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施工企業大型項目的資金集中支付管控
財務管理
作者:羅鵬
摘要:目前施工企業的大型項目基本采用分散的資金支付管控方式,總經理部結算回資金後劃撥給分經理部,由分經理部辦理具體的資金支付管控。由於分經理部的人員工作經驗、業務素質、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和工作責任心不足等原因,出現了支付、審計和稅務等方麵的風險。本文結合實踐對資金分散支付管控和資金集中支付管控方式的利弊進行簡要探討。為防範和化解風險,堵塞管理漏洞,建議對分經理部采用資金集中支付管控的方式,規範管理流程。
關鍵詞:大型項目資金集中支付
一、引言
近幾年,隨著國家基建投資規模的加大,施工企業承接的施工任務快速擴張,特別是集團公司承接的大型工程項目,合同額度高、線長、點多、麵廣。因人、財、物等資源、施工能力、管理水平等原因,一家子公司(分公司)無法獨立完成對整個項目的實施,集團公司通常組織下屬多家子公司(分公司)共同承擔工程實體的承建任務。為解決共同組建管理機構進行施工管理出現的利益分配不公平矛盾,集團公司一般抽調非參建公司人員設立總經理部,負責對整個項目的管控,以期能對下屬參建各子公司(分公司)進行協調和公平對待,總經理部獨立核算並向集團公司負責;參與施工的子公司(分公司)設立分經理部負責所屬管段工程的具體實施,獨立核算並向其所屬子公司(分公司)負責。
目前施工企業的大型項目基本采用分散的資金支付管控方式,總經理部結算回資金後劃撥給分經理部,由分經理部辦理具體的資金支付管控,導致各分經理部之間資金出現不平衡,不利於項目的平衡生產。由於參建公司分經理部的人員工作經驗、業務素質、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和工作責任心等原因,出現了支付、審計和稅務等方麵風險。為對分經理部的資金進行及時有效的監控,防範和化解風險,堵塞管理漏洞,建議采用資金集中支付管控的方式,從全項目角度適當調劑和分配各分經理部的資金,並在支付前進行預防、支付中進行控製,規範管理流程,避免支付後監督發現問題時陷於被動局麵。
二、資金分散支付管控方式的利弊
資金分散支付管控,就是由總經理部按發包人的結算支付周期要求,按期彙總各個分經理部完成的工程量並統一向發包人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結算回資金後再按各個分經理部完成的工程量將資金劃撥給分經理部,由分經理部分別支付管控其發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及間接費用等。
資金分散支付管控的方式,其好處是分經理部的資金支付管控工作由分經理部獨立實施完成,總經理部財務部門隻負責總經理部的日常開銷、工資發放、按分經理部完成的工程量對分經理部進行資金劃撥,工作量相對較小。但這種分散的資金支付管控的方式導致各分經理部之間資金出現不平衡,不利於項目的平衡生產,分經理部存在挪用項目資金、資金支付流向非合同簽訂單位、未簽合同支付資金、不按合同規定提前預付支付資金、資金支付的合同結算手續不完備、不充分、拖欠工資等現象,若總經理部不能在支付前對分經理部進行及時有效的監控和管控,提前進行預防和控製,待總經理部對分經理部支付後監督發現時已難以糾正和補救,造成損失無法挽回。
三、資金集中支付管控方式的利弊
資金集中支付管控,是由總經理部按發包人的結算支付周期要求,按期彙總各個分經理部完成的工程量並統一向發包人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結算回資金後,首先按各個分經理部完成的工程量計算各個分經理部的結算資金額度;其次由總經理部結合各分經理部的上期計劃實際完成情況和本期下達的生產計劃情況,對各個分經理部的結算資金額度進行適當調劑後下達各分經理部的可使用資金額度,並對調劑的資金在各分經理部之間采取有償使用的原則;再次由總經理部根據分經理部的資源投入情況核定固定金額的零星支付撥付給分經理部,用於分經理部支付發生的交通費、差旅費、辦公費、招待費、水電費等日常費用及小額零星開支;最後分經理部發生的占工程絕大部分的管理人員和農民工工資、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等大額支付,由分經理部向總經理部上報委托代發或代付的相關手續,經總經理部履行審核無誤後,在分經理部剩餘的可動用的資金額度內由總經理部進行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