己那麼喜歡筆筆,字不應該寫得太差了。媽媽和小桐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談論的話題從周筆暢開始,逐漸延伸到她成長中的很多方麵,她們談到了理想、未來這些以前從未談過的話題。媽媽對小桐多了很多了解,小桐也對媽媽多了很多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