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軍用航空發動機(一)(2 / 2)

而國外發達國家航空動力研製秉承著\"預研優先\"的發展方針,也就是在軍方提出發動機研製需求之前,航空工業部門就已經按照自己的研製流程,進行超前的技術探索研究.當軍方提出下一代發動機研製需求的時候,航空工業部門已經將相關的技術在驗證機上都玩得相當純熟了,自然發動機型號研製周期就會大大縮短、研製風險也極大地降低.

這一點在美國F119發動機研製過程中體現得極為明顯.在F-22\"猛禽\"飛機研製過程中,飛機重量與阻力均增加較多,為此,軍方要求發動機的推力相應提高近17%,即最大推力(加力推力)要求為156KN.中間推力(不開加力時最大狀態下的推力)為105KN.而此項重大改動並沒有很大的影響其研製周期,因為普惠一直開展超前的發動機預研計劃.在接到發動機性能提升的需求以後,普惠公司直接從自身預研研究發展技術中拿出已經驗證成熟的部件技術應用於F119改進上,很快滿足了軍方要求.此類事情如果發生在預研工作不足的國家足以對航空發動機研製造成5年以上的拖延,並且有可能直接導致發動機研製失敗.

研製經費不及給朝鮮的一個零頭

我國由於長期處於航空發動機仿製生產狀態,對於航空發動機研製客觀規律的掌握嚴重不足,對於航空發動機研製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大投入性沒有清晰認識.這樣造成我國航空發動機研製投資強度遠遠低於研製實際需要.例如20世紀60年代初我國開始研製渦扇6大推力渦扇發動機,根據606所資料統計,20年研製經費共計隻有1.5億元,平均每年750萬元.當研製進入關鍵階段,需要高投資強度時,竟然有兩年每年隻給200萬元,以這樣投資總額和投資強度來研製先進大型航空動力係統簡直是難以置信,但曆史事實就是如此.

在上世紀90年代以前,我們給航空工業的整個兒投入,尚不及我們對越南援助的1/10,不及給朝鮮援助的零頭,甚至不及給阿爾巴尼亞的援助!而同一時期,我國引進斯貝MK202發動機進行仿製,卻花費了13億元人民幣.

根據國外經驗,典型的發動機研製周期約為8~14年,整個發動機的使用壽命期約為30年.研製經費在曆年增長,根據發動機大小型號不同、研製條件不同,研製經費在5億~20億美元不等.如果投資強度不能保證,發動機就不可能按期保質研製出來,其後果隻能是研製失敗,型號下馬.

我國航空動力工業長期發展不良的根本原因更多是決策不當.當然,我國在建國之初將發展航天和導彈核武器作為特定時期的重點絕無不妥,當時的國際形勢是核武器和美國蘇聯的霸權陰影長期籠罩在新中國上空,我國要實現突破核霸權的威脅就必須在戰略火箭和導彈工業上進行大力投入.

但是由此就認為航空工業不是高科技,航空工業則是簡單的生產工業就是相當大的認識謬誤.直到我國高科技發展計劃--863計劃,航空都未列入我國重點發展的產業之中.雖然\"航空強國\"的口號終究還是響徹中華大地,但是錯過的發展機遇和耽誤的時間又如何償還,如何追溯?損失的人才又由誰來挽回?在曆史的追思中,往往能找到真正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