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保護自我——讓孩子一生都與安全相伴(1 / 2)

前蘇聯作家奧斯特洛夫斯基說:“人,最寶貴的東西是生命。生命屬於人隻有一次。”對於如此珍貴的生命,我們要做的就是好好珍惜,不僅珍惜我們自己的生命,作為父母,我們還要保護孩子、珍惜孩子的生命。

然而,現代社會中對孩子生命構成威脅的要素越來越多,如交通事故、墜樓、溺水、火災、電擊等。另外,由於孩子大都天真活潑、缺少行為判斷能力,所以一些壞人專門在孩子身上打主意,他們誘拐、詐騙、綁架孩子,對孩子造成身心傷害。

傍晚,5歲的萌萌還在路邊玩土,一個陌生的男人熱情地走過來,說想和萌萌一起“種樹”。萌萌沒吭聲,但陌生的男人還是自顧自地在萌萌旁邊玩了起來。過了幾分鍾,萌萌就開始和這個陌生的男人一起玩了,還稱他為“叔叔”。

突然,“叔叔”說他餓了,想去吃麥當勞,問萌萌要不要跟他一起去吃。萌萌一聽麥當勞,猶豫了一下就非常高興地跟著“叔叔”走了。

他們沒走幾步,正巧媽媽從家裏出來叫萌萌回家。媽媽看見後,大喊一聲:“萌萌,你去哪?”接著就往萌萌跟前跑。“叔叔”回頭一看,轉身快步離開了,而萌萌站在原地還沒有反應過來。媽媽跑過來,摟著萌萌驚魂未定地感歎:“好險啊!”

是啊,多危險啊!媽媽再晚出來幾分鍾,萌萌就被所謂的“叔叔”拐騙走了。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聽說類似的事情發生,為什麼會這樣呢?

著名兒科專家、中國醫師協會兒童健康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丁宗一說:“對於學齡兒童和青少年,由於被綁架、詐騙、侵害而造成的意外傷害時有發生。在國外,類似的意外傷害多是由於家長對孩子過於放手、忽視了危險造成的。在國內恰恰相反,家長的過度保護和事事代勞,使孩子沒有自我保護意識和分析能力,於是很容易上當受騙。”

這段話揭示了對孩子造成意外傷害的根本原因是“家長的過度保護和事事代勞”。其實,不止意外傷害的原因在此,交通事故、墜樓、溺水、火災、電擊等事故的原因也是我們的“過度保護和事事代勞”。盡管我們的本意是要孩子避開危險,但孩子會日漸長大,他離開我們視線的時間會越來越多,我們不可能做到時時處處保護他。要想讓孩子真正得到保護,我們就要從他小的時候就培養他自我保護的習慣,讓他懂得自己保護自己。

給孩子講解基本的安全常識

生活中,我們隻是習慣於告訴孩子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做,至於不能做的具體原因,總以為孩子小沒必要向他解釋,其實,正因為孩子小,他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才很重,越不讓做的事情越要做。

周六,6歲的高傑和媽媽在家玩。該準備做飯了,可家裏還沒有菜。媽媽說帶高傑一起去菜市場買菜,可是玩在興頭上的高傑不願意去,媽媽隻好一個人去。下樓前,媽媽對高傑說:“我一會兒就回來,你在家好好玩,別亂動東西。”高傑答應了一聲,就接著玩了。

媽媽走後,高傑玩了一會兒覺得口渴,端起杯子發現杯子是空的。這怎麼辦?媽媽為了避免暖瓶的熱水燙到高傑,把暖瓶放在了櫥櫃上麵。高傑想:反正媽媽也不在,正好可以自己試著倒開水。高傑興奮地跑去搬來一個板凳,站在上麵夠暖瓶。夠到暖瓶的一瞬間,腳下的凳子翻了,高傑和暖瓶一起摔到了地上,暖瓶裏的熱水燙傷了高傑。

媽媽回來看到燙傷的高傑,趕忙把他送到了醫院,但是,高傑的身上還是留下了疤痕。

其實,如果媽媽把暖瓶放在低處,並教給高傑如何倒開水才不會被燙到,那麼燙傷的事故就不會發生了。

生活中有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識,我們不妨告訴孩子,並向孩子解釋清楚,如家用電器的使用和安全注意事項;煤氣爐具的安全使用;化學物品、藥品的標識和使用;與別人嬉鬧時不能使用棍棒,否則會誤傷他人;不要把手塞在門縫裏,否則可能夾傷手指;雷雨天氣裏,不能站在大樹下,不能靠牆根走,不能撥打和接聽電話等;住在樓房裏,不能爬上窗台,以免墜樓;等等。了解了基本的安全常識後,孩子在生活中遇到這些情況時,就會有意識地注意,從而做到自我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