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績效“賣點”

封麵秀

作者:穀文

政府績效工作在政府CEO麵前至少有三個“賣點”:分配客觀化,風險扁平化,利益共性化。

我們為什麼要選擇做一個績效型政府?

這是一個很尖銳,但無法回避的問題。我們總是站在財政人的角度上,告訴其他的地方財政人:這是一件好事,這能讓地方財政不至於花冤枉錢,這有助於地方政府決策……

那麼,當我們真正作為一個政府CFO,為地方主政者提供一種有力的輔助決策工具的時候,我們必須要站在比以往更高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而不是自說自話。我們亟需考慮的問題是:為什麼地方主政者要使用我們提供的這一工具?

在廣東省各地財政的多年探索中,他們發現,預算績效、政府績效工作在政府CEO麵前至少有三個“賣點”:分配客觀化,風險扁平化,利益共性化。

分配客觀化

我們需要說服政府CEO的第一點是:建立一個績效型政府,可以讓政府資金分配客觀化。

從財政的角度,“跑部錢進”是種極其簡陋落後,但同時又極其有效的項目資金來源方式。對於政府來說,各部門“跑政錢進”也是一種常態。各種領導批示簽字不僅讓財政部門應接不暇叫苦不迭,也落下了一個“財政資金由地方主官分配”的話柄。對於地方主官來說,一個項目批好了當然皆大歡喜,要是當中有一差二錯,拍板執行的自己就是第一責任人。不僅無法給當地百姓交代,對於自己的仕途也可能有影響。

根據財政分配的定義,政府資源分配的目的是保證國家實現其職能的需要,這種需要屬於社會公共需要。所謂社會公共需要,是指向社會提供公共安全、秩序、公民基本權利和經濟發展的社會條件等方麵的需要。

社會公共需要具有四個特征。

第一,社會公共需要提供的公共產品,其效用具有“不可分割性”;

第二,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提供的產品不具有排他性;

第三,社會成員享用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無需付出代價或隻需付出少量的費用;

第四,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物質來源隻能是剩餘產品價值的一部分。

正因為政府資源分配的這種社會特性,地方主官急需一種製度,不僅由主官決策,而是由群體決策、客觀決策的一種分配方式。這個時候,政府績效體係就應運而生。政府績效的民主性,使得政府資金的分配有跡可循,而類似南海之類的政府預算協商聽證會模式(雖然該模式的推廣有一定的難度)則又讓政府資金的輔助決策者增加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數量。在這種“眾決”方式下,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預算部門、當地百姓對決策公允性的猜疑。

另外,政府績效也可以有效的避免“偽剛性政策”對地方政府預算的影響。例如教育投入“必須占到GDP的4%”這一政策,在廣東省各地的財政績效管理過程中多被分化處理至各個項目,以節省不必要的財政支出。這也符合地方政府“集中財力辦大事”的一貫做法,而非讓財力被各種文件硬性切割。

風險扁平化

權力,通常與其共生的另一麵就是風險。對於地方主政者來說,決策是權力,而決策失誤的風險則在長久的時間內被歸結成地方主政者的一種瀆職行為。

我們發現,長期以來各地每年的政績報告中,各大項目均為“X委X政府牽頭”做法。這種模糊具體決策人的做法直接導致了在項目出現問題時的無法追責。而政府績效則是專門為了解決這類問題而提出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