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增值稅改革問題剖析(2 / 2)

在今年“兩會”上,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表示,上海市將安排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對試點過程中因新老稅製轉換而產生稅負有所增加的試點企業,按照“企業據實申請、財政分類扶持、資金及時預撥”的方式進行補貼,確保試點企業稅負不增。

增值稅的國際經驗

增值稅在歐洲擁有最長的曆史。增值稅早在1954 年問世於法國,從流轉稅改革而來,其增值稅征稅範圍極廣,對工業生產、批發、零售環節, 農業和提供勞務服務實行廣泛征收(包括農、工、商、建築、服務等行業)。法國的成功經驗就是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善的稅收征管製度。英國同法國比較相像,在1973 年將購買稅和特別就業稅調整合並為增值稅,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征稅範圍較廣,農業、工業、批發、零售、服務各交易領域普遍征收增值稅。免稅分不可抵扣的免稅(隻免銷項稅金)和可以抵扣的免稅(零稅率)兩種。零稅率主要適用於食物、水、書籍等商品和勞務及所有出口商品和勞務。

在亞洲國家中,韓國是實施增值稅比較成功的國家之一,於1977 年實施消費型增值稅。納稅方式有兩種:一是一般納稅(類似於我國一般納稅人),二是簡化納稅和特別納稅(針對個體經營商按照流轉額征收,類似於我國的小規模納稅人),都實行10%的單一稅率。征管方式較先進,主要依賴計算機,較早建立納稅登記製度。印度尼西亞用增值稅方案(包括增值稅和奢侈品消費稅)取代了銷售稅,是成功的典型,它對所有商品征收增值稅、奢侈品消費稅和進口關稅。

在上述所有的國家中,對中國最具有借鑒意義的是德國。德國於1968年1月1日正式推行增值稅,到上世紀80年代中後期以收入型增值稅取代地方營業稅。在德國增值稅是共享稅,按照確定的比例在各級財政部門之間進行分成,這個比例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的。聯邦和各州一般每兩年就要進行一次磋商,將各方的財政收支比例充分分析後,為了加以平衡,將會對增值稅如何分配的比例作出調整。可見,德國的增值稅發展趨勢跟中國是很相像的,對於稅收在國家和地方的分成方麵,德國給了我們很好的建議。我國可以嚐試著讓各級政府定期作出財政報告,每隔一段時間召開公開會議,針對各級政府財政收入報告,對稅收分成比例進行重新調整,以平衡各級政府的需求。這樣一來就可以解決增值稅改革在全國推廣的一個大難題了。

我國增值稅改革的方向

完善增值稅抵扣鏈條,保持整體稅賦公平,使目前的增值稅轉向真正的消費型增值稅,是我國增值稅改革未來的方向。目前,要穩妥推進增值稅“擴圍”(擴大抵扣範圍和征稅範圍)改革,必須做好以下幾點。

1、加快擴大進項稅額抵扣範圍,比如,將不動產類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納入抵扣。

2、穩步擴大增值稅的征稅範圍,目前在上海已經試行了將營業稅中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服務業納入增值稅的征收範圍,下一步應當擴大增值稅的範圍,應按照平穩過渡,分步實施的原則逐步開展,首先將與經濟發展關係密切的建築安裝、倉儲租賃、郵電通訊納入增值稅征稅範圍,在條件成熟時再將銷售不動產、部分服務業和娛樂業納入增值稅征收範圍,僅將比較難於管理的金融保險業和部分服務業暫時保留征收營業稅,取消營業稅。

3、為現有的增值稅製度瘦身。積極推進減結構、減稅率、減比重的改革我國現行稅製結構是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的稅製結構,依據目前我國經濟運行態勢及走向,尤其是麵對金融海嘯引發的國際經濟急劇動蕩,切實可行的減稅方案必須選擇增值稅:減少稅率結構、減低稅率、減小收入比重。這方麵可以主要參考東盟成員國的做法,將擴大增值稅征稅範圍與縮小其規模並行,最終實現基本稅率(標準稅率)稅率在15%左右,收入比重在30%以下的消費型增值稅製度。

4、全麵推進稅收的網絡建設,建設稅收信息係統,推進征管方式現代化,使稅收征管和監督有序進行。實現納稅人數據動態共享,早日實現稅務信息化管理,提高征管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5、縮小增值稅減免稅優惠範圍,實施進口產品全麵征稅出口產品徹底退稅。其餘的稅收優惠逐漸縮小,做好過渡時期的銜接工作。

(整理:何佳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