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生命中的那個人(3)(3 / 3)

當然,有很多時候,和小希還是個簡單的孩子。

班上有生意頭腦的同學在附近小學接了些家教的活,小希花10元錢弄到一個家教活。輔導一個小學三年級的孩子的作業。那段時間是小希最開心的日子,每天下午的課結束後,去接那個小孩子,然後走半個小時到她家,順便吃一頓免費晚飯,再教她半個小時的功課,就可以回學校上晚自習。雇主家的條件還不錯,晚餐的桌上經常會有些小希從來沒吃過的菜。一個月結束了,小希領到了人生的第二份工資,100元。第一次是中專時候帶低年級班同學軍訓,發了二十五元錢辛苦費。

100元對於當時的小希算得上巨款了,因為那時候小希每個學期的生活費也隻有五百元左右。為此,小希興奮了好幾天。可是,那100元在某一天被她弄丟了,具體是怎樣丟的,她到現在也想不明白。小希鬱悶了很長時間,並且相信自己和錢是沒什麼緣分的。

即便是這樣,也不妨礙和小希做一個善良的人。有一天出校門的時候,一對麵色憔悴的夫妻走到她麵前:同學,我們是從很遠的地方到這邊來投奔親戚的,可是來了才發現親戚辦到別的地方去了,我們現在又餓又沒錢,能不能借我們個路費去找我們的親戚啊。當時和小希身上沒帶錢,就搖搖頭走了。走了幾步,折回去,對那對夫妻說:我現在身上沒錢,要不我去取點給你們吧。那對夫妻跟著和小希到銀行,小希的卡上還有100多塊,她狠狠心取出20元給他們。那對夫妻又說:同學,我們兩天沒吃飯了,你行行好,再給我們買兩個饅頭吧。小希心想他們路途遙遠,於是帶他們來到餅店,買了一大袋饅頭送給他們。那對夫妻千恩萬謝,一定要小希留下名字和聯係方式,日後報答。和小希想著老師平日的教導,給自己取了個名字:一個好人。

和小希班上有個男孩子,是做了老師之後又重新來進修的,所以略長他們幾歲。男孩子長的很斯文,說話很風趣,專業成績很好。最重要的是文學修養很高,這讓她很是欣賞。

十七八歲的年紀正是愛做夢的年紀,和小希想,自己是喜歡這個男孩子的。於是,小希聽他講那些她從來不知的故事,跟他學畫畫,做詩,下棋。

有一天,小希知道男孩子喜歡上了一個女孩,那個女孩是她很好的朋友。小希發現自己沒有想象的傷心。她覺得男孩的選擇沒有錯,因為那個女孩的確是很出眾。兩個同樣優秀的人才應該在一起。

很多年以後,和小希才明白當初不傷心的原因,是因為自己隻是想成為那樣的人。不過小希還是會掛念他,希望他能過得幸福。

和小希戀愛了。看著成雙成對的朋友,她不想隻和自己的影子做伴。所以在一個男孩說喜歡她的時候,她點了頭。

小希不明白這樣是不是叫談戀愛,會坐在一起說說話,交換日記,到了吃飯時間幫忙打飯。然後不在一起的時候偶爾會覺得孤單。

兩個月後,畢業了。小希隻身去了另一個城市。

剛到的時候,小希沒有找到工作。每天的事情就是洗衣服做飯,等待同屋的人回來一起吃飯。這樣的日子讓小希恐慌不已,她常常夢見自己的學校,夢見同學,那些人和事象電影畫麵一樣在夢裏不停的放映。醒來之後,汗涔涔地。

那個時候,他們還常常通信,通常都是男孩子寫來,小希很少回信,偶爾,她也會打個電話給男孩。

後來,小希找到一份做店員的工作。因為朋友的關係,認識了一個男人。他們開始交往。小希不再寫信,不再打電話,當一切都沉寂下來,和小希隻能在心裏說一句:對不起。她沒有勇氣說出這三個字,她覺得背負不了,她隻希望時間能衝淡這一切。

故事的結局,和小希和那個男人分手了。和小希不知道自己到底愛不愛這個男人,她隻知道,她和這個男人一起生活了七年,人生中最好的七年。有的時候,她會突然地想:如果不是這樣,自己的人生又會有怎樣的故事呢?

兩個人一起是為了快樂,分手是為了減輕痛苦,你無法再令我快樂,我也唯有離開,我離開的時候,也很痛苦,隻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為我首先說再見,首先追求快樂的是我。

應該說,和小希是幸運的,有一個男人和她走到了一起。牽著她的手走過那段對她來說最艱難的日子。

這一次,和小希知道自己是真的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