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層持股是大趨勢
興財術
混合所有製是國企改革的必由之路。改革之後,如何實現管理層的合法持股,建設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所有者的利益共同體、事業共同體,是國有企業管理層普遍關心的問題。
結合筆者多年來為國有企業提供改製及股權激勵谘詢的研究發現,國有上市公司管理層持股將是混合所有製改革的大趨勢。
現代企業中,管理層持股是解決所有權與經營權所分離帶來的公司治理問題的有效手段。實證研究表明,股權激勵(管理層持股)可以為上市公司吸引高端人才、提升上市公司的業績、大幅增長市值。
國有上市公司管理層持股的模式可有股權激勵、管理層在集團公司持股、管理層在子公司持股、上市公司定向增發、混合所有製投資基金等幾種模式。
模式一:上市公司股權激勵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模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實施的中長期激勵。這種模式的關鍵在於: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應當以績效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為條件,建立健全績效考核體係和考核辦法。
以江中藥業為例。2009年初,江中藥業推出股權激勵方案:江中藥業授予激勵對象300萬份股票期權,每份股票期權擁有在本激勵計劃首次授權日起五年內的可行權日以行權價格和行權條件購買一股江中藥業股票的權利。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在滿足業績條件的情況下,自首次授權日起第三、四、五年分三期勻速行權,每期可行權額度占總期權額度的1/3。考核指標:2008、2009、2010年公司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以2007年經審計的淨利潤為基準,2008、2009、2010年的淨利潤年平均增長率不低於20%。激勵對象範圍:公司合資格的董事、高管及骨幹員工共68人。股票來源與股票數量:300萬份股票期權,占公司總股本的0.95%。
然而從目前來看,“國企”身份限定往往使得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模式的激勵力度大打折扣。表現在:審批控製嚴格、激勵總量封頂(首次實施股權激勵所占股權比例封頂1%)、收益水平封頂(40%)、授予及解鎖(期權的行權限製期原則上不得少於2年,行權有效期不得低於3年)、業績指標受限。
也正因為如此,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施股權激勵的數量占比,遠遠少於民營上市公司。因而在目前政策框架下,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價值有限,更多的是一個試探性的信號,不能解決核心人才團隊的根本利益和事業平台問題。有鑒於此,不少國有公司積極探索其他的高管持股方式。
模式二:管理層在集團公司持股
實踐證明,有的上市公司管理層通過持股上市公司的集團公司,達到間接持股上市公司的目標。以江中集團整體改製為例。江中集團的前身是江西中醫學院的校辦小廠,經營管理層從1985年開始將這個校辦小廠發展成為控股江中藥業、中江地產兩家上市公司的全國知名國有企業集團。與貢獻形成巨大落差的是,企業的高管沒有持有公司的股份,產權改革問題懸而未決。
2010年5月,江西省國資委對江中製藥集團啟動股權結構多元化改製工作。根據江中藥業、中江地產在該年9月27日的公告,江中製藥集團股權轉讓分為股權分拆轉讓及增資兩步,引入戰略投資者大連一方集團和技術研發機構,實現管理層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