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民間審計獨立性

財經研究

作者:王宇 田野 張菡

摘 要:民間審計的存在方式主要為會計師事務所,其業務為審計業務和會計谘詢服務業務。隨著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所有者與經營者對企業的經營狀況存在著信息不對稱,所有者希望存在一個獨立於經營者的第三方對企業的經營成果進行核實,經營者也希望通過一個獨立第三方的驗證來解除其受托經營責任,於是受所有者委托,專門負責對企業會計報表所反映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鑒證的民間審計產生了。

關鍵詞:民間審計;獨立性;影響因素;措施

一、我國民間審計獨立性的現狀

民間審計機製自身的缺陷: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尤為重要,但是,現實中獨立性的保障機製本身卻存在著嚴重缺陷。正是由於缺陷的存在,使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的實現麵臨著相當大的不確定性。

眾所周知,注冊會計師審計起源於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製度安排。為減少和消除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以達到降低代理人成本目的,注冊會計師審計因而誕生。經過發展和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已逐步規範成為一個委托人、被審計單位與注冊會計師之間特殊的審計三角關係。

然而,這種製度安排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卻並不盡如人意。股份公司製所導致的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以及企業股票上市所導致的所有者的流動性與分散性,都使作為實質性審計委托人的股東很難行使其對企業的監督權。在這種狀況下,審計的實際委托人變為公司董事會甚至管理者。顯然,由他們聘請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必然打亂審計關係三方的有序平衡關係,從而形成審計監督上的漏洞。

二、我國民間審計缺乏獨立性的原因分析

(一)事務所從業人員方麵的原因

1.由自我複核產生的影響。自我複核的威脅出現在為做出鑒證業務的結論而需要重新評價以前的鑒證業務或非鑒證業務的判斷和結果時,例如鑒證小組成員擔任過以前鑒證客戶的董事或經理,此時會影響民間審計的獨立性。

2.事務所鑒證小組成員的“親密關係”造成的影響。隨著審計任期的延長,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不斷增多,關係自然越來越密切,從而可能為了避免審計意見對被審計單位產生不利影響而放棄應堅持的原則。

3.片麵追求自身的利益,怕失去客戶。在自身利益與公眾利益的權衡中,取其自身利益為重,處處遷就客戶,對於客戶存在的各種弄虛作假行為視而不見、致使嚴重損害了國家和公眾的利益。

(二)政府幹預對獨立性的影響

政府的幹預會導致直接影響審計的獨立性,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麵:首先一些政府職能部門擁有對資本市場和產權市場的管理權,企業在改製或資產評估過程中能否取得成效,一個重要因素是這些部門能否為其開綠燈。這些部門可以為本係統有審計需求的客戶指定會計師事務所,使得當地的事務所處於保護的狀態,造成事務所不公平競爭。

(三)會計師事務所方麵的影響

1.審計委托關係。根據我國的審計準則,審計業務的委托人是股份公司股東大會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但實際上存在兩種情況:一是目前我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使得財產經營者取代了財產所有者。審計實際委托人變為公司董事會甚至管理者;二是我國上市公司存在著嚴重的內部人控製現象,經營者事實上集公決策權、管理權、監督權於一身,使選聘製度失去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