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軍隊編製(2 / 3)

指揮(營)為禁軍的基層單位,調動與參加征討都是以指揮(營)為單位進行。長官為指揮使、副指揮使。指揮(營)下為都,每都通常為一百人,馬軍每都設軍使、副兵馬使,步軍每都設都頭、副都頭,為“都”的統兵官。此外,有十將、將、虞侯、承局、押官等軍官,有時還設軍頭,在十將之上。“都”為基本作戰單位,一都之內戰士配置情況:(北宋康定元年---1040年尹洙介紹:)“馬軍”每一都,槍手、旗頭共十三人,其八十餘人並係弓箭手;步軍每一都,刀手八人,槍手一十六人,其七十餘人並係弩手,共弓、弩手更不學槍刀,雖各帶劍一口,即元不係教習。(尹洙所述雖是仁宗前期的情況,時去真宗末年不遠,北宋前期的禁軍情況應大體相似。)因此我們應該推測,宋初禁軍利於遠戰而不利於近搏。

2廂軍

宋太祖於乾德三年(公元965年),將各地的精兵收歸中央,成為禁軍,剩下的老弱士兵留在本地,稱為“廂軍”,隸屬侍衛司(實際上隻是管轄廂軍的“名籍”)。廂兵主要從事各種勞役,因而也稱為“役兵”。

廂兵從事勞役大概包括:京城的東西八作司、牛羊司、禦輦院、軍器庫、後苑造作所、後苑工匠、南北作坊、綾錦院、弓弩院、東西水磨務、東西窯務、禦廚、禦膳廚、法酒庫、油庫、醋庫、布庫等,以及開封府的步驛、馬遞鋪(騎馬遞送文件)等。

(題外話:所以說,從宋初開始,廣大的民戶基本上擺脫了徭役(夫役、力役)的困擾,得以致力於耕作或其他勞動,這有利於生產的恢複與發展,有利於整個社會經濟的繁榮。)

廂軍的來源,除了上述情況外,還有犯人刺配到本州充當廂軍,以供役使,稱為“配軍”;從禁軍中揀選降為廂軍的,稱為“落廂”;在招募中達不到禁軍身高要求而充作廂軍的等等。廂軍總人數在真宗末年達到四十八萬之多,廂軍番號多達二百以上,不同番號的廂軍,承擔不同的勞役。隻有少數番號的廂軍,尤其是廂軍中的馬軍,主要作為地方軍,以維護地方治安為主。從事勞役的主要是廂軍中的步軍。

廂軍有時也參加戰鬥,尤其是是邊境州、府的廂軍,廂軍雖然隻是地方軍、役兵,但畢竟是有組織的軍事群體,比之普通民眾,更容易甚至是首先得到守城官員的重視,率以抗敵。沿邊地區的廂軍,至真宗時期經常作為邊防軍,不隻是如上述守城時參加防守戰鬥,其精銳的部分有時還可替代原先駐防的禁軍,故而廂軍也是禁軍主要的來源之一:或是補充原有禁軍的缺額,或是建立新番號的禁軍。

由於廂軍與禁軍的俸錢懸殊,大約相當於承擔同樣任務禁軍的一半左右,禁軍還有其他優厚的待遇(如:禁軍在置營地有營房以供兵士家屬居住等),因此廂軍升格為禁軍,也就成為了一種“獎勵”

廂軍的編製,大體上與禁軍相同,但隻不過軍和指揮(營)兩級,指揮(營)為基層單位。有些地方一些番號的廂軍人數較少,則以“都”為基層單位,如渡船都、梢工都、雜作都等。廂軍的高級將領是馬步軍都指揮使,除廂軍中軍官應格升遷者外,還有由禁軍高級將領,由於升遷、老、疾或過失至廂都指揮使、遙領團練使。副職為副都指揮使、都虞侯。軍一級的馬軍及步軍正副將領的軍銜同上。指揮(營)一級的馬、步軍指揮官為指揮使、副指揮使。“都”一級的指揮官,馬軍為軍使、副兵馬使,步軍為都頭、副都頭,其下各有十將、將、虞侯、承局、押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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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時,為增強國防力量,曾推行王安石改革軍製的新法,主要有省兵法、將兵法、保甲法和保馬法。省兵法,即簡編並營,裁汰老弱、冗兵。將兵法,即改變更戊製造成的兵將分離,使武將對所部有統禦川隨和指揮作戰之權。於全國諸路(四川除外)設置100多個將,每將統兵數幹,以禁軍若幹指揮為主,與蕃兵、鄉兵等混合編組而成;統兵官稱正將、副將,置將統領的禁軍稱係將禁軍;各地不隸於將的稱不係將禁軍,地位次之。駐守京城的禁軍又稱在京禁軍。不係將禁軍與在京禁軍均保留原有編製;係將禁軍在京禁將、部:隊3級編記,一隊50人。後又在將之上設軍,以統製、統領為正副長官。保甲法,是對鄉兵製度的改革,即在全國按戶2丁取1充當保甲,5戶為1小保,25戶為1大保,定期習學武藝,夜間輪流巡警。其中,凡是經嚴格訓練的鄉兵,成為禁軍的輔助力量,少數還被升為禁軍。保甲法,即在推行保甲法的基礎上,改牧監養馬為保甲養馬,以擴大軍馬來源,增強軍隊戰鬥力。

南宋軍隊變化較大。初期,北方禁軍主力大部潰散,重新編組的中央軍;稱屯駐大兵,南方各地的係將和不係將禁軍雖保留原番號和建製,但已不是主力,而降為與廂軍相類的雜役兵。南方廂軍沿北宋舊製,專供雜役.不事征戰。鄉兵名目繁多,在與金、元抗傷中發揮過一定作用。善兵因陝西的陷落,事實上已不存在。屯駐大兵的番號幾經更易,初為禦營軍、東京留守司軍、陝西軍3支大軍,後統改為行營護軍,分前、後、左、右、中5支大軍。紹興十一年(1141)又改為禦前諸軍,以示直屬皇帝,並受樞密院管轄,不隸三衙。至中期,先後在長江和川陝交界設置10支徹前諸軍,其統兵官為都統製和副都統製。三衙長官職權降低,與10都統製大致平級,各統率1支大軍,負責守衛首都臨安(今杭州)和建康府(今南京),事實上也是屯駐大兵。這13支屯駐大兵,均按軍、將、部、隊序列編成,其統兵官分別為統製、統領,正將、剔將、準備將,部將,隊將等。屯駐大兵的軍士一般分效用和軍兵兩級,效用柯軍兵內又分若幹等級,以示身分和待遇的差別。此外,各屯駐大兵有一定比例的“不入隊人”,包括火頭、輜重兵等非戰鬥人員。

南宋中、後期,為加強對屯駐大兵的控製,進一步擴大由文臣出任的製置使、宣撫使等官的統兵職能,使之逐漸取代、剝奪各都統製的統兵和指揮權,並在13支大軍外陸續創設各種番號的新軍發展為主力,而原有的屯兵逐漸消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