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一個係統,分為若幹環節:選舉民主,把權力授予少數人,這是授權環節;運用權力進行決策,這是決策環節;決策之後要執行,這是執行環節;為防止權力的濫用,要進行民主監督,這是監督環節。所有這些環節,黨內民主都需要進一步推進。
應該說,在這些方麵,我們都做了很多的工作,有了一些進展。應該說所有的環節都在不斷推進。但與決策、執行和民主監督等方麵的進展相比,在授權環節的民主上似乎稍微有點慢。最關鍵的是,在向誰負責的問題上沒有根本突破,隻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使授權民主流於兒戲,等於說我想民主就民主,想今天民主就今天民主,這種負責關係必須顛倒過來。我覺得,今後推進黨內民主,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如何在授權環節推行有競爭的選舉,將我們的黨內民主製度做實、做科學。
民主是反腐良藥
民主是抑製腐敗的良藥,這是毫無疑問的。之所以會產生腐敗,是因為某個團體或個人對權力的使用處於絕對支配的地位,沒有約束和監督所致。民主不是人們直接對社會事務做出決定,而更多意味著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參與和約束,因此在遏製腐敗上麵,有民主總體要比沒有好。問題在於,在市場經濟下,財富大量湧流,權力的尋租有了更廣闊的空間和更豐厚的條件,而我們的體製機製還沒有辦法對權力的運行進行有效的監督,因此產生的腐敗比過去更嚴重,觸目驚心。沒有錢,腐敗的程度有限;財富多了,政治上的一些不民主的因素依然如故,腐敗當然會愈演愈烈。
反腐敗和社會公正的實現,必須要通過民主的途徑。如果不對權力進行約束,權力帶來的自由裁量權太大,腐敗的收益很高,而被抓住隻是一種偶然的話,這個險就是值得冒的,因此靠嚴刑峻法、高薪養廉等等都是遏製不了腐敗的。
現在,基層選舉確實出現了賄選等現象,個別人又搬出了素質那一套,甚至認為在基層搞民主超越了中國社會的發展階段,應該把權力重新劃歸黨支部。這種說法是曆史的大反動,說明我們還沒有學會用民主的方法解決問題。前麵我們說了,黨內民主在決策、執行和民主監督等方麵做得比較好,授權民主方麵要差一些;在基層,情況剛好反過來了,授權民主做得比較好,後麵的決策、執行和民主監督則沒有跟上。這樣一來,隻要想方設法獲得了權力,黑箱操作的空間就很大,有了千萬種濫用權力的可能性,因此很多人把基層選舉看成是投資回報的關係。
根本問題在於要對選出來的權力進行規範,加強執行、監督層麵的建設,在農村設立議事會、村民代表會議等等,重大事項由他們討論決定,提高腐敗的成本,讓那些投資權力的人賺不回來,賄選自然就得到了遏製。從根本上講,我們必須用民主的方法來解決民主發展過程中的問題。
一個政黨的執政必須得到老百姓的認可,否則難以長期維持,即便你掌握著國家機器,采取各種強製措施,也不可能長治久安。要解決當前政治發展中一係列棘手問題,非實行民主不可。
(摘自《南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