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遊離的事實(2 / 2)

看到這些,我有了精神,又開始在這個屋子裏摸索,希望還能有線索。在翻遍了一切後,仍然沒有找到什麼,很是喪氣。

回到賓館,我向張麗細細地分析著情況。最後,張麗說:“你帶著婷婷去,或許她會知道。”

在淩晨三點左右的時候,我和張麗帶著婷婷去了。

我想打開燈,可能是因為沒有交電費了,屋子裏電斷了。我們隻好用手機燈光繼續找著。

婷婷卻拽著張麗直接去了她的房間。她向我和張麗指指她的小床。

從外表看沒有什麼,我把床掀開,也沒有什麼。

“婷婷再想想,你媽媽到底還有什麼東西放在家裏嗎?”我有些灰心了。

“叔叔,就是這兒,反正愛在這床上折騰來,折騰去的,不知道幹什麼,還不讓我看。”她認真地說。

我再看這張床,床頭,床頭櫃,床板,床下,都沒有什麼。對了,還有床墊呢。我仔細翻看床墊,慢慢用手感觸,沒有什麼異樣的呀。到底在哪兒呀,怎麼辦呀!

“叔叔你看這兒。”婷婷指著,在她的小床上貼著貼畫的地方。我順著看去,撕開每一張貼畫都是一個小洞。我小心地刮開,把所有的貼畫都裝進了口袋,有鑰匙,有電話號碼,有存折,有銀行保險箱的號碼密碼等。

等我把這些東西藏好後,與孫誌打電話了,問孫誌:到底下一步,該咋辦?

孫誌指示:必須到公安局說明情況,讓公安機關知道,這個孩子的安全和去向。

為了保險起見,我和張麗帶著婷婷去了公安局說明了情況,中間還讓張雪跟著去,畢竟過去這麼長時間了,人家還不知道孩子怎麼樣了,最後他們還調取我的短信記錄,當晚在賓館入住的記錄,證明了清白後,一個警察問婷婷:“你願意跟著這個叔叔嗎?”

婷婷的淚珠就像斷了線的珠子一樣的,一顆一顆地滑落下來,抱著張麗使勁地點著頭。

那個警察對我們說:“我還要請示一下領導,畢竟這是個大事兒!”

我們等了很長時間,警察通過和我們村的村幹部、張麗娘家村的張寶成,電話了解了我們的為人後,最終,在我們寫了保證書後,同意孩子讓我暫時領養著。

辦好一切後,我撥通了一個電話。

電話那頭是個男人,聽不出年齡,我們約好了在另外一個城市相見。

他一再交代我,不要帶著孩子,一個人去,不過要讓孩子當場用手機和她通話。

我知道,他肯定是案件中的關係人,如果從法律上講,是漏網者,或是洗清者,又或者是知情者。

不管怎麼樣,我要弄清楚孩子以後怎麼辦。

我把電話通話的錄音,放給了孫誌聽,他認為:這個人一定有自己的利益計算,肯定和婷婷有關係,但現在是考慮自己的利益多些。孫誌說:他會協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