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我國民間融資的風險防範
金融理論
作者:原豔
【摘要】由於我國對民間融資一直持否定態度,導致對民間融資缺乏有效的監管。而隨著我國金融政策的轉變,民間融資得到了支持與發展,但是如何加強監管以防範民間融資帶來的風險成為促進民間融資的健康發展的關鍵。本文在介紹民間融資的概念與特點的基礎上,分析了其麵臨的具體風險,並提出了一些建議以供探討。
【關鍵詞】民間融資 社會風險 經營風險
近年來,從“吳英案”到“浙江溫州商人跑路”,一波又一波的社會熱點事件使得人們不得不持續關注“民間融資”這一社會現象。一方麵,“民間融資”因為風險失控而屢發群體性事件,一方麵很多中小企業因為在銀行得不到貸款而不得不向“民間融資”尋求幫助,這一矛盾的現實迫使政府和民間都開始思考“民間融資”的合理性及其發展。目前我國政府已經肯定民間融資在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但是如何規範“民間融資”並規避其風險還需要進一步的研究與製度建設。本文擬就民間融資的風險規避進行理論上的探討。
一、民間融資概述
(一)民資融資的界定
民間融資是近些年來提出的概念,在此以前,央行的研究報告和各種官方場合的討論中經常出現的是“非正規金融”一詞,2004年前後“民間融資”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而“非正規金融”逐漸被淡化。不過目前為止學界對“民間融資”並沒有一個統一的界定,人們籠統地將其理解為發生在民間的資金融通活動。為了準確的認識民間融資並對其定性,有許多學者對其進行了定義,有的學者認為“民間融資是指在國家正規金融機構之外的,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包括其他組織)之間以及非金融法人之間,貸款人依約定將一定數量貨幣的使用權轉移給借款人,借款人按約定到期還款並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為”,也有的學者認為“在國家依法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之外,未由專門法律調整的,出資人與受資人之間以貨幣資金為標的的價值轉移及以本息支付為形式的融資行為”。除此之外,中國人民銀行將民間融資定義為:相對於國家依法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而言,非金融機構的自然人、企業以及其他經濟主體(財政除外)之間以貨幣資金為標的的價值轉移及本息支付。比較分析這些定義並結合我國的實踐,筆者認為民間融資是我國依法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之外的資金供給者(包括資金的所有人和中介機構)以借貸、股權或基金、典當等形式在一定時期內將一定數量的貨幣使用權轉移給資金需求者,而資金需求者按照約定的利率還本付息的資金融通活動。
(二)民間融資的類型
早在2004年,中國人民銀行在《2004年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中把民間融資根據交易主體、融資用途與利率水平不同主要可分為四種類型。一是低利率的互助式借貸。融資主體主要為自然人,融資雙方關係密切,融資主要用於應付短期生活急需,融資規模小且大多不計利息或利息低微。二是利率水平較高的信用借貸。融資主體主要是個體及民營中小企業,以關係、信譽為基礎,多用於生產性周轉需要,融資利率水平主要依據借款人實力、信用情況商定或隨行就市,這種以信用交易為特征的利率水平較高的借貸是民間融資的最主要方式。三是中介借貸。即包括依法成立的中介機構的合法借貸行為也包括借助於正規中介機構的融資行為和以非正規中介組織為依托進行民間融資。近年來,地下錢莊、基金會、標會、銀背等非法融資機構大大減少,但相繼又出現有固定的資金運作規則,整個融資模式類似於銀行信貸的信息谘詢公司、鄉鎮企業投資公司等新型的民間借貸組織,甚至出現專門為借貸雙方擔保的經紀人。四是變相的企業內部集資。由於目前國內係統、正規、運作成熟的創業投資基金比較緊缺,許多中小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常以“保證金”、職工集資、合股經營、吸納外地資金入股等形式直接從民間籌集資金,用以維持或擴大生產經營規模。
隨著我國金融政策的變化和經濟的發展,在這些類型中,合法的中介借貸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創業投資基金增長很快,但是高利率的民間借貸發展規模也很快,並且成為引發借貸風險的主要的原因。
(三)民間融資的特點
從2004年至今,民間融資迅速發展,從地下逐漸轉入公開,從區域性向全國性發展,主要有呈現以下特點:
1.融資規模越來越大。據央行2011年對民間融資現狀調查數據,至去年5月底,全國民間融資總量3.38萬億,另據中金公司的報告,中國民間借貸餘額比2010年同比增長了38%。持續增長的民間融資規模即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但是也帶來了更多的風險。
2.資金流向多元化。早期的民間融資基本上流向了實體經濟,2004年前後浙江省寧波地區民間融資約85%用於生產經營,溫州地區約為93.3%,福建省約為98.2%,山西省約為65.5%,河南省約為70%。隨著我國產業結構的發展完善,資金流向也呈多元化趨勢,主要有四個流向,一是投資實體經濟,二是投資房地產領域或集資炒房,三是投資到股票、期貨、炒礦等投資市場,四是在借貸市場上投資“炒錢”。其中越是經濟發達地區,投向房地產和其他投資領域的資金占的比例越大的。這使得民間融資麵臨的經營性風險越來越大。
3.利率越來越高。2004年6月民間融資利率維持在14.4%,到現在民間融資利率保持在20%左右,甚至有的民間接到利率能高達30%,超出國家允許的民間借貸利率,使得很多民間融資得不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