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法律風險分析及防範
經法視點
作者:宋麗麗
摘要:中小企業對我國的經濟貢獻越來越大,但在實踐中麵臨的法律風險很多,這已經成為製約企業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企業必須樹立法律風險防範意識,建立健全企業內外部管理規範,設立專門的機構和人員,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經營中因法律風險而造成的損失。
關鍵詞:中小企業;法律風險;成因分析;對策
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快速、健康和持續發展,對經濟增長的貢獻越來越大。但是由於管理不完善,法律意識不強等種種原因,中小企業往往會遇到許多法律風險。
一、中小企業法律風險表現
(一)勞動法律關係風險
勞動法律關係是企業內部管理中麵臨的最重要法律關係之一。特別是隨著《勞動法》的修訂和《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實施,以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等一係列勞動法規的頒布,我國勞動用工關係更加完善,勞動者權益得到更加全麵的保護,但同時企業的用工成本也無形間加大,麵臨的法律風險更高。企業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為隨時都有可能給企業帶來各種法律風險,都有可能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
(二)合同法律風險
在合同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和轉讓、終止及違約責任的確定過程中,合同一方或多方利益損害或損失的可能性,就是合同行為中的法律風險。
1、合同簽訂中。不少企業經營者的合同是部門員工自己寫成或者從別處借鑒稍加修改而成,未經法律專業人員審查,容易在細節處出現紕漏,變成危險的陷阱。另外,很多合同簽訂的場合不是談判桌而是酒桌,仔細斟酌似乎成了不夠義氣,等到起糾紛了才知後悔。故簽訂合同時切記注意細節,逐條理解,消除文字背後的隱患。咬文嚼字在合同中很有必要。
實踐中有相當多的中小企業對合同的簽訂缺乏嚴格的管理程序,有的企業為了提高效率,甚至把業務合同章交給業務人員隨身攜帶,簽了合同也不審查,致使企業一旦遭遇嚴峻的合同風險往往猝不及防。
2、合同履行中。企業經營者通常會忽略合同,以為合同簽訂之後就萬事大吉,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但合同是完整的過程,而不是一個節點。合同履行中的例如“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否則甲方有權利中止/終止/解除合同”此類條款,如果未征求對方同意,很可能致使對方行使中止/終止/解除權,致使自身損失,或者即使事先征求對方意見,也不注意保存證據,致使糾紛發生時沒有證據支撐而造成損失。
(三)盲目擔保與掛靠風險
盲目為別的企業或個人提供擔保,往往發生在“熟人”、“關係戶”身上。因為合作關係或者其他原因,不考慮對方的資信狀況和還債能力就草草為其做擔保,殊不知這往往會成為企業的隱形殺手。這種盲目擔保的行為由於對方無力償還到期債務,致使擔保企業不得不承擔連帶責任。另外有的企業因沒有施工資質或者其他合格證書而選擇掛靠在別的企業下,以每年繳納管理費來換取對外簽訂合同時有資質企業的公章。這也是風險非常大的行為,在掛靠方與外部合作者合同簽訂、履行至終止的任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被掛靠單位都要承擔責任。