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表示,其警示作用大過實際意義
新聞新知
作者:張靜
中國醫療體係中的“紅包現象”就像一顆毒瘤,多年來屢禁不止。8月1日,衛生部再次為打擊“紅包現象”做出努力,發布了《加強公立醫院廉潔風險防控》征求意見稿,規定“實行醫患雙方簽署協議書製度,即患者入院時進行醫生不收紅包、患者不送紅包雙向簽字”,一時間在社會上引發諸多爭議。
記者調查發現,患者中近六成都對這一協議能否起作用表示懷疑。50%的患者表示,自己曾給醫生送過紅包,而且醫生都收下了。手術科室是紅包的“重災區”。一位吉林長春患者告訴記者,他所住的外科病房中所有病人都給醫生送了紅包。在北京,一位剛做完婦科手術的患者坦言,她給主刀送了2000元。有些醫院,患者送紅包甚至成了“慣例”,不僅手術,就連做B超檢查、換藥都要送個“紅包”才放心。“紅包”的形式也多種多樣,從現金到購物卡、金首飾、玉手鐲、名牌包等,還有給手機充話費和到飯館結賬的。北京某三甲醫院一位醫生告訴記者,當他還在實習期間,就有患者給他送紅包,開始他不好意思收,但很快發現所有醫生都在收,就“入鄉隨俗”了。
如此泛濫的“紅包現象”,一紙協議能否解決問題?中國醫師協會法務部主任鄧利強指出,這一規定的出台,宣告與警示的意義大於實際意義。它表明了行政管理者治理紅包問題的決心,但究竟能否起到實際的約束作用,隻能拭目以待。
為何大家對協議書製度存有爭議?鄧利強解釋,從協議的可操作性上來講,第一,協議是雙方出於自願達成的書麵意見,不是別人的要求,所以約束作用有限;第二,一份協議要想具有約束力,應該有違約懲罰措施,否則約束力會大打折扣。一旦患者簽訂協議後送了紅包該怎樣處罰?能罰款、不給治療嗎?都沒規定。
最關鍵的是,協議僅僅是道德約束,無法從根本層麵上解決紅包問題。北京天壇醫院副院長王擁軍告訴記者,衛生部此項舉措並不新鮮,有些醫院之前早就實行了。北京天壇醫院的患者入院時,都要簽訂一份協議書,裏麵就有“不允許給醫生護士送紅包”這一項。醫院每年在醫生檔案的“醫德”一欄裏,是否接受紅包也是重要的一項考評。但這些措施能否起到作用,他表示“不太清楚”。鄧利強說,我國《執業醫師法》中也明確規定,醫生收受紅包屬於牟取不正當利益,要受到行政處罰,但實際上這一行為的隱蔽性強,查證困難很大。
鄧利強認為,解決紅包問題的根本,在於提高醫生的合法收入。不過,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胡永華表示,“紅包問題”並非單純提高醫生收入就能夠解決的。在中國,很多行業都存在收入過低的問題,中國醫生不該在收入上盲目與國外攀比。
一位醫院管理專家指出,造成“紅包現象”的更深層原因,在於中國醫療供給的嚴重不足。中國衛生資源隻占世界衛生資源總量的2%,卻要為占世界20%的人口提供醫療服務。用紅包“買”一個安心,搶占好醫生、好藥品等優良資源成為患者的首要目的。不轉變這一現狀,想杜絕紅包,隻能是紙上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