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約束與信托融資研究
理財視點
作者:石曦
摘要: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托融資是解決融資難的有效途徑。本文從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狀出發,分析了信托融資的特點,剖析杭州市開展中小企業信托融資產品的做法。
關鍵詞: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信托
技型中小企業在促進我國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它們既是推動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的動力,也是高科技實現產業化、商品化的重要載體。隨著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步伐的加快,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作用將更加突出。但融資約束一直是影響其發展的重要因素。如何拓寬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進一步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信托融資以靈活的手段和獨有優勢可以成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的有效途徑。
一、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約束現狀
(一)企業現代融資觀念缺乏,市場運作意識較差
有些科技型中小企業沒有從戰略的高度來看待企業融資工作,把融資工作僅僅作為單純的資金籌集過程,沒有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理論和方法開展企業的融資決策,對融資規律、融資知識、融資原則沒有透徹的理解;缺乏明確的融資計劃和目標,無法提供令金融機構和投資者滿意的經營計劃和企業財務報告;融資過程缺乏自覺性、主動性,對資金時間價值、機會成本難以很好把握。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市場化融資運作不夠
融資結構是指企業借助不同渠道開展資金籌措的有機構成以及比例關係。從相關調查數據可以看出,目前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主要依靠內部融資方式,主要來自個人積累以及民間借貸,銀行貸款比重較小,直接融資比例很低,很少有其他的直接融資渠道,使諸多科技型中小企業被排除在資本市場以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融資效果有限
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與國有大企業相比相對較高,雖然各級政府都出台了很多支持政策,但在操作中由於信息不對稱、高風險等原因,貸款利率遠高於市場水平,這種高利率無疑增加了融資成本。而且金融機構大多要求提供抵押或擔保,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產品大多具有無形性,可以用來抵押的固定資產數量不多,不動產抵押資源普遍缺乏,因而獲得銀行貸款的概率不高。一項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銀行貸款的抽樣調查數據表明,68%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主認為從銀行貸款有困難,14%認為很難;隻有18%認為比較容易。
二、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約束的原因
(一)銀行方麵
主要受金融體製和融資政策環境的製約。我國現有的融資體製是政府主導,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成為借貸主體。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都屬於國家這一產權主體,兩者的借貸關係實質上是自己的錢從左口袋挪到右口袋,沒有所有權的實質約束。銀行為了防範信貸風險,放貸管理權限向上集中,對基層支行而言,強化了約束機製但也缺少了激勵機製,削弱了基層支行對中小科技企業信貸支持的能力;商業銀行的產品設計、市場營銷、機構設置、信用評級、審貸手續等,難以適應中小科技企業地域分布對金融服務多樣化的要求,也加劇了具有高風險特性的中小科技企業潛在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二)相關支持體係方麵
一是現有的信用擔保體係無法滿足中小企業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對信用擔保服務的需求。基層信用擔保機構發育緩慢實力弱資金來源單一,難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需要;擔保登記和評估手續繁雜,市場缺乏再擔保、反擔保或第三方擔保機構,以及政府承擔的責任過少等。二是資本市場發展不平衡,中小科技企業參與社會直接融資非常困難。門檻設置較高,科技含量一般但成長性較好的中小科技企業也因為起步階段業績和規模限製很難進入證券市場;另外,中小科技企業也很難憑借企業的信譽、資產狀況發行企業債券。三是風險投資體係不完善。風險投資與銀行貸款相比,無需擔保和抵押,應是中小科技企業融資的最佳選擇。但是我國風險投資起步晚,盡管各地均有風險投資機構,設立了風投基金,但由於文化傳統理念不同、風險資本的渠道來源單一、管理體製與營運機製不完善、中介機構運作的不規範、相關風投的進退機製缺失等原因,造成我國大部分中小科技企業目前還不能利用風投基金來加速自身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