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的鄉村醫生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判斷出這不是疾病而是中毒,需要馬上送大醫院。
在這個緊要關頭死者的兒子不見了,尋找後發現兒子倒在三輪車上,竟然也昏迷了。
一家人兩人中毒昏迷,現在隻有死者女兒能做主了!她女兒卻說,母親和哥哥隻是普通的身體不適,根本不是什麼中毒,更不需要治療,回家休息一下就好。
當時大伯和醫生都懵了,人命關天,不能有半點疏忽,大伯決定必須去大醫院。在大伯和醫生送病人去大醫院時,死者女兒竟然借故夫家有事走掉了!
搶救結果前麵已經說過了,女主人死亡,他兒子正在搶救。
連續兩個人中毒,而身為他們至親的女兒卻反應怪異,鄉村醫生覺得此事蹊蹺,就報了警。警察立刻去找死者女兒,發現她根本沒回夫家。而是在死者家中,若無其事地喂雞!遂將其帶到派出所。
案情很簡單。毫無疑問死者女兒的嫌疑最大。
原因有五點。
一,早飯是女兒做的。
二,隻有女兒沒吃早飯。
三,發現母親和哥哥中毒後不願搶救。這點也是最可疑的一點。
四,從犯罪心理上來說,投毒案多為女性所為,因為女性體力遠弱於男性,實施犯罪更多采用間接形式。
五,女兒與母親哥哥長期關係惡劣。有作案動機。
這第五點需要說明一下。
很多年前,女兒在外打工期間和一個外地男子相戀,馬上就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
年輕人嘛!兩情相悅。
可是女兒的父母不同意這門婚事。為什麼?
因為他們的兒子還沒結婚。
在農村,特別是貧窮的農村,男子娶妻是非常困難的事。一方麵是掏不起高額的彩禮,另一方麵是根本就沒有女孩子願意嫁到這貧窮的地方。
男子要想結婚,慣用的辦法就是父母收高額的彩禮把自己家的女兒嫁掉,然後用嫁女的錢為子娶妻。
於是女兒的母親謊稱女兒的父親病重,將女兒從外地招回,然後軟禁起來。強迫她嫁給了一個比自己大十幾歲的男人。
原因隻有一個就是他們收了這個男人的彩禮。
了解案情後,因為考慮到天色已晚,蘇烈等人分成了兩組,一組去醫院了解情況。一組去死者家中。
從鎮上到死者的家中還有一段距離,並且都是山路,還好有一條小路,警車能直接開到村子裏。
這條小路是在2000年左右修的,因為這個村子附近的山上發現了某種礦產,後來礦業公司修了一條入村的小路,山裏的村民才有機會了解外麵的世界。
死者的家在一半山腰,家中有三間用泥土板築的小屋,兩大一小,沒有圍牆,兩間大屋分別是兩間臥室,小屋是廚房。
投毒案件,現場勘察非常重要,因為這類案件很難取證,在不了解毒物成分,毒物來源的情況下隻能在案發現場大範圍提取檢材。
死者食用的水源,家裏的米麵,調味料,死者吃的早飯,嘔吐物,有可能接觸的物品,甚至是屋內的空氣都要取樣。
簡單看完了現場,蘇烈等人又發現了新的疑點。
最重要的物證,即死者吃的早飯不見了,並且鍋是刷過的,一點剩飯都沒有。
這就太奇怪了,按照嫌疑人敘述:死者早飯吃到一半時出現中毒症狀,馬上施救。應該有大量剩飯才對。
這時蘇烈等人想到,派出所民警找到嫌疑人時她正在喂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