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飛故事,中華婦孺皆知,但是《宋史·嶽飛傳》和宋元筆記有關嶽飛文字,均未記述有嶽飛宗教觀。嶽飛的宗教信仰,隻能是掇拾片言隻語,以窺一斑。他原來是信仰佛法,而且還受佛經影響和支配呢。
嶽飛出身農家,好讀書,慕仰文化,年歲不大,就能吟詩作詞。清人黃邦寧編輯《嶽忠武王文集》,見有嶽飛於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所作的《五嶽祠盟記》、《廣德軍金沙寺壁題記》和紹興元年(1131年)所作的《東鬆寺題記》。當時嶽飛孤軍奮鬥,收複宜興、建康(南京),進軍皖南,此中即有“餘駐大兵宜興,沿斡王事過此,陪僧僚,謁金仙,徘徊暫憩”(《廣德軍金沙寺壁題記》),“俟他日殄滅盜賊,凱旋回歸,複得到此,即當聊結善緣,以慰寺僧”(《東鬆寺題記》),可見他此時頗對寺院留連忘返。
嶽飛所寫的詩詞見存不多,但從《家集》所載《題池州翠光寺》:“餘雖江上老,心羨白雲還。”江西《饒州府誌》所載《題鄱陽龍居寺》:“巍石山前寺,林泉勝複幽。紫金諸佛相,白雪老僧頭,潭水寒生月,鬆風夜帶秋,我來囑龍語,為雨濟民憂。”《江西通誌》載《題雩都華嚴寺》:“手持竹杖訪黃龍,舊穴空遺虎子蹤,雲嶺斷岩無覓處,半山鬆竹撼秋風。”凡此等等詩句,多是親臨寺院,瞻仰大雄,蘊含對諸佛菩薩的向往和縈念。
嶽飛在戎馬生涯中,轉戰千裏,似乎每到一處,若有空隙,必要就近瞻仰寺院的,如安徽翠岩寺、江西新淦伏魔寺。
南宋紹興二年(1132年),嶽飛以武安軍承宣使駐紮江州(江西九江),據說就是此年寫了《滿江紅·懷誌》:“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裏路雲和月。”鞍馬多年,稍有休閑,他就在江州置田建屋,安頓家眷。此後幾次至廬山,結識了東林寺僧慧海,引為知交,後寫有七律詩《寄浮屠慧海》:
溢浦廬山幾度秋,長江萬折向東流。
男兒立誌扶王室,聖傑專征滅虜酋。
功業要刊燕石上,歸休終伴赤鬆遊。
叮嚀寄語東林老,蓮社從今著力修。
詩中可證嶽飛閑居時常往來東林寺。南宋紹興七年(1137年),嶽母姚氏病死後,嶽飛與子嶽雲護柩,將她安葬於寺附近山麓;後嶽飛妻李娃死後,亦葬於此。終南宋之世,嶽飛子孫有分別居住在廬山和黃梅的。
鑒於南宋小朝廷對金乞和,嶽飛在被害前曾罷官閑居於廬山,壯誌不得伸展,英雄無用武之地,大概在此時寫了《小重山》詞:
昨夜寒蛩不住鳴,驚回千裏夢,已三更。起來獨自繞階行,人悄悄,簾外月朧明。
白首為功名,舊山鬆竹老,阻歸程,欲將心事付瑤琴,知音少,弦斷有誰聽?
此詞典雅樸素,清新流暢,詞從心聲,隱含有人生禪理。
紹興十一年,嶽飛被陷害囚於臨安(浙江杭州)大理寺獄,他一眼看穿是皇帝趙構和宰相秦檜聯手所製造的“莫須有”冤案,所以出乎尋常,從不向皇帝申辯,也不找上旁人代訴冤情,當秦檜黨羽、主審官萬俟卨故作姿態嗬斥:國家有何虧負於你,你們父子卻要夥同張憲共同造反?嶽飛不作解說,對蓄意逼供者解釋也無用。他隻是高喊:我可對天盟誓,絕對無負於國。你們既是主持國法者,切不應當陷害忠良;如若將我誣枉致死,我到冥府也得與你們對質(《嶽侯傳》轉引《三朝北盟會編》卷二○七)。世俗社會受冤無門可訴,那隻得求助於神明,來世有報應;嶽飛被害時所寫的招供,僅八個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也是同一層意思。
嶽飛熟諳佛經大理,相信宿命論,也深信好有好報、惡有惡報。在牢獄裏,也知難以生還,持聽之順之、視死如歸心理。他隻能是以佛經為武器。
縛虎容易縱虎難。當朝君臣是打算逼得他經不起肉體摧殘和精神折磨而“畏罪自殺”,但嶽飛堅貞不屈,雖受盡種種人身侮辱而決不自殺,顯然,這是受到佛經的教誨。
據《資治通鑒》稱劉裕殺死東晉安帝事,安帝被囚,士兵跳過牆而進室,給他送上毒酒;安帝知道底細,堅決不肯喝,說:“佛經有說自殺之人,來世投生不得再輪回為人身。”於是士兵用被把他蓋住悶死。此即按《金剛經》說,凡自殺者,不得輪回也。可見崇信佛者多宗此說。嶽飛雖未見有此言論傳世,此亦可為他信佛參照也。
(摘自《名人與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