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重回大山深處 再操秘書舊業3(1 / 2)

職工們生龍活虎幹得歡,幹部們的表現則未免有些強差人意。

我調到東山銅礦工作的前後那段時間,正是該礦經濟犯罪的高發期,這裏連續發生數起經濟案。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動力倉庫主任合夥貪汙案。我當時采寫一篇新聞通稿,重點跟蹤了有關的當事人,所以對事件的來龍去脈非常清楚。當時,礦紀檢監察部門接到群眾舉報線索,對案件進行了初步審查。在案件查處過程中,礦紀檢辦案人員曾多次受到當事人家屬威脅,一些知情者也因害怕受到打擊報複,紛紛采取回避態度,辦案人員頂住壓力,先後協查案情50餘次,使案件得以逐步澄清,並將初審卷宗移交地方檢察機關。檢察機關經過全麵審理,又相繼揭開一係列串案,涉案人員之多,金額之大,均屬建礦以來首例。

在獲得司法機關的案件終結認定書後,礦裏視情節輕重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處理。免去13名副科級以上幹部職務,7人被開除公職,9人被開除黨籍,8人留黨察看,1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此事在全礦上下及整個銅業公司內部引起極大震動,成為職工長期關注的焦點。

在倉庫案發生前後,其他各類經濟案件也時有發生。很多主要生產部位、部門負責人,甚至連礦裏一些主要領導也相繼落馬,小到科級、副科級領導與一般幹部,大到處級、副處級幹部都未能幸免。連我所在的露采車間也不例外,車間先後三次派出小分隊,支援挹東銅業最大的礦山,著名古礦冶遺址所在地——錄磊營銅鐵礦進行露天剝離,結果“出去一批,倒下一批;出去一批,倒下一批。”

外購礦摻假曾是該礦一項長期懸而未決,職工群眾反映較為強烈的熱點和敏感問題。盡管礦裏采取了一係列措施,但收效甚微,最後不得不停止外購礦的采購,以平息職工群眾的怨氣。

當時,上到銅業公司經理,下到各廠礦長的公子、女婿,很多人都在經商,這已是公開的秘密,無疑對基層領導的胡作非為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頻仍發生的各類經濟案件,在職工群眾中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加之當時的市場銅價持續下跌,東山銅礦由於原礦品位先天不足,更是超虧嚴重,成為挹東銅業內部虧損大戶。種種不利因素相互作用,企業一度兩下三上,使內部職工憂心忡忡。

人人都羨慕當官,把遊弋官場當成功成名就的象征。可是真正踏上這條道後才發現遠不是那麼一回事,套上一個烏紗帽,要權,權兒不大,責任卻重於泰山。當個屁官,也不過如此,離自己的期望值相去甚遠,升遷的短暫喜悅過後,神秘感消失,取而代之的往往一是種心理上的落差,很多人正是被這種失落感左右,最後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所以為官者一定要有一種平常心,經常保持反躬自省的姿態,正如諸葛亮勉勵後人所說的那樣:“非淡泊無以明誌,非寧靜無以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