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分析
財經研究
作者:許磊
摘 要:知識產權是一種個人財富,同時也是一種社會財富,它是在社會發展中形成的,同時也是由整個社會共享的,近幾年,人們開始致力於知識產權保護與經濟增長關係的研究。本文對知識產權保護進行概述,並分析了知識產權保護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
關鍵詞:知識產權;保護;經濟增長;促進
當今社會是一個尊重知識的社會,知識產權問題逐漸受到全社會關注。對於我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要促進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就要製定出相應的知識產權政策來克服短期技術障礙。當前,我國對於知識產權保護的研究大多數都集中在相關法律上,很少有將法律、技術與經濟作為一個整體研究的,而事實證明,保護知識產權對於促進經濟增長具有重要作用。
一、知識產權保護概述
知識產權保護的目的是維護創造者的權利,對其創造過程付出的投入進行補償。隨著人們創新意識的提高,知識產權保護逐漸成為了世界性問題,人們對它的關注度超過了以往的任何時期。關於知識產權保護強度的問題一直有所爭論,有些人認為,通過知識產權保護來激勵創新,促進先進技術發展,這種方式有可能會阻礙後發國家吸收與模仿世界上的先進技術,不利於這些國家進行技術趕超,不利於社會經濟的增長。一部分發達國家認為,必須要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一方麵,能夠促進高科技出口,通過正常途徑擴大該項技術的市場份額,另一方麵,能夠有效利用發展中國家的低成本勞動力,擴大產品利潤。而一些發展中國家認為,對於知識產權的保護最好寬鬆一些,一方麵,受到多方麵因素限製,自身創新能力有限,過強的知識產權保護不利於本國企業的發展,另一方麵,過強的知識產權保護還會導致模仿成本的增高,這無疑會減少對於創新技術方麵的投資,不利於自身的發展[1]。
二、知識產權保護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分析
(一)知識產權保護有利於推動技術創新
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體現在相關法律製度上,在一定期限內保證知識產權擁有者的獨占權,如果侵權者侵害了這種獨占權,就要受到法律的製裁。這種保護機製實際上對發明創造起著重要的促進作用,以藥品研究為例,由於藥品研究的周期較長,且投入很高,如果沒有知識產權保護機製,美國的藥品種類至少會減少60%;1975年以前,日本還沒有實行藥品專利保護機製,過去25年隻研究出了10種新藥,而實行專利保護製度以後的8年時間就研製出87種新藥,知識產權保護對創新的促進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對於同行業的人來說,要想在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同時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就要在現有的知識成果上進行改造和創新,通過正當途徑獲得自主知識產權,由此實現了一種良性循環,不斷進行技術上的革新,為社會經濟發展帶來動力[2]。
(二)知識產權保護對於公共利益具有重要的調節作用
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法律製度有效保障了創造者的利益,但是這種保護不等於壟斷。比如說,如果創造者發明了一項新技術,由於有了法律的保護,就可以放心的向社會公開這項技術,這些信息的公開有利於人們利用現有成果進行進一步創新,為技術的再創造奠定了重要基礎。在開展一項科研之前,研究者可以檢索相關信息,明確國內外相關研究的狀況,避免重複,爭得研究的主動權。所以說,知識產權保護製度不僅維護了創造者的權益,同時兼顧社會利益,為人們的科研道路指明方向,花費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效益,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