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FTA戰略的背景、效果及推進方向
經濟觀察
作者:王煒
韓國作為世界主要經濟體,結合自身國情和發展需要,將推進商簽自由貿易協定(FTA)作為國家戰略,通過難易相間整體突破、官民並舉加大投入等方式,廣泛調動社會資源,努力構築覆蓋全球的FTA網絡體係,取得明顯效果,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贏得先機,變“被動接受”為“主動塑造”。這對中國適應經濟全球化新形勢、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製具有借鑒意義。
韓國FTA戰略的背景和動因
韓國是國內生產總值(GDP)全球排名第14位的世界主要經濟體,但國土麵積小,5000萬人口的內需市場潛力有限,是典型的外向型經濟。根據韓國貿易協會報告,21世紀頭十餘年,出口對韓國經濟增長貢獻率平均超過70%,最低為51%(2012年),最高達172%(2009年)。[1]
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深入發展,在愈加激烈的國際貿易競爭中搶占先機,已成為全球主要經濟體的必然選擇。韓國在經濟發展與對外關係中,著力推動自由貿易,將加快對外商簽FTA戰略作為國策,其背景和動因主要有三個方麵。
一、源於貿易立國的發展戰略
韓國一直是典型的農業社會,自然資源稟賦並無優勢。20世紀50年代,一度淪為最貧困國家,人均GDP僅80美元。麵對資源匱乏、技術落後、資本短缺的基本國情,以及國內市場飽和、國際收支惡化等現實困境,韓國政府於60年代中期提出“出口第一主義”方針,走上“貿易立國”之路。
韓國著力發揮三麵靠海的地緣區位優勢,依靠廉價的勞動力,大力發展加工出口產業。由於轉向及時、措施得力,抓住了發達國家勞動密集型產業走下坡路的機遇,韓國外貿規模迅速擴大,國民經濟大幅提高,迅速擺脫了貧窮。出口額從1962年的0.55億美元升至1988年的607億美元,20世紀六七十年代出口增長率大多超過40%,同期國民生產總值(GNP)平均增長率近10%。[2]外貿和經濟高速增長,拉動了產業結構不斷升級,韓國迅速完成由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的轉變,創造了世界矚目的“漢江奇跡”。
過去幾十年間,無論誰上台執政,擴大貿易出口一直是韓國的核心政策。隨著“貿易立國”之路越走越寬,韓國1996年加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同年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創始國。
二、基於區域合作的貿易潮流
隨著世界範圍內經濟全球化的深刻變革,國際分工更加細化,貿易自由化進程加快。在經濟關係相對緊密的國家間,逐步形成建立特惠貿易和政策互助體係的地區合作新潮流。
受此趨勢衝擊,在多邊主義思潮框架下構建的全球貿易機製,已難以有效滿足許多國家的現實要求。加之多哈回合談判屢屢受挫,嚴重衝擊國際社會對貿易多邊主義的信心,地區和國際經濟金融危機頻發,貿易保護主義抬頭趨勢明顯,各國紛紛在WTO框架下積極尋求建立更高效的自貿機製,實現貿易自由化和商品自由流動。在此情況下,締結雙邊或區域FTA即成為各國選擇。
FTA是獨立經濟體之間以自願結合方式,為消除貿易壁壘、促進商品和服務的自由流動,就貿易自由化及其相關問題達成的協定。雙邊或區域FTA具有涉及麵更廣、自由化更高、啟動相對容易、談判時間較短、顯現實效更快等特點,不僅有助於消除發展水平不同、特點各異國家間的貿易壁壘,還有助於綜合兩個或多個國家力量共同應對全球化挑戰及危機。
三、迫於重大危機的思路轉換
冷戰結束後,國際經濟體係向全球統一的世界市場過渡,韓國對美國市場高度依賴所引發的問題逐漸顯現。作為產業化水平較高、產業結構和體製較發達的OECD國家,韓國已有一定資本主動采取措施,考慮通過發展地區合作予以積極應對。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前,源於多邊貿易體製的蓬勃發展和“貿易立國”戰略的顯著效果,韓國實現經濟迅速起步,取得巨大發展成就。在此期間,韓國雖對參與區域及跨區域合作機製的態度稍顯積極,但實際上仍堅持WTO體係下的全球貿易多邊主義和以APEC為代表的區域多邊主義,地區經濟政策隻停留在淺層探討。
在亞洲金融危機的衝擊下,由於經曆貨幣大幅貶值、外債急劇增加、企業批量垮塌、國家瀕臨破產的切膚之痛,韓國逐步認識到,任何國家和地區如果忽視區域經濟合作,排斥建立雙邊及區域自貿安排,都將會失去越來越多的貿易和投資機會,最終勢必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被邊緣化。在危機裹挾下,韓國開始調整思路,追趕國際潮流,接受區域主義,積極構建FTA,將之提升為國家戰略。具體實踐中,韓國在繼續參與推動多邊自由貿易進程的同時,將更多精力轉向構建以雙邊和小多邊為主的FTA網絡體係,減少對世界多邊貿易體係的過度依靠,降低對美國及其主導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單純依賴,努力改變地區雙邊或區域經濟合作機製建設一片空白的狀態。
韓國FTA戰略的推進效果
韓國政府2003年開始勾畫FTA路線圖,編製發展規劃,製定短期和中長期推進戰略。隨著實踐的不斷深入,其規劃不斷翻新,布局更趨合理,戰略逐步明晰。
一、由點到麵,逐一突破,處處開花
智利是韓國實施FTA戰略的試驗場。韓國於1998年11月將智利確定為談判對象國,1999年底正式開啟談判,2003年2月簽署協定。韓國將智利作為首個FTA談判對象,主要是考慮到智利經濟體量不大,雙邊貿易規模有限,協定生效對本國經濟貿易影響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