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政府財政統計核算體係的構建(1 / 2)

論政府財政統計核算體係的構建

財經研究

作者:李占悅

摘 要: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各個國家對統計數據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當前,我國財政統計數據編製方法與國際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出版的《2001年政府財政統計手冊》,為我們提供了參考的依據。本文首先探討了政府財政統計核算體係的經濟理論基礎以及方法論基礎,然後提出政府財政統計核算體係的特點。

關鍵詞:政府;財政統計;核算體係;構建

一、政府財政統計核算體係的經濟理論基礎

1936年凱恩斯發表了他的著名專著《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提出了政府幹預的思想。該書的出版對經濟學和國家經濟政策的製定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政府在經濟中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重視。直到20世紀後期新古典主義重新興起,但也不能完全否定政府的作用。公共經濟學認為,私人部門無法提供充足的公共品,因此必須有政府的存在。而政府的經濟職能,就在於彌補市場的不足,提供適當的公共品。此外,即使市場的競爭得到充分的保障,也不一定能達到帕累托最優,因為沒有考慮到收入分配的問題。因此,福利經濟學第二定理對第一定理進行了補充,在稅收和轉移支付的調整之後,競爭仍然可以實現帕累托有效的資源配置。於是,政府在經濟中就有了兩個任務:一個是供給適量的公共品;一個是對初始收入進行再分配。在政府幹預經濟的思想下,政府還擔任著宏觀調控的重要職責。

府功能的界定,對政府財政統計核算體係的構建起著基礎性的作用。《手冊》中的核算主體,包括廣義政府部門和公共公司,按照《手冊》中的描述,他們的職能包括:(1)承擔以非市場性條件向社會提供商品和服務的責任;(2)通過轉移支付的方式對收入和財富進行再分配。這正是公共經濟學中所確定的政府部門職能。

為了能夠全麵準確的反映政府部門所占有的經濟資源,體現政府的資源配置功能,01版GFS采用了權責發生製。在權責發生製下,對經濟資源流動的記錄可以與現實中實際發生的情況相符合,同時也使流量與存量的核算能夠整合起來,有利於評估財政政策對宏觀經濟的影響。另外,從分析框架的構造以及核算項目的分類上看,GFS的設計也充分考慮了財政分析的需要。現代財政分析大體上包括幾個方麵:財政支出的規模、財政赤字/盈餘、財政政策的穩定性、財政活動對經濟的影響。相對於上一版,01版GFS在分析框架中提供了多個平衡項,可以直接滿足這些分析的需要。

二、政府財政統計核算體係的方法論構建基礎

《2001年政府財政統計手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編製的一係列統計手冊中的最後一本。它幾乎完全使用了93SNA的基本概念和原則,包括基本的核算單位的確定、流量與存量的定義、權責發生製的使用等等。當然,由於核算目的不同,93SNA中的很多方法是不能直接套用在GFS中的。盡管如此,還是可以看出,《手冊》是在盡最大的可能與93SNA保持一致。這樣做的原因,一是由於93SNA本身是一個相對成熟完善的核算體係,所確立的基本概念和原則,能夠對經濟活動進行準確的記錄;另一方麵,統計製度經過數十年的演進發展,標準化與協調性已經成為構建核算體係的共識。在有關宏觀經濟的核算體係序列中,SNA已經成為一個標準的模式,為了最終數據產品具有可比性,能夠互相“兼容”,GFS也要與SNA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