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有一些評判的原則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比如子女的愛心、在個人交往中的忠誠守信、以及對人類生命價值的尊重等。但是,我們同樣可以設想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這些原則也會受到挑戰,例如,對祖國的愛可能超越對子女的愛;為了避免某人因知悉真相並受到傷害而對他撒謊;在緊急情況下剝奪一個暴君的生命等——這些不也同樣顯得合情合理嗎?隻有在一個確定的文化環境的限製下,才有可能劃定一個道德的界限並以此為準則評判一個傑出者是否符合道德規範。發展心理學家安妮·科爾比和威廉·戴蒙將一些具有極大的愛心的人認定為道德的楷模,例如,那些收養了很多孩子的人和那些獻身於消除饑餓或保護環境的人們。
這些道德楷模主要在幾個方麵不同於常人:他們充滿熱情地堅信自己從事的事業,並且從不懷疑自己行為的方式;他們總是保持積極態度,相信挫折隻是暫時的或者本來就是事業的一部分;他們的信仰常常是建立在真正篤信的基礎上;也許有點讓人吃驚,他們並不認為自己做的事情有多麼特殊,他們以為(可能有人會說他們天真)任何其他的人處在他們的位置都會做出同樣高尚的舉動;在麵對正常的道德考驗時他們並不一定是最優秀的,也就是說,做出有愛心的行為能力和在道德困境中做出明智的選擇能力是很不一樣的。這些令人尊敬的無私的行為和態度是有一個長期的發展過程的。經過時間的磨練這些人養成了良好的習慣,而這些習慣驅使他們將自己的生命奉獻給服務於人類的事業。而最令人敬佩的是:他們把為別人服務看作是自己的生命的一部分。
某一個領域的掌握者的行為可以是道德的、超道德的,也可能是不道德的;對於那些“創造”了一個新領域的人,他們的行為也可以進行類似的歸類。他們對其他人的影響同樣可以這樣分類。也許“道德楷模”在這一點上反而是最特殊的,因為為了家庭、集體甚至整個社會的利益他們犧牲了自己個人的理想。對自己或他人的認識和對知識和技能的興趣都被賦予了更崇高的目標,那就是:要提高所有人而不僅僅是他們自己的生活條件。當然,有時候這個目標可能是虛妄的,這就是為什麼在對一個人的行為做出是否合乎道德的評價之前,我們必須了解它的“背景”。
我們的文化,確切地說,人類世界的文明的延續最依賴的就是人們的道德,而不是他們的創造性、影響力或精神力量。愛默生有一句名言:“性格重於知識。”不同文明世界之間的戰爭有時候就是因為道德觀念不同所導致,而不是為了爭奪經濟或政治霸權。當然道德法則離不開特定的社會倫理價值體係。
當我們談論傑出時,可能會傾向於把目光集中在鍾型曲線的頂端,即隻關注那些作出了最偉大的成就的個人和機構。但是,當看到一些處在劣勢中的和某些有缺陷的人成為傑出者,我們的理解才可能會更深刻一些。更何況,以積極的不和諧性的觀點來看,力量和缺陷之間的關係有時是積極的。
西方文明中關於缺陷與成就關係的思考可以一直追溯至菲洛克忒斯的傳說故事。有人說,擁有創造的天賦必然會付出代價,有創造力的人必須也有著某種缺陷,受過先天的或後天的傷害。很顯然,要在藝術家中找到這樣的證據並不難,在身體的缺陷方麵有拜倫的腿瘸和貝多芬的耳聾為證,在心理缺陷方麵,有勃朗特姐妹的被人忽視和羅伯特·舒曼的精神分裂為證。但是,因為許多創造者身上並沒有什麼明顯的缺陷,同時更不是說擁有哪一種缺陷就肯定會成為傑出者,正如維吉尼亞·伍爾夫所說,我們最多能夠推測某些缺陷和某些成就之間可能存在著關係。
在觀察眾多傑出人物的生活時,會看到有一種缺陷多次出現。其中最顯著的一個是他們很多人在年幼時就喪失了雙親或父母中的一個。作家薩特曾說一個父親能夠給兒子的最好禮物就是年輕時就死掉。且不管這話裏的誇張與譏諷,但幼年喪父的痛苦確實會刺激一個人竭盡全力去創建一個他想像中更美好的世界,這樣的孩子中產生出創造性人才和領導者的幾率比其它人群要大的多。年輕時可能遇到的傷害遠遠不止一個,隨著一個人的成長,愛傷害的風險也越來越大。維吉尼亞·伍爾夫開始時還隻是受了一些傷害,但這些傷害日積月累沉澱下來,最後終於將她徹底擊敗。確實,有些傷害是毀滅性的,可以徹底粉碎一個人創造成就的可能性。這一點可以聯想到德國納粹大屠殺中的幸存者,他們中的很多人在劫後餘生中都喪失了從事創造性工作的能力。
神經醫學上有叫一種叫顳葉癲癇的病症似乎和某種奇特的創造力有關係。這種病是由於大腦中主管語言和情感的部分出問題而導致的,它的發作症狀就是病人會大量的寫作(書寫狂)或者對宗教主題極度關注(宗教狂)。絕大多數具有“顳葉癲癇人格”的人在與人交際時會表現得十分怪異,在他(她)巨量的寫作中充滿了戲劇化的精神主題,通常隻有作者本人和研究這一病症的人會對它們感興趣。有人提出,有個別藝術家可能也受過這種疾病的折磨,例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文森特·凡高,他們的作品中都表現出其獨特的世界觀。他們兩人的作品之所以具有非凡的藝術魅力,除了這種特殊疾病的作用,當然更離不開他們非凡的洞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