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婚外情的定義(2)(1 / 3)

“……你知道,親愛的,寫這封信並不是因為我願意,而是不得不寫。大概這輩子我都不會忘記聖誕之前發生的事,我倆相聚之後我回家,從內心盈滿深摯柔情一下子麵對一無所有。泰雄,親愛的,我迫切需要去愛一個人;我有滿腦子想法、滿腔感情,要是沒有一個給予我滿足的對象,我會枯萎。但是我不能通過郵局、電話公司和每年跟你相聚兩三個星期來滿足我所要的一切。我們必須改變這段關係的立足點。隻要你到此地來出差,或是我去那邊探望父母,咱們就見麵愉快地地玩一玩,就保持這樣的關係。我必須這麼做,否則我會發瘋。”

婚外情矛盾情結

前述例子約略呈現的“婚外情”這個輪廓,在中國生活中所涵蓋的意義和經驗是多麼廣闊。但是要明確劃分這個範疇並非易事。“婚外情”一詞的含義因人而異,有些人用來形容的行為在另一些人看來並不適用。顯然,女性較為傾向將婚外情界定為一種具有感情深度的關係,把自然發生的婚外性行為視為拈花惹草或是紅杏出牆。甚至“不忠”這個看似明確的語詞,定義也不一致。在男性中,有半數覺得在外地出差跟應召女郎發生性關係,並不算是真的不忠。在他們看來,“不忠”的定義是喜愛別的女人,經常與她約會,把部分家庭收入花在她的身上。這些定義上的曖昧不明,部分原因是對於我國婚外情的頻率,以及對於最常見的婚外情形式,缺乏一致的專業意見。有些社會學家認定,偶發的性關係是最典型的婚外經驗,而另外一些社會學家則認為,投入較深、持續較久的關係,才是最典型的婚外情。

迄今,針對婚外性行為所做的健全的統計資料,仍然隻有一個主要來源,即印地安那大學性學研究所的艾福瑞·金賽(Dr. Alfred Kinsey)和他的同事們撰寫的第一部和第二部金賽性學報告(The Kinsey Institute New Report on Sex)。撇開金賽方法論和采樣過程的缺陷不談,批評者稱,他的樣本充斥太強烈的意願,這個樣本群的自我選擇性超過了隨機抽樣性。這兩份報告卻是以相當大規模、近乎全國性的采樣,指出了曾經有過婚外性關係的男性及女性人數。簡單扼要地說,這兩份研究報告的結果是:在每隔五歲的已婚男性年齡層中,大約三分之一(27%至37%不等)起碼有過些許婚外情,也就是起碼有過一次婚外經驗。而累計的事件數字,男性在整個婚姻生活中曾經有過婚外經驗的百分比總數則相對大得多。該書作者在其著名的估判中如此寫道:

“根據這些實際的資料,同時考慮那些隱而未宣的人數,大概可以說,大約半數已婚男性在其結婚期間曾經與妻子之外的女性有過性交。”

至於女性,從二十六歲至五十歲每隔五歲劃分的年齡層中,各年齡層大約六分之一到一成的女性曾經有過至少一次婚外經驗。累計事件數字估計有四分之一的女性有過這樣的經驗。不過根據該書作者稱,由於考量隱而不宣的人數,實際數字可能更高。

這些坊間可取用的最佳數字也幾乎是最可行的。但是,一九四八年《人類男性性行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Male)以及一九五三年《人類女性性行為》(Sexual in the Human Female)兩書中,作者保羅·吉布哈博士(Dr. Paul Gebhard)覺得前述數字有繼續增加趨勢。這裏引述吉布哈博士的話:

“如果要我就一九六八年累計事件數字做估計,我想大概男性有六成,女性有三點五成到四成。這是轉變,不是革命。有人認為過去一二十年間發生的性革命,原因來自於社會允許我們言論和出版自由發展得太快。這跟行為上的實際轉變是兩回事。但是出版和言論上的自造成的百家爭鳴的局麵,的確會改變下一代的公開行為。”

但是改變會有多大?這些改變對男女性的婚姻是利是弊,則無法做出科學預測和判斷。

“婚外情”一詞的曖昧不明,一般人對這種關係有好惡相斥的矛盾情結,是其中的部分原因。盡管我國自從一九七八年改革開放,社會上相對“婚外情”的言論和出版自由劇增,在社會上乃至輿論上卻仍存在著一股強勢的性規範:不讚成婚前性行為,責難不合法婚姻、 私生子、墮胎,當然還有私通。

但是,社會畢竟比以往任何時期都更為開放,今天,我們可以到處聽見那些公然挑釁上述這條規範的少數人行為,大學生公然發生性關係,甚至同居,娛樂圈名人暢談他們的豔史,表明他們的性傾向。更重要的是,社會上繼續存在著為數眾多表裏不一的人,他們在公開場合熱衷地接受甚至擁護這項規範,但在私底下卻做著大相徑庭的行為,甚至違犯了這項規範中的一部分。

在《美國要人》(The Significant American)這本研究中,美國社會學家約翰·丘伯(John F. Cuber)和他的共同作者佩姬·哈洛夫(Peggy B. Harroff)稱,傳統規範是一項依據“集體偽裝”和大多數人故意訛造自己的性想法和行為,所建立的“巨大虛幻”。提出這項發現的人不隻這兩位作者。維琴尼亞·薩提爾(Virginia Satir),知名家庭臨床醫學家及“艾沙林學會“(Esalen)共同創辦人,一九六七年在“美國心理學協會”年會上報告稱,“幾乎所有現今對已婚者性行為的研究均指出,許多夫婦並未奉行一夫一妻製……一夫一妻是神話。高頻度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則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