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糾結的崇禎(1 / 3)

崇禎很糾結,真的!

直接聽命於崇禎的私人機構,或許隻剩下錦衣衛和東廠了。

魏忠賢還算聽話,東廠和司禮監畢竟還是他說了說,崇禎吩咐魏忠賢做事,魏忠賢也不敢違抗。

讓他去賣官,魏忠賢也照辦了。

那個錦衣衛,現在名氣已經大不如從前的錦衣衛,原本隻是明朝專有軍政搜集情報機構,它的建立者卻是明太祖朱元璋。

錦衣衛的前身是“拱衛司”,後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著皇帝儀仗和侍衛,可算是皇上身邊最親近的人。

到了洪武十五年,朱元璋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

錦衣衛下設鎮撫司,分為南北鎮撫司。

其中“南鎮撫司”負責本衛的法紀、軍紀。

“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司法機構。

到了萬曆後期,神宗久久不理朝政,此時非法羈押、長期監禁的情形普遍存在。此時錦衣衛權力不及東廠之勢。

到了天啟朝時錦衣衛權力低於東廠,淪為其附庸。

天啟初期,劉僑為錦衣衛鎮撫司指揮,但是此人因為人正直,“不肯獻媚,不肯殺人”,遵紀守法,魏忠賢便借勢將其削館免職。

隨後,狠人田爾耕投靠魏忠賢,人賤嘴田,甘願作魏忠賢的義子。

田爾耕為人“陰險狡詐”,又因其“緝捕有功”升為錦衣衛都督,沒少充當魏忠賢的打手。

而東廠的首領稱為東廠掌印太監,也可稱廠公或督主,是宦官中僅次於司禮監掌印太監的第二號人物。

通常以司禮監秉筆太監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擔任,其官銜全稱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簡稱“提督東廠”。

東廠的屬官有掌刑千戶、理刑百戶各一員,由錦衣衛千戶、百戶來擔任,稱貼刑官,其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一人掌理,委以緝訪刺探的大權。

起初,東廠隻負責偵緝、抓人,並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給錦衣衛北鎮撫司審理;

但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於是東廠的地位逐漸開始高於錦衣衛。

東廠的偵緝範圍非常廣:

一、朝廷會審大案、錦衣衛北鎮撫司拷問重犯,東廠都要派人聽審。

二、朝廷的各個衙門都有東廠人員坐班,監視官員們的一舉一動。

崇禎對東廠的爪牙遍布全國各地之事有所忌憚,明代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這三個司法機關以外設置的直接聽命於皇帝的機構是東廠、西廠和錦衣衛,這三個機構都是執掌“詔獄”的特務機構,隻是現在西廠沒有了,錦衣衛的地位也不如從前了,東廠獨大。

在與錦衣衛的關係上,東廠後來居上。由於東廠廠主與皇帝的關係密切,又身處皇宮大內,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錦衣衛向皇帝報告要具疏上奏,東廠可口頭直達;

皇帝賦予東廠督主以監督錦衣衛人員的權力,東廠和錦衣衛的關係,兩個本是平級關係的組織逐漸由平級變成了上下級關係。

在宦官權傾朝野的年代,以魏忠賢為主,錦衣衛指揮使見了東廠廠主甚至要下跪叩頭。

東廠建立初期客觀上有反腐敗的效果,極大的加強了皇權。但東廠更產生了極為惡劣的曆史影響。

越過正常的官僚機構,進行特務活動,存在大量陰暗麵,人為製造了大量的冤假錯案。

為宦官專權提供了條件,但在明朝宦官也隻是皇帝權力的延伸而已。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