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會造成感情震蕩。離婚後的第一年中,男女都感到極度的消沉、憂慮和憤怒,對周圍事物反感,喪失信心。有的先後經曆了麻木、拒絕接受離婚現實、震驚、狂怒、苦澀沮喪的心情;有的受到內疚、羞恥、怨恨對方及失敗感的困擾;有的則失去記憶,工作無效率,健康水平下降,睡眠不好。
痛定思痛之後,很多人會變得清醒起來,麵對未來的生活逐漸增強信心。一位離婚者說:“眼界開闊了,對生活的理解也深了。”
③處世的尷尬
離婚者還會感到社會輿論的壓力,會認為自己處於猜疑、議論和諷刺之中。離婚者感到更難以忍受的是孩子的命運。一位離婚男士說,過去整天淘氣不著家的孩子在失去媽媽後不願意上公園,說:“沒媽媽領著的孩子會被人笑話。”另一位離婚女士說,小女兒有一次突然問她:“爸爸是好人還是壞人?為什麼別人說爸爸是流氓?”母親無法回答,此後再提到爸爸,女兒一聲不吭。
④對前配偶的態度
盡管離婚之時保有厭惡和仇恨的情緒,但在離婚之後,一些人回憶起原來配偶好的方麵,產生了懷念和思念之情,或者抱有好感。在相關研究中,離婚者對前配偶感到憎恨、厭惡、反感的占36%,懷戀、思念的占4%,一般友好的占16%,冷漠、無所謂的占28%,又恨又想又悔的占16%。在懷戀友好的情況下,一些人想到複婚,占71%;即使不想複婚,多數人也考慮再婚,占55%;在已經再婚的人中,感到幸福的占748%,不幸福的占252%。
(3)離婚後的心理調適
要擺脫孤獨、自卑等情感,首先可以情緒排泄,找知心朋友談心,把離婚後的喜怒哀樂盡情傾吐,不讓內心寄存任何消極的情緒,以恢複心理平衡。其次是認知平息,就是根據人的行為表現受製於某個人對引發事件的認知,人的情緒可由某個人認知的改變而修正其心理規律,通過改變當事人的認知思考方向,用理性處理消極情緒。如果離婚後陷入痛苦中難以自拔,可以反問自己:“同一個已和自己沒有絲毫感情的人繼續共同生活,難道還有什麼快活可言?”第三,情感取代。就是重打鑼鼓,通過覓偶再婚消除孤寂,恢複和保持心理平衡。第四,環境脫敏。人的情緒是一定環境的反映,有時可以隨環境的改變而變化。因此,離婚後不妨暫時離開,去探親訪友、旅遊,通過改變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來排解疏導;也可以投身於事業,借以驅走苦悶、不平、憂鬱等不良情緒。
(4)離婚後對孩子的處置
①必須以孩子的立場為中心考慮問題;②必須不僅著眼目前,還要著眼將來來判斷問題;③必須從孩子是否適應的角度評價環境條件;④避免少數人說了算,盡可能有效地利用社會谘詢機構。
離婚後,孩子歸一方監護,結合實際情況,以母親監護為例,注意剖析下麵幾種類型。
第一種類型:忽視型。母親傾向於任何時候都不提父親,似乎壓根兒就沒有父親一樣。這種監護,隻有在孩子確實不知道父親,而母親決定獨立撫養孩子時,才有可能被認為是適合的。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母親也應該在孩子可以理解時向孩子講清楚。
如果孩子還記得父親,卻做出似乎沒有父親的樣子,將是不明智的。
第二種類型:貶低型。母親企圖貶低父親,企圖從孩子的記憶中抹掉對父親的一切好印象。母親盡全力使孩子相信:父親是個壞人,家庭就是被他拆散的。即使情況果真如此,這種教育的立場也是不可取的。因為孩子會把母親這種不友好態度看成是不公平的;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明白事理後,孩子便開始批判地對待母親,不再尊重母親,把自己失去父親的委屈轉移到母親身上。於是母子的矛盾發生了,母親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降低了,即使不變成逆反心理,對教育也是極其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