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議標準成本法與作業成本法的結合(1 / 3)

淺議標準成本法與作業成本法的結合

觀點

作者:郭春林

摘要:本文通過比較標準成本法和作業成本法,認為作業成本法並不能完全替代標準成本法而獨立存在,隻有將兩者結合起來,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

關鍵詞:標準成本法作業成本法成本計算結合

一、引言

與實際成本相比,標準成本是一種科學的預計成本,對於加強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成本控製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標準成本將製造費用作為一個整體製定消耗標準進行成本核算和考核,在科學技術日益發達的今天,其缺陷越來越明顯。資料表明:70年前一般企業的間接管理費用僅為直接人工成本的50%-60%,而今天卻達到400%-500%;以往直接人工成本占產品成本的40%-50%,而今天還不到10%,甚至僅占產品成本的3%-5%。

因而,作業成本應運而生。作業成本將注意力集中於製造費用,通過將產品的生產過程劃分為不同的作業,建立作業成本庫。分別尋找出資源消耗和作業發生的資源動因和作業動因,從而達到以作業為橋梁,將資源間接分配到產品上的目的。同時,作業成本下產品成本的概念較傳統成本下的概念更廣,它從生產領域向研究開發和售後服務領域延伸,細化研究開發、營銷、進貨、售後服務活動中心的作業,將其中能直接與產品掛鉤的作業所耗費的資源分配至產品。但作業成本也存在以下缺陷:(1)作業成本沒有單獨考慮直接成本的核算與控製方。(2)在作業的生產能量固定的情況下,實際生產數量的不同會造成不同時間生產的產品負擔的成本不同。(3)作業成本隻是一個成本計算係統,而不是成本控製係統。為此,作業成本完全可以吸收原有標準成本中的合理成分,充實、完善作業成本,將作業成本法與傳統的標準成本法有機結合。

二、標準成本法與作業成本法的比較

(一)理論依據。作業成本法的理論根據為產品消耗作業、作業消耗資源、資源按成本動因分配到產品成本中;標準成本法的理論根據是泰羅的標準管理思想,將成本劃分為“符合標準”和“差異”兩部分。

(二)成本動因。作業成本法是對消耗采用成本動因分析,建立具有層次結構的多個資源和作業賬戶,通過多次分配增加資源成本分配的準確性;標準成本法的成本動因單一,將賬戶設置為原材料、生產成本、產成品等科目,各科目按標準成本記賬,實際發生的成本與標準成本之間的差異,按其性質設置不同的差異科目,“產成品”科目貸方轉入“產品銷售成本”科目,借方的產品銷售成本按標準成本入賬,差異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三)分配標準及適用範圍、業績評價。作業成本法的間接成本分配標準依據是各種成本動因(即作業),標準成本法的間接成本分配標準為某種完工產品或與其對應的工時等單一標準;作業成本法一般用於長期決策,標準成本法適用於短期計劃與控製作業成本法適用於間接費用項目複雜、在總成本中占有較大比重、成本精確度要求高的項目分析、長遠戰略分析和不經常發生的項目分析,以及適時生產和先進的製造係統,標準成本法適用於直接成本比例較高的企業;作業成本法的業績評價指標為整個流程的分析、戰略分析和競爭優勢,既包括財務指標也包括非財務指標,標準成本法的業績評價指標為實際生產經營的計劃和控製,計量內容包括材料成本差異、人工差異、變動間接費用差異和固定間接費用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