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冰秋妹取照片 為感謝獻香吻(1 / 2)

上帝給我二條戒律,不準貪戀女色,我終於抵擋住冰秋美麗的誘惑。上帝又告誡我不準貪圖金錢。半年多來,忙著寫小說,就像馬磊博士說的,堅持自己的信仰,有目標肯吃苦,就會寫出紅樓夢那樣的作品。再說違反戒律,是要吃苦頭的所以既沒時間也沒膽量去炒黃金。我虛掩著門在等人,等得無聊,就看電視新聞,新聞有一小段邊角料:昨日紐約黃金市場八月期貨暴跌,下跌42美元,約3%。按我的經驗0。6%左右上下,為正常情況,跌3%那不是又一個黑色星期五?我想大跌必大漲,不知怎麼的,一會兒心癢癢的,就想衝進黃金市場,不做,看看沒問題吧?就悄悄地打開黃金K線界麵,既然機會來了,不做不是太可惜?不知怎麼頭腦發熱,一股腦兒投入進去。隻要自己手法高明,瞞天過海,上帝不可能知道。但千萬不讓冰秋知道,萬一她是上帝派來的克格勃呢?

有人進入我的客廳我也也不知道。突然咯咯咯的笑聲,把我從紐約黃金市場,拉回到自己的客廳。“照片真漂亮,實在太嗲了。到底是老法師。”接著是開心得發狂的笑聲,竟然還蹬地板,原來是冰秋。其實她早就進來翻看我放在沙發上的照片。“為啥勿換拖鞋?阿姨剛剛拖好地板。”我看看發亮的地板,滿是腳印,就感到心痛,隻管喊叫,儂為啥勿換拖鞋?她竟然站起來,手舞足蹈像個瘋子,突然手指點我額頭,罵罵咧咧:“儂啊,隻配做秋冰的哈巴狗,儂呀,就是小兒科,滿腦子拖地板換拖鞋,難怪儂發不了大財。”這個野丫頭比秋冰還霸道,明明自己錯了還點著我的鼻子,我巴登巴登瞪著他,對她毫無辦法,隻得到門口拿回拖鞋,扔在她腳邊。“幫我換上!”完全是命令,那種權威不容置疑。我也不知怎麼,竟然俯下身替她脫下皮鞋,幫她換上拖鞋。不過我心裏還是有氣,把皮鞋扔到門板處。她罵:“要死呀!這雙皮鞋三千五,是我上一張單子做來的。”又一把拉我坐進沙發,接著發號施令:“坐得再近點呀!”我靠上去,她說:“儂到底是老法師,我承認儂照片拍得絕對好。為此,我獎勵儂KISS一隻,上路伐?”她轉過頭嘴巴湊上來,點我嘴唇。我連忙向後退縮。我不完全是害怕上帝的警戒:不要貪戀女色。她喜怒無常,瘋瘋癲癲,令人感到莫名其妙,又怕她詐我。她說:“哎!糟老頭講儂騷,我看儂一點勿像騷老頭。不過講正經的,我想放大一張,儂看到底阿裏張好看?”我反問她,她指著《海上誕生的維納斯》,我說也是這張好。盡管我說她野丫頭,但不得不承認她臉蛋好身材好,畢竟拍出來的照片看起來舒服,尤其是那幾張半裸的****的。

