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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佳豔
北京市試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日前獲批,將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北京市地稅局正在抓緊向全市5.4萬多戶營業稅納稅人進行調研。據了解,天津、重慶、江蘇和深圳也正在積極申請試點。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已於1月1日起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
“營改增”政策的推行,引發的業界爭論至今仍未平息,有的支持,有的不看好,有的持觀望態度。本文將根據上海今年1、2月份的試點狀況分析“營改增”短期內對我國不同行業企業的影響,並在比較和分析歐洲、亞洲實行增值稅較成功國家增值稅製度實踐的先進經驗的基礎上,探討我國增值稅未來可能發展的方向。
上海試點:
運輸業和金融租賃業稅賦加重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正式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批準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分別製訂了“實施辦法”、“試點有關事項”和“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等3個指導性文件。根據試點方案,試點範圍內企業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設11%和6%兩檔低稅率,交通運輸業適用11%的稅率,研發和技術服務、文化創意、物流輔助和鑒證谘詢等現代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試點納稅人原享受的技術轉讓等營業稅減免稅政策,調整為增值稅免稅或即征即退;現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試點納稅人購買服務,可抵扣進項稅額;試點納稅人原適用的營業稅差額征稅政策,試點期間可以延續等。
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在今年“兩會”上透露,第一批試點的7個行業、12萬戶企業中,8萬戶小額納稅人的稅賦是降低的;4萬戶一般納稅人中,涉及運輸業和金融租賃業兩個行業的稅賦是加重的。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3月21日發布的調查報告顯示,試點2個月以來,物流企業特別是運輸型物流企業普遍反映稅負幾乎增加一倍。調查報告統計顯示,2012年1月份,67%的試點企業實際繳納增值稅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稅負5萬元。換算成營業稅體製,57%的企業稅負增加超過5萬元,24%的企業稅負增加超過10萬元,個別大型物流企業集團稅負增加超過100萬元。物流企業分為綜合型、運輸型和倉儲型。在試點以前,運輸、裝卸、搬運是按照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倉儲、配送、代理按照5%征收營業稅;試點以後,前者按照11%征收增值稅,而後者按照6%征收增值稅。現在政策下,可抵扣的進項稅額隻有固定資產和燃料費用,對於2012年1月1日以前的進行稅額不得抵扣,占物流行業成本較高的人工成本不可抵扣。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進行了一個測算:以國內某大型零單物流企業為例,原來購進的大量固定資產,以及折舊都不可以抵扣,燃油成本、人力成本,過橋費成本三項占總成本60%以上,這部分成本的進項稅額也是不能抵扣的,即使剩下的成本都可以抵扣,增值稅發票也不一定都能取得。經過測算,該企業的實際稅收負擔增加了2—3倍。
而在實際運行中,由於稅改目前還處於試點階段,上海的試點企業與外地非試點企業稅製銜接上的不統一,也對物流公司造成影響。有企業反應,由於無法從非稅改試點的外地公司得到增值稅發票,與外地公司的某些物流業務現在 “做一單虧一單”,公司在外地的相關業務已被迫暫停。雖然這個問題可能會隨著稅改的區域擴大得到解決,但是相關企業目前確實在承受稅負上升和業務減少的“雙重”壓力。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建議,將“貨物運輸服務”從“交通運輸服務”中剝離,納入“物流輔助服務”,采用6%的增值稅稅率。另一個建議是,增加增值稅進項稅抵扣項目。比如過路過橋費、保險費,以及房屋租金等。對存量資產(非不動產)采取過渡性抵扣政策,允許物流企業現有的運輸工具及設備依據一定比例納入進項稅額抵扣。目前,隻允許對企業上一年購買的設備等進行抵扣,此前幾年的則不行。物流行業人士指出,上述兩個建議,都可以使得物流運輸業的稅負回到稅改前水平。其中,使用較低檔稅率要簡單些。而後一項增加進項稅抵扣項目,操作起來難度稍大。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還建議,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改革進一步推廣時,最好按行業推開,而不是按地區推進,以避免引發地區間的不平衡。
金融租賃是以融物的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新興產業,屬於金融和貿易的結合體。上海市這次稅改試點裏融資租賃隻涉及到有形動產租賃,其他股權租賃、無形資產租賃、不動產租賃、基礎設施租賃、公益設施租賃、沒承租人的采購租賃等都不在這個範圍。在有形動產租賃中,營改增前固定資產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金的,營改增後購入機器設備與融資租入機器設備取得的進項發票均可抵扣進項稅金,但是前提是購入機器設備與融資租入機器設備的時間均是在增值稅轉型後的時間。正是這個規定讓試點單位稅負不降反增。以上海小川公司為例,該公司主營叉車租賃業務,是此次上海市有形動產租賃業的稅改試點單位之一。該公司財務人士表示,由於公司現在是一般納稅人,稅改後稅率由5%提高到17%。雖然購買叉車的增值稅發票可用於抵稅,但是此次稅改規定隻有2012年實行“營改增”之後購買用於租賃的車輛才能抵稅,而該公司的30餘輛叉車都是在2012年之前購買的,所以享受不到抵稅的優惠。這些車輛在向外租賃時,卻需要繳納從稅改前5%提高到如今17%的稅負,相應的附加稅也隨之明顯提高,從而造成總體稅負增加幅度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