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合作性問題(1 / 1)

合作性問題是1983年卡波尼托提出,認為需要護士提供的問題很多,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經護士提供的護囑就可解決的,屬於護理診斷;另一類是要與其他醫務人員尤其是醫生合作解決的,屬合作性問題。

1.定義

需要護士監測和預防問題的發生和變化的某些疾病過程中的並發症,以及協助醫生共同處理,減少並發症的出現。並非所有的並發症都是合作性問題,如果是護士能獨立提供護理措施,並能預防並發症發生的是護理診斷;護士不能預防和獨立處理的才是合作性問題。如護士可預防和處理的:“壓瘡:有皮膚完整性受損的危險”、“吞咽問題:吞咽能力受損”均屬於護理診斷;“腸麻痹:潛在並發症:麻痹性腸梗阻”就屬於合作性問題。

2.合作性問題的陳述方式

所有合作性問題均以“潛在並發症”開始,其後為潛在並發症的名稱。如“潛在並發症:心律失常”、“潛在並發症:心力衰竭”。一旦被護士診斷為潛在並發症,就提醒護士患者有可能發生或正在發生某種並發症,護士都應注意病情監測,及時發現並與醫生合作共同處理。在書寫合作性問題時,應注意不要漏寫“潛在並發症”,以便與醫療診斷相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