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樂團上場之前,今晚,一切都燦爛精彩。以前都得花一點時間才能把場子熱起來,但今晚他們馬上進入狀況。一部分是因為今晚大多數在這裏的群眾,比幾年前的他們要老了幾歲,如果你懂我的意思的話——換個說法是,這正是從前那群人,但已非一九九四年的他們——而他們不想等到十二點半或一點才開始玩;他們現在懶得搞這套,總之他們得回家去解救保姆。但主要是因為這裏有真正開派對的氛圍,一種真心的人生得意須盡歡的喜慶氣氛,仿佛這是一場結婚喜宴或生日宴會,而不是下星期還在甚至也許下下星期也還在的俱樂部。

不過我得說我真他媽的厲害。我一點也沒有喪失從前的魔法。一組“歐傑斯合唱團”(O"Jays)的BackStabbers“、哈洛·梅爾文與藍色音調”(HaroldMelvinandtheBiuetones)的SatisfactionGuaranteed、麥當娜的Holiday,以及TheGhetto(這首歌得到一陣歡呼,好像這是我的歌而非丹尼·海瑟威的)和“特別”合唱團(TheSpecials)唱的NelsonMandela就讓他們五體投地。然後就到了樂團表演的時間了。

我被責成介紹他們,巴瑞甚至寫下我該說的話:“各位先生,各位女士,害怕吧。要非常害怕。接下來的是……‘音速之死小猴’!”但是管他媽的,到最後我隻是對著麥克風咕噥了一聲樂團的名稱。

他們穿著西裝,打著細細的領帶。當他們插上電源時發出—聲剌耳的回音,我有那麼一下子還擔心這是他們的開場音符。但是音速之死小猴已經不再是從前的他們。事實上,他們已經不再是:音速之死小猴。

“我們不叫‘音速之死小猴’了。”巴瑞說,當他拿起麥克風時。“我們有可能在轉變成‘未來學’(Futuristics)的邊緣上,但是我們還沒決定。不過,今晚,我們是Backbeat。一、二、三……扭起來寶貝……”然後他們開始唱TwistandShout,樂聲完美,而在場的每個人都瘋了。

而且巴瑞能唱。

他們演奏Route66、LongTallSally、Money和DoYouLoveMe,最後的安可曲是InTheMidnightHour和LaBamba。簡而言之,每首歌都又土又好認,而且保證會取悅一群三十老幾、以為嘻哈音樂是他們的小孩在上歌唱課的人。事實上,群眾開心到,在“音速之死小猴”把他們嚇糊塗了之後,他們一直侍到最後一首我安排讓他們再動起來的歌。

“這是怎麼回事?”當巴瑞到台前來的時候,我問他,他汗流浹背、酩酊大醉,而且為自己洋洋得意。

“剛才不錯吧?”

“比我想像的好多了。”

“蘿拉說如果我們為今晚學點正經的歌才讓我們演出。

不過我們愛死了。兄弟們在討論打點成流行音樂歌星的樣子,然後到銀婚紀念日表演。”

“你覺得怎麼樣?”

“好啊,可以。反正我也開始對我們的音樂走向感到疑惑。我寧可看見大家隨著LongTallSally起舞,也不要他們捂著耳朵奔出去……”

“你還享受這個俱樂部嗎?”

“還可以。對我的口味來說有點,你知道,太大眾化了。”

他說。他不是開玩笑。

剩下的夜晚就像電影的結尾一樣。所有的演出人員都在跳舞:狄克與安娜(他差不多是站得直直的拖著腳走路,安娜牽著他的手試著讓他放開一點),茉莉與丁骨(茉莉喝醉了,丁骨越過她的肩膀看著某人——卡洛琳!——那顯然是她感興趣的對象),蘿拉與麗茲(她比手劃腳說著話,而且顯然為了某件事在生氣)。

我放所羅門·柏克的GotToGetYouoffMyMind(“把你趕出我心田”),然後每個人都試了一下,純粹出於盡責,雖說隻有最好的舞者可以跳出一點什麼,而且這個房間裏沒有人能聲稱自己算的上是最好的舞者,甚至連最一般的都不能。當蘿拉聽見開場小節時,她轉過來露齒一笑,然後比了好幾個舉起大拇指的手勢,而我開始在腦海中編輯一卷送給她的合輯卡帶,一張全是她聽過的東西,以及全是她會放的東西的卡帶。今晚,有史以來第一次,我大概知道我應該怎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