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國作家列夫·托爾斯泰說:“一個人若沒有熱情,他將一事無成,而熱情的基點就是責任感。責任心有多大,人生舞台就有多大。”對於這句名言,世界著名化學家、炸藥的發明者艾爾弗雷德·諾貝爾用他的成功做了最為真實的演繹:
諾貝爾小的時候,他的父親老諾貝爾對研製炸藥非常感興趣。有一天,小諾貝爾問父親:“爸爸,炸藥是傷人的可怕東西,為什麼還要研製它?”
老諾貝爾這樣回答他:“雖然炸藥會傷人,但是我們可以用炸藥來開鑿礦山,采集石頭,修築公路、鐵路、水壩,為人民造福。”聽了父親的話,小諾貝爾接著說:“我長大了,也要研製炸藥,用它造福人類。”正是因為諾貝爾這種對人類的強烈的責任心,他最終成功地研製出了炸藥。
責任心是一個人對他所承擔的任務的自覺態度,包括對自己的責任、對他人的責任、對集體的責任和對社會的責任。責任心在一個人的綜合素質中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也對一個人的成功起著非常大的推動作用。在責任心的支配下,人們會努力完善自我、奮發上進。
作為父母,我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後事業有成,所以,我們想盡各種辦法去提升他的能力。但是,美國品德教育聯合會主席麥克唐納曾說:“能力不足,責任可補;責任不夠,能力無法補;能力有限,責任無限。”由此可見,責任比能力更為重要。現實生活中,那些大企業的管理者在為自己公司謀求人才時也都更注重他們的責任意識。
一家大公司的負責人就曾經講過這樣一個故事:
有一個年輕人來公司應聘,經過交談,我覺得那個人不太適合我們公司的工作,於是很客氣地和他道別了。
就在我準備埋頭工作的時候,他又敲門進來了。我很奇怪,問了他一句:“還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嗎?”他說:“我走到門口的時候,發現公司的徽標歪了,有些影響公司形象,我覺得有必要跟您說一聲。”
我跟他道謝並再次道別,但就在他將要出門的那一刻,我突然改變了主意,決定讓他來公司上班。也許在業務上他未必能做到最好,但是他的責任心卻令我欣賞,我覺得把公司交給這樣的人我會很放心。
由此可見,一個具備責任心的人,更容易獲得他人的信賴和尊重;一個具備責任心的人,他不僅會對自己負責,也會對他人、對家庭、對社會和國家負責,他也更容易成為一個事業有成並有益於人民、有益於集體、有益於國家的人。所以,我們要從孩子小的時候就培養他的責任心,讓他有責任意識。
不“越位”,讓孩子做自己該做的事
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為了讓孩子有更多時間學習,我們很容易就會“越位”,很多該孩子自己做的事情都被我們包辦代替,我們的這種行為很容易讓孩子失去責任心,一天晚上,上小學2年級的李寶強對媽媽說:“媽媽,明天我們的活動課是鏟操場北邊的野草。老師讓每兩個同學帶一把鐵鍬,自己商量。我讓同桌帶。”
媽媽剛“哦”了一聲,就聽李寶強接著說:“媽媽,我不想上明天的活動課。鏟草多累呀,操場北邊還髒兮兮的,淨是垃圾。你能不能給老師打個電話,就說我手疼不能上活動課。”媽媽聽後下意識地點了點頭,然後又覺得這樣做好像不對。她感覺兒子這是在逃避責任,可是他在家都什麼也不幹,到學校又怎麼會幹這種活呢?到底該怎麼辦呢?
正是媽媽的“越位”造成了她目前的兩難狀態,李寶強從小什麼都不幹,自然不會意識到自己還應該負擔起對自己、對集體的責任,等到真正麵臨責任的時候,隻會想辦法逃避。
我們要吸取教訓,不要再“越位”,讓孩子做他自己該做的事情,如每天整理自己的房間、整理自己的書包、定鬧鍾自己起床、洗自己的小件物品、自己寫作業,等等。隻有這樣,才能培養孩子對自己負責的責任心,並使其成為一個自立的人。
讓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由於年幼,再加上缺乏知識和經驗,孩子經常會犯一些錯誤,這很正常,如不小心損壞了別人的物品,一時衝動傷害了別人,粗心大意造成了麻煩,等等。對於孩子的這類錯誤,我們往往會責罵他幾句,然後自己來替他承擔責任、挽回局麵。其實,這樣做是剝奪了孩子承擔責任的權利,錯失了培養孩子責任心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