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行動與手機
軍事大觀
作者:孫孟揚
在香港電影《竊聽風雲》中,吳彥祖飾演的警察曾講過一句話:“每個人的手機都是一部竊聽器,不管你開不開機,都能被竊聽。”這話確實不假。
1996年4月22日淩晨4時,第一次車臣戰爭期間,逃亡中的杜達耶夫驅車到野外打電話,俄空軍預警機截獲了杜達耶夫與居住在莫斯科的戰爭調解人——俄羅斯國家杜馬前議長哈茲布拉托夫之間的手機通信,並在全球定位係統的幫助下準確地測出了杜達耶夫所在位置的坐標。幾分鍾之後,俄空軍蘇25飛機在40千米外發射的兩枚反輻射導彈呼嘯而至,正用手機通話的杜達耶夫和4個貼身保鏢當場被炸身亡。2002年3月,基地恐怖組織頭目之一——阿布·祖貝達也因使用手機被美軍活捉。
手機通過移動通信網絡發送的電磁波信號傳輸到通信衛星,再輻射到受話人的手機所產生的電磁頻譜,人們隻要利用監視技術就能發現目標、識別目標、監視跟蹤目標,並且能對目標進行定位,查清楚使用手機者的方位以及所講述的語言,從中獲得有價值的情報。因此,在戰爭中,絕對不能用手機。
中國軍隊嚴格按照《內務條令》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除工作需要並經師(旅)以上單位首長批準,軍人不得使用移動電話、尋呼機等通信工具”,嚴格手機審批程序。相關部門在審批時更要了解所購手機是否是3G手機或是否已開通了3G功能。《內務條令》第一百七十八條又規定:“嚴禁將移動電話帶入作戰室、情報室、機要室、通信樞紐、涉密會場、軍用飛機和艦船、重要倉庫、導彈發射場等場所;在有有線通信工具的場所工作時,不得使用移動電話辦理公務。”
美國軍隊為防止軍事機密泄露,下令禁止全軍使用手機、USB存儲器、CD光盤等移動存儲介質,違者將以軍法論處。美軍規定,不得隨意帶手機出入部隊的作戰指揮室、辦公自動化機房、傳真室及其他信息防護部門。
但手機也給軍事行為帶來全新的麵貌。目前,美國陸、海、空三軍都製定了各自的軍用智能手機發展計劃,在陸軍已經取得明顯成效。2011年2月,美國陸軍實施了“旅級部隊現代化項目”,其中一項重要內容便是為一線部隊配備智能手機。可以預見,智能手機不久將會作為美軍士兵標準配置,出現在戰場上。美軍一位體驗手機技術的官員稱,陸軍隻需幾個月就能使用安全、為戰鬥作準備的智能手機。國家安全局將允許使用一種安全版本的安卓操作係統,負責密碼標準的另一家機構也正在考慮iPhone、iPad使用的操作係統。美國得克薩斯州布利斯堡的未來軍力整合事務局的邁克·麥卡錫說,通過國家安全局批準使用的智能手機,士兵將能連接到機密的任務指揮計算機係統,最終開啟陸軍的手機革命。美國陸軍和波音公司正在研究智能手機應用於精確火力打擊的設想:當一名特種部隊人員想呼叫火力支援時,隻需手持一部智能手機,打開“目標定位”程序,把數據傳遞到炮火支援上就可以了。有關目標數據也可以傳遞給作戰飛機,甚至是針對高價值目標的全球快速打擊武器平台上。美國奈特公司在M110狙擊步槍上,開發出智能手機支架係統和軟件,可以精密測算風速、子彈重力、地球運轉等各種細微因素對子彈軌道造成的偏差,幫助狙擊手修正彈道進而實施精準射擊。2009年8月,駐阿富汗英軍在1853米距離擊斃一名塔利班指揮官,創下英軍最遠狙殺紀錄,槍上配套的智能手機(據傳是iPhone)功不可沒。美國一家公司也為M110狙擊步槍配置了類似的智能手機,通過手機上安裝“蘋果播放器”係統和相關軟件實現了上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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