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需要醉。痛苦的時候,無法逃避,必須麵對,又無計可施,隻能喝醉暫時麻木自己,必須喝醉。隻是一次或是暫時的幾天,又或是一段時間,無可厚非。其實,喝醉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一種休整。當生活中的困難,在一個點上到達極限的時候,誰都需要宣泄,當感覺到傾訴無門,或者不想傾訴的時候,又或是顧慮太多的,隻能選擇自己喝醉,給自己一個能短暫忘卻的時間,減緩痛苦。
這不應該是墮落。其實,看那些遭遇重大悲慘經曆的人,別人流下再多同情的眼淚,說出再多安慰傷感的話,也不及當事者百分之一,甚或是萬分之一。因為,當事者還要繼續努力,繼續堅強,繼續生活,所以在悲傷的時段裏,她或他應該自己決定時間的長短,來在強製中休整,不像一隻一直張滿的弓,最終失去了韌性,無法收回,更無法張弛著有力地正常追求了。
人需要喝醉。勞累的時候,不僅僅想睡。有些人會選擇喝酒,但未必喝醉。隻要喝酒,酒精作用了人就會多多少少的醉。醉了,就可以更快地沉沉地入睡,忘卻身體的疲憊,忽略心理的得失,就像旅行中不斷地喝完自己裝在包裏的每一瓶水一樣,這樣爬到山頂的時候發現自己真輕鬆。
人需要喝醉。得意的時候,不管是金榜題名,他鄉遇故知,又或是求得心儀的愛人,事業有了質的飛躍,官場升擢,疾病痊愈,等等等,都值得高興,值得慶賀。沒有酒就沒有了氣氛,沒有了生活的味道,沒有了人際氛圍的樂趣。
這時候,酒呀為我們助興,祝福。不僅自己快樂,所有周圍的人也在快樂。其實,這個時候,你喝醉了,別人會說,你看他或她喝醉,真高興。到底是誰高興,應該是當事者與旁觀者都高興。哪怕你醉的吊水了,他或她要伺候你;哪怕你嘔吐了,吐了他或她一身,一車,他或她隻好捏著鼻子擦幹淨,等你酒醒了,會說“這是你幹的好事”,他或她也高興;哪怕你們又接著打牌,你輸錢了沒有付錢,贏錢卻要錢,他或她在明知吃虧的情況下,還要隨便你糾纏著,他或她不會怪罪,隻會等你酒醒了再找時間喝一杯。
鄭板橋說:難得糊塗。
無論是生活的需要,又或是做人的需要,人都需要“醉”,不管是真正的喝醉,還是裝醉,你在某個時候,某件事,相對於某個人,你都需要“醉”,讓實力與技巧都展現出來。
作為70後,一樣需要“醉”。
正如一首歌唱的那樣:我想去桂林呀,想去的沒時間,有了錢的沒時間。
70後,如果真想喝醉。年輕的時候沒有錢,年齡大點的時候沒有賺到錢,再大的時候真沒有錢。這個判斷有點絕對,但是,大部分人可能會有這樣的感受:
我每天都在忙,我一點不比別人幹的少,也幹的不差呀,好像掙的錢也差不多呀,我怎麼沒有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