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會計基礎工作 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觀點
作者:劉麗琴
摘要: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是完善財務管理、加強財務監督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預防腐敗、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的一個重要抓手。本文通過分析會計基礎工作對黨風廉政建設的影響、腐敗滋生行為在會計基礎工作中的具體表現以及它們形成的主要原因,提出了規範會計基礎工作,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措施。
關鍵詞:會計基礎工作 規範 廉政建設
會計基礎工作是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服務的統稱,是會計工作的基本環節。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能改善會計工作的秩序、提高會計工作的水平、增強會計人員的素質,是改善經營管理的需要,也是維護財經法紀、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需要。
一、會計基礎工作對黨風廉政建設的影響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從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原始憑證的審核、會計憑證的填製、複核和記賬、會計賬簿的登記、會計報告的編製、會計檔案的保管等基本工作到內部牽製、內部控製、內部稽核和內部審計等會計監督和管理製度,貫穿於整個會計工作的全過程。這些環節是會計工作中的基礎環節,也是容易滋生腐敗現象、影響黨風廉政建設的關鍵環節。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對單位內所有經濟業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等都要嚴格審核把關,從源頭上最大限度地保證了會計資料的真實,能為單位預防腐敗築起一道“防火牆”,對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起到了“防患於未然”的積極作用,因此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是完善財務管理、加強財務監督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黨風廉政建設的一個重要抓手。
二、腐敗滋生行為在會計基礎工作中的具體表現
(一)人員配備方麵的表現
單位在任用會計人員時,未實行回避製度,單位領導人的直係親屬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或者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的直係親屬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中的出納工作。還有的單位,不根據業務需要定員定崗,而是一味地減少管理人員,經常一人身兼數職,導致不相容崗位不能有效分離。這樣不合理的人員安排影響了財務工作的獨立性,為腐敗的滋生提供了人為操作的可能。
(二)會計核算方麵的表現
有的單位開具收據時采用“大頭小尾”等各聯次金額不一致的方法隱瞞收入,或者預算外資金“坐收坐支”,或者收入不計入財務賬,私設“小金庫”,形成賬外賬,或者出現“公款私存”的現象,這些都成為黨風廉政建設的絆腳石。
(三)會計監督方麵的表現
有些單位的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審核不嚴格,審查力度不夠。如一些原始發票,實際支出的是購物卡,卻換開成辦公用品或計算機耗材等在辦公費中列支;實際支出的是餐費,卻在會議費中列支;私人的考察費、出租車費用、餐費等在科研課題費中列支,或者甚至在正常的辦公費中列支;單位現金管理不嚴,該通過銀行轉賬的業務卻超限額付現,為一些不真實、不合法的支出提供了條件。此外,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本來應該是具有獨立性的監督機構,可是有的單位輪崗時隻是簡單的把審計機構和財務機構領導人互換,造成自己審自己的局麵,審計過程中即使發現了問題也不可能認真處理。
(四)內部牽製方麵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