我叫她閉上眼,等她睜開眼,30寸水晶版的維納斯呈現在她眼前。哇!“掛在房間裏不要太神氣啊哦。”她從沙發跳起,說道,“老法師,叫我哪能謝儂?我曉得儂不敢抱我親我,我來。”她又是抱我又是親我,我反而不好意思。她問我怎麼會知道她想放大維納斯?我說:“我一直喜歡波第切利的維納斯,總是想找人拍,結果你來了,這是上帝的恩施。本來我想留下掛在臥室。”“阿拉好像有緣分咯。”她左看右看,然後興奮地說。“要不要再看看我的身體?”我當然想看,但還是搖搖頭。她說:“怕啥,勿收儂鈔票,上帝那兒我去打招呼。”她又胡言亂語,但她開國語,神色又那麼嚴謹,不像是開玩笑。我問:“你到底是誰?”她隻是笑,我對她情況或履曆,一點也不清楚,但她知道我一清二楚,還說是秋冰的妹妹,盡管她與秋冰年齡差半個世紀,還特別像雙胞胎,就是皮膚些微黑了點。上帝說要派個天使來幫助我監督我,半年多來連個影子也沒有。我心裏疑惑重重,就說:“難道你是上帝派來的天使?”她笑得更甜。接著她說:“今天我是來拿照片,也是來反饋意見,錯別字太多,有的地方顛三倒四,嚕裏嚕索,有的關鍵詞一錯,就不曉得啥意思。”“啊呀,糟糕。我用詞精準,但電腦打出詞語,明明是一,我卻按三。”我歎口氣,“我真的是老糊塗了。我知道這個毛病很嚴重,就是改不了。他們點讚了嗎?”她說:“點讚鴨蛋。”啊!我很失望。她還挖苦我:“儂就是老糊塗,腦子裏就是隻有換拖鞋。”她的手指連續不停點我額頭,尖尖的指甲點得我的額頭好痛。我哎哎哎地叫,她還是點:“議論敘述太多,特別是把你的觀點作為議論表達出來,這是小說的大忌,我想你不是不懂,大概是情緒過分激動,就直接表達了。任何觀點無論正確與否,通過人物自然流露出來。當然故事精彩,三四十年代的人物,龍彪、裘三根,馮先生形象不錯,特別是阿水根活靈活現,二阿姐還有點味道,儂勿要麵孔看伊光屁股——”她大笑,“講正經事體,也要開無軌電車,我感覺真實的細膩描寫,讓人有身臨其境的感覺,儂看哪?總的來說你還是粗線條。”“有道理。”我頻頻點頭,“看來,你還是念過點書。”“當然,我是江西省高考文科亞軍,本來我想進複旦,糊裏糊塗到了財大。說起來也可憐,我家祖祖輩輩是鄱陽湖打魚的漁民,世世代代沒有一個小學生。後來,也就是開放後我們搬到小城鎮,做小買賣。我周歲那年,隔壁家的退休老師沒有孩子,好喜歡我讓我抓鬮,卻抓起一本書。我爸媽去做生意,就把我寄放她家,她叫我識字,我愛好看書,也喜歡撕書,她打我屁股,還罵我野丫頭。”我笑著說:“我罵你野丫頭一點不錯吧。”講到興頭上,我就留她吃飯,一碗酸辣湯一盆肉絲兩麵黃。她吃得特別開心,還說其他客戶,請她吃頓飯就是一千,不過還是覺得我的東西好吃。興趣來了,她繼續說:你呀,真要寫小說,就要敢於暴露自己的靈魂,哪怕你曾經是小偷,也偷看女人洗澡,也要敢於端出來。像我也偷過書。是不是算我正經的男朋友講勿清,那還是初中,我12歲長得挺高,認識一個在小廠當辦事員的家夥,不知在什麼小報上發表一篇豆腐幹文章,就自吹自擂自己是作家,鬧得我們那個小小縣城名氣很大。其實他的狗屁文章連我的作文都不如,不過他的書好多好多,我向他借,我要什麼他有什麼。他要我與他談朋友,就保證我一輩子書看不完。“真的?”“還有假的。”為了看書,我與他談朋友,原來他是賊。他專門偷位圖書館的書,新華書店裏的書幾乎被他偷光。他還說偷書不算偷,他說是孔乙己講的……我就是這樣看書入了迷。。我也老實講,到上海來二三年,沒有好好玩過,開始沒有錢,隻能窩在學校圖書館裏看書,網上的書也很多。我不是吹牛,我的情書肉麻得迷倒一大片文學博士,相信伐?要不,我寫《少年維特之煩惱》的信給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