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宗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可眼下的現實是,男大不娶,女大不嫁,寧願兩兩相望受盡相思煎熬,也不願牽手走進圍城。這種隻談情不結婚的“不婚族”,在繁忙的都市隨處可見。我這位引領時尚潮流的老同學,曾經就是“不婚族”的堅定份子。記得在一次同學聚會上,我就對這位老同學說,結婚是錯誤,但不結婚是錯上加錯。從大的方麵說,不結婚嚴重影響了我泱泱大國代代傳承的華夏文明,從小的方麵講,不結婚是對資源的巨大浪費。我這樣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規勸,像漢奸勸降堅定的革命戰士,表麵上是不想浪費我老同學的魔鬼身材,其根本目地是想看看“不婚族”到底有多堅定。盡管當時我沒能說服老同學,但我內心一直相信,歲月可以摧毀一切容顏,包括“不婚族”的堅強意誌。
當我這位全班最後一個待嫁閨中的美女同學來電說準備結婚了,我竟然壞壞地笑了。我笑並不是我這位老同學沒能守身如玉到終老,也不是她中途“變節”,回頭是岸,想通了要結婚的理由,而是她問了我一個有趣的問題:屈默,你覺得現在的人應該以一種什麼方式結婚?我這位老同學的潛台詞是,在沒有大花轎的今天,坐著小車奔赴夫家,總覺得有些遺憾,有些難以把握。讓我頗為意外的是,我這位一直馬不停蹄追趕現代時尚潮流的老同學,竟然特別懷念老謀子的電影《紅高粱》裏“我奶奶”坐的那頂大花轎,還說“像那樣結婚才能白頭偕老”。
今天,我們該怎麼結婚?這確實是一個有趣的問題。當我們坐著飛機滿世界旅遊結婚,當我們看到貼著大紅“喜”字的豪華迎親車隊,當我們目睹身穿白色婚紗的新娘,在教堂體驗一種幸福的異國婚禮,其實我們每個人都心知肚明,那些標新立異的結婚方式,和那些“我愛你一生一世”的結婚誓言一樣,更像是一場演戲,起點就是終點,開始即是結束。即便是像盛大空前的黛安娜王妃那樣的婚禮,也不過是熱鬧的開始,落寞的結束。有時想想,還真的有些懷念“我奶奶”結婚時高高掛的大紅燈籠,和一頂大花轎就能順利牽手走完一生的幸福。無數的事實證明,越是奢華盛大的婚禮,結局越是落寞不堪,越是簡單的一場婚禮,越是讓人回味無窮,哪怕隻是一頂大花轎,一盞花燭,就能讓洞房溫暖一生,回味一生。
其實,現代人逃避結婚,並不是不怕孤單,而是怕中途離婚時的尷尬和痛苦。因為沒有誰的誓言可以天長地久,海枯石爛,也沒有誰對彼此的婚約有絕對的信心。畢竟我們自己都沒有勇氣相信自己,何況對另一半?事實上,現代人是幸福的,幸福到可以不在乎天長地久,隻在乎曾經擁有,隻是這種幸福來得太短暫,如曇花一現,轉瞬即逝。
我曾經在一個朋友結婚的時候,發給他一條短信:以後有孩子的時候,要記得給他/她講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那時天是藍的,水也是綠的,莊稼是長在地裏的,豬肉是可以放心吃的,耗子還是怕貓的,法庭是講理的,理發店是隻管理發的,藥是可以治病的,醫生是救死扶傷的,拍電影是不需要陪導演睡覺的,照相是要穿衣服的,欠錢是要還的,學校是不圖掙錢的,白癡是不能當教授的,賣狗肉是不能掛羊頭的,結婚是先談戀愛的,結婚了是不能泡MM的,孩子的爸爸是明確的,更重要的是,婚是不能隨便離的。
遺憾的是,幸福的我們卻花著心思,不斷地追問:今天,我們該怎麼結婚?老祖宗創造“婚”這個字的時候,其實已經暗藏了玄機,一個“婚”字,讓人一眼就讀明白,女人不昏頭,是絕對不會嫁的,男人不發昏,也是不會輕易結婚的。再說,現代人結婚的方式太多了,多得難以選擇。有時,太多的選擇,並不見得是一件好事。有意思的是,我向一位老奶奶請教這個問題,她慈祥地重複著我們給我們的孩子同樣版本的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未婚先孕是要浸豬籠的,奉子成婚是要受家法的,婚前同居是要掛牌遊街的,沒有媒人是不可以結婚的,結了婚是要對對方負責任的,離婚是萬萬不可能的。
今天,我們該怎麼結婚?答案是沒有的。
因為沒人可以回答你。包括像屈默這樣處於半昏半清醒狀態的男人,也沒找到答案。
2007年10月23日屈默於廣州
同居是為了愛情還是為了做愛?
在50年前,婚前同居是一件驚世駭俗的事情,當事者自己不上吊跳河喝農藥自絕於人民,至少也會被人民群眾憤怒的口水給淹死!
在30年前,婚前同居更是法不容忍,不但會被革命群眾揪出來戴高帽子遊街,還會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永遠見不到紅太陽!
在20年前,婚前同居可以偷偷摸摸,但一旦被鄰居大媽大嬸大爺給舉報,人民警察同誌會迅速出動,以流氓罪拘捕你,從此你隻能低著頭做人,夾著尾巴做事。
在上世紀90年代後,婚前同居一不小心竟成了都市男女的一種流行時尚。我一位剛剛進入不惑之年的朋友,在看到我做的婚前同居的情感話題之後,緊緊握著我的手,感歎自己早生了20年,否則也能趕上婚前同居的大好時代,可以不僅僅隻是為愛情,還可以隻為下半身幸福的同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