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960-1279)是在結束唐末五代割據紛爭基礎上重建的統一王朝,分北宋和南宋兩個曆史階段。其軍製奠定於北宋初年,南宋相承,但又有差異。北宋開國後,趙匡胤為矯治前代將帥擁兵自重、割據分裂之弊,即進行軍製改革。采取兵權集中於皇帝,臣僚分攬軍政,中央萃集精兵,更番戍守邊城要地.抑製將權,以文治武,內外相製,守內虛外等改革措施,對強化中央集權,開創宋代基業,起了積極作用。但其後繼者奉此為基本國策,遵從不變,則又導致了冗兵坐食,戰力積弱,國勢日衰,致使兩末百萬兵將,在與遼、西夏、金的抗衡中屢遭失敗,最終為起於漠北的元朝所滅。
宋朝武裝力量體製和軍隊編製
宋朝武裝力量主要由禁軍、廂軍、鄉兵、蕃兵構成,此外,還有土軍和弓手。禁軍是中央軍。包括皇帝宿衛軍和征戰戊守部隊,分別隸屬三衙。其任務是衛皇宮、守京師、備征戰和屯戍邊郡、要地。有步軍印馬軍兩個兵種,水軍和炮軍附屬於步軍。其編製為廂、軍、營(指揮)、都4級。廂轄10軍,軍轄5營,營轄5都。每都100人。各級統兵官分別為:廂都指揮使;軍都指揮使、軍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都頭(馬軍稱軍使)、副部頭(馬軍稱副兵馬使)。指揮(營)是禁軍基本的建製單位,調動、屯戍和作戰,常以此計算兵力。為防止武將叛亂,禁軍在兵力部署上,大致一半守京畿,一半戊諸郡,京城與畿輔兵力亦大致平衡,以便內外相製。同時實行“更戊法”,畿輔與諸州禁軍定期更換駐地,以使兵不識將,將無專兵。
廂軍屬地方軍。名為常備軍,實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機構的雜役兵。受州府和某些中央機關統管,總隸於侍衛馬罕司、侍衛步車司。主要任務是築城、製作兵器、修路建橋、運糧墾荒以及官員的侍衛、迎送等.一般無訓練、作戰任務。有步軍和馬軍兩個兵種,編製分軍、指揮、都3級,統兵官與禁軍同。
鄉兵也稱民兵。是按戶籍丁壯比例抽選或募集土人組成的地方民眾武裝。平時不脫離生產,農閑集結訓練。擔負修城、運糧、捕盜或協同禁軍守邊等任務。各地鄉兵名目很多,編製亦不統一,或按指揮、都,或按甲、隊,或按都保、大保、保的序列編成,最多之時,陝西、河北、河東諳路總數達42萬餘人。
蕃兵是北宋西北部邊防軍。由陝西、河東與西夏接壤地區的羌人熟戶部族軍組成。諸部族首領被封軍職.率部族軍戍守邊境。其編製因族而異,或按部族、性、族,或按族、標、隊,至神宗時才統一采用指揮、都的編製。
土軍和弓手屬地方治安部隊。由巡檢相縣尉統轄。土軍為神宗時所設,隸屬各地巡檢司;原為吏役,輪差民丁充當,後改為雇募民丁,隸屬於各地縣尉司。土軍和弓手人數不多,通常采用都一級編製。
1禁軍:
宋朝建立時,除了部分禁軍駐在河北地區外,極大部分禁軍都駐在首都東京開封及附近地區。
禁軍是北宋的中央軍、正規軍,也稱“上軍”。宋初分屬殿前司和侍衛司,合稱“二司”。不久,演變為殿前司與馬軍司、步軍司“三衙”,有時也稱“三司”,這一過程完成於真宗影德二年(1005年)後。禁軍被稱為“天子之衛兵,以守京師,備征戍”,而“最親近扈從者,號諸班者”,歸屬於殿前司。除個別班直外,都是挑選身材高大、武藝精強者擔任,甚至諸班直將士娶妻,宋太祖也要親自引見,要求“諸班之妻,盡取女子之長者,欲其子孫魁傑,世為禁衛而不絕也。”(沒有想宋朝就有優生學了)
禁軍名稱:
屬騎軍的有“殿前指揮使”、內殿直,金槍班、東西班(包括弩手直、龍旗直、招箭班和茶酒班)、鈞容直(軍樂隊)、外殿直,以及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直等班直
屬步軍的有“禦龍直,禦龍骨朵子直、禦龍弓箭直和禦龍弩直。”從諸班直番號名稱也多少能得知其性質,是皇帝的親衛軍、儀仗隊,兼有侍侯皇帝的性質(皇帝出行時隨便從,親征時也隨同出征。)
殿前司諸班直的人數,大約在一、二千人左右。(好龐大的隊伍喲!)諸班直的將校有都指揮使、四直都虞侯、都虞侯、指揮使,副指揮使;其下,騎軍有都知、副都知、押班;步軍有都頭、副都頭、十將、將、虞侯等。
殿前司除諸班直外,騎軍還有捧日等、步軍也有天武等多種番號的禁軍。而侍衛馬軍司有龍衛等,步軍司有神衛等,各有數十種軍號的禁軍;而且各地的廂軍(地方軍隊)也都隸屬馬、步二司。
禁軍分為上軍、中軍、下軍,“捧日、天武、龍衛、神衛”(宋太宗改的四支禁軍番號)四軍為上軍,習稱為“上四軍”,是禁軍中最精銳的部隊,主要駐防於京城,隻有很少量駐於臨近州縣。
禁軍的編製:乾興元年(公元1022年)七月下旬,進行一次“閱諸軍轉員,凡三日而畢”。當日主要禁軍的編製是,捧日、天武、龍衛、神衛上四軍,各分為左右廂,每廂各設三軍,每軍五指揮;殿前司的神勇、宣武、驍騎,各分為上軍和下軍,每軍十指揮;寧朔和驍勝軍,各有十指揮;虎翼左軍和右軍,各有五軍,每軍十指揮;馬軍司的雲騎和武騎軍,各有十指揮;步軍司的虎翼軍也分為左軍和右軍,也各有五軍,每軍也是十指揮。共計四百二十指揮,共中馬軍一百二十指揮,步軍三百指揮。(好多人喲,怪不得看了三天都沒看完)
“指揮”也稱“營”,是軍隊的基層單位,雖然第一指揮(營)通製是步軍五在人,馬軍四百人,實際常少於此數,有時隻有三百或二百五十人。按前一數字計算,以上諸軍約近二十萬人。其中約有二十一指揮的馬軍駐營地在開封府的屬縣和外州,約有六千至八千多人,其餘十五萬至十九萬多駐營地在京城及城門外近郊,約占當時全國禁軍總數四十三萬多人的三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之間,大體上反映了北宋前期末葉駐京禁軍的基本情況,也接近於宋初將禁軍一半駐京、一半駐外地的比例。
禁軍的領導機構,殿前司的最高長官都點檢和副都點檢在建國後不久被廢,而以原副長官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和都虞侯為正副長官。侍衛親軍司長官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侯也逐步停而不設,其下屬機構馬軍司和步軍司遂成為獨立機構,各高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侯為正副長官。禁軍的其下各級分別設有正、副指揮命名及都虞侯。(好多指揮使呀!!真